作者a5378623 (黑云)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问题] 关於多元主义
时间Mon Mar 11 19:07:36 2013
在阅读林火旺教授的「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一文时,里面谈到多元主义的内在矛盾
以及解决方法,如下文:
根据Louise Marcil-Lacoste的论证,多元主义会产生内在矛盾,她认为多元主义是在一
个知识和价值论的一元论中形成观念,所以多元主义的内在逻辑似乎是要求产生其对立主
张,换句话说,多元主义会产生对其自身的否定,其中的一个矛盾是:多元主义似乎不允
许反对多元主义的道德规则存在。
此外,对於任何不同於多元主义的主张都视为独断,使得多元主义也便成另一种知识论或
价值论上的一元论。
要解消这些内在矛盾,她认为多元主义必须被理解为对一个整体( an ensemble)的描述,
是形式的(formal)而不是实质的描述。譬如,一个多元团体在基本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
此处以「多元」修饰这个团体就是形式的描述,而不是实质的描述。因此主张多元主义和
共识是对立概念的想法是错误的,多元主义所要求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即自我肯定的权
利。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具有自我选择的权利,就是一个多元主义的社会
我不是很能理解,上述的作法哪里解决了多元主义的内在矛盾
事实上,她根本就更动了多元主义的定义不是吗?
在同一篇文章的前面,教授说道「凯吉斯强调多元主义是一个有关价值的理论,多元主义
否定有所谓最高价值的存在,所以它也同时否定不同价值之间可以作出高低排比」
由此可知John Kekes和Louise Marcil-Lacoste谈的根本是两个东西吧?
另外如果采用的是John Kekes对多元主义的理解,又要如何消解矛盾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1F:推 kuopohung:要读就读叶浩的 03/11 19:38
2F:→ kuopohung: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兼论伯林的政治理论方法论/叶浩 03/11 19:39
3F:→ kuopohung:要看就看这篇 03/11 19:39
4F:→ a5378623:好唷,我这就去看看谢谢你的建议 03/11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