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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0429 (世事如棋)》之铭言: : 我酒驾不论是没肇事、撞伤人、撞死人,被抓到都判死刑 : 於是我原本只是撞伤人,就会乾脆把他撞死。 : 我如果被警察拦检就会用尽一切方式不要被抓,这个一切方式 : 你能够想得多严重就有多严重。他不会只考虑逃跑而已,冲撞警察, : 逃亡过程也不会管撞到其他路人等等的问题。 : 反正被抓到就是死路一条,我脑袋就只会想怎样不被抓到,哪还会想到其他东西? : 你的20件酒驾行为造成的损害就不会只限於当下撞死撞伤的20人。 既然酒驾会唯一死刑,也知道酒驾上路後只有死路一条, 为何还有驾驶人「会」且「愿意」酒驾?这点难道不荒谬吗? 酒驾这种犯罪行为可不比杀人放火, 罪犯可以为了特定的目的(如财富、毒品等)去犯下被判死刑之险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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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2.198
1F:→ pu0429:我一开始就照你的假设去推阿,这不是你自己的假设吗? 01/01 16:54
真要说的话,我是假设酒驾唯一死刑上路後, 只有非常极少数想找死的人会喝了酒还开车, 可能不到5%, 因为只要一酒驾开车就等於当场被判死刑了, 所以我估一个月20死0伤其实是很高估的数字了, 毕竟这个世界上会在无酬的情况下自己去找死刑背的人应该不多, 故我设定酒驾事故率从20死80伤降到20死0伤(也就是降低80%), 已经是假定了有20%的疯子活得不耐烦会自己去找死刑受, 这个假设已经非常宽容了且荒谬得夸张吧?
2F:→ pu0429:那你怎麽不一开始就假设唯一死刑就不会有酒驾? 01/01 16:54
因为0%大家一定有话说啊,说不可能0%啦, 但1%感觉也是很武断的数字,所以20%很宽容了吧,我想。
3F:→ sonnight:纳粹德国时身为犹太人及帮助犹太人也是唯一死刑,怎麽还有 01/01 18:04
4F:→ sonnight:一堆傻瓜犹太人在那边乖乖给纳粹抓? 01/01 18:04
当时的犹太人就算想跑有多少人跑得掉? 酒驾本身至少是当事人自己可以选择「不酒驾」的。
5F:→ sonnight:人的行为模式本来就是很难改变的一件事,但政府觉得某种行 01/01 18:07
6F:→ sonnight:为模式不对,不代表就因此可以无上限的惩罚,照你的说法,那 01/01 18:08
7F:→ sonnight:政府也可以规定欠缴税,欠缴国民年金,集会游行一律死刑了 01/01 18:09
8F:→ sonnight:然後再找个御用学者出来说风凉话:阿明明知道犯法会死刑还 01/01 18:09
9F:→ sonnight:要犯,人就是犯贱~~ 01/01 18:10
要无限上纲的话不如就直接回归无政府状态好了,好咩? 杀人犯火、强奸暴力、酒驾肇事这类会直接损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 被称为「重大犯罪」应该没有异议吧?至少我个人认为是重大犯罪啦。
10F:→ sonnight:事实上对於某些特定职业的人,含酒精的饮料如:维士比等,是 01/01 18:11
11F:→ sonnight:他们重要的生活必需品 01/01 18:11
是生活必需品,又不代表喝了之後一定要开车,他还是有选择的权利啊。
12F:→ sonnight:当然这不代表因此他们就有合法酒驾的特权,但这代表政府有 01/01 18:12
13F:→ sonnight:较缓和的如改善经济结构或工作环境的方案等来减低酒驾犯 01/01 18:13
14F:→ sonnight:罪率 01/01 18:13
15F:→ sonnight:而如果有这种替代方案却还执意选择死刑,那除了极权者的恶 01/01 18:14
16F:→ sonnight:趣味外,我也不知道该怎麽解释这种行为了 01/01 18:14
同上。
17F:推 sonnight:你一直喜欢混淆酒驾和酒驾肇事,酒驾是不能安全驾驶罪 01/01 20:15
18F:→ sonnight:酒驾肇事是过失伤害,可责性不一样 01/01 20:15
19F:→ sonnight:而照你的论理,单纯酒驾无肇事,是又伤害了谁? 01/01 20:16
公共危险。没有酒驾,怎麽会有酒驾肇事?
20F:→ sonnight:再者,富人和穷人同样有在桥下睡觉的权利,也同样有上五星 01/01 20:17
21F:→ sonnight:级大饭店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於穷人有何益? 01/01 20:17
22F:嘘 sonnight:然後你还回避了上面的一个问题,"如果国家有另外较为和缓 01/01 20:45
23F:→ sonnight:的犯罪防治政策,却可以达成跟施行死刑一样的效果,那坚持 01/01 20:46
24F:→ sonnight:要使用死刑的理由又是什麽?" 01/01 20:46
目前不就是酒驾罚则低到没啥效果,才下修起罚标准到0.15mg,并提高罚缓吗? 酒驾的罚则与刑事责任到底要提高到什麽层级才能与死刑同效果, 这个问题的确十分有趣。
25F:→ sonnight:那照你的论理,政府也能说集会游行有造成暴动的可能,所以 01/01 21:46
26F:→ sonnight:违法集会一律死刑了,公共危险很重要嘛 01/01 21:47
公共危险不重要吗?没事为什麽要违法集会 = = 会违法集会的也没有把我国法律放在眼里不是吗 = = 集会游行法根本形同虚设啊。
27F:→ sonnight:而且死刑会很有效是你幻想的吧,以前威权体制时代一堆死刑 01/01 21:49
28F:→ sonnight:犯罪率是有比较低? 01/01 21:49
威权体制时代的死刑有犯罪率数据吗?从何判断?
29F:→ sunny1991225:我有个疑惑,就是这里的讨论似乎把死刑当成最具「威 01/01 22:00
30F:→ sunny1991225:慑力」的刑罚 01/01 22:00
31F:→ sunny1991225:但如果真的要举例,我相信无期徒刑的威慑力对很多 01/01 22:01
32F:→ sunny1991225:人并不会比死刑低,而有很多刑罚要做到让人生不如死 01/01 22:02
33F:→ sunny1991225:也不是没法想像的事情 01/01 22:02
鸿怠吗?宫刑吗? 我觉得新加坡的鞭刑或许是可以考虑的选项。
34F:→ sunny1991225:所以死刑到底有没有效?(只以威慑力论 01/01 22:02
35F:→ sunny1991225:我认为这非常有争议 01/01 22:02
偷窃就斩断手脚,偷窥就挖去眼鼻的古代做法,好像也蛮有威慑力的。 无期徒刑有个问题是社会观感不佳,毕竟纳税人会觉得是他们在养罪犯, 这也是死刑存废中常见的争论点。死刑可以人道处死,还可以一了百了。
36F:→ sunny1991225:不过我提这个问题主要想指出的是单以威慑作为刑罚的 01/01 22:09
37F:→ sunny1991225:主要考量所带来的不良後果 01/01 22:10
38F:→ sunny1991225:你势必会陷入「到底哪一种刑罚较具有威慑力」的问题 01/01 22:10
39F:→ sunny1991225:中,而这是会因人而异的(很明显 01/01 22:11
所以就找对绝大多数人最具威慑力的那个呀。
40F:→ sonnight:通常意义上的公共危险乃是一种有机会会使危险实现的状态 01/01 22:54
41F:→ sonnight:但会产生公共危险的行为很多,单以没有造成具体实害判以一 01/01 22:55
42F:→ sonnight:个人死刑,你会发现台湾人口可能会瞬间只剩下1/3 01/01 22:55
43F:→ sonnight:举例来说,闯红灯也是一种广义上的公共危险 01/01 22:56
其实我也认为闯红灯需要判刑,这显然是一种陷其他用路人於危险状态的行为。
44F:→ sonnight:而且刑罚的威吓力对某种人是没有用的,那种人叫做亡命之徒 01/01 23:00
45F:→ sonnight:把轻罪重刑,就是把轻罪犯都往亡命之徒的路上推 01/01 23:00
46F:→ sonnight:所以这种作法造成轻罪减少的效果,却是以重罪增加为代价的 01/01 23:02
问题是亡命之徒在犯罪者中的比例有多少,一般国民中又有多少%是亡命之徒? 威慑力是用来威慑国民以及绝大多数的一般罪犯,亡命之徒则是根本没救了, 不论有没有刑罚或威慑力,他就是要一路杀到底,你能拿他怎麽办? 例如酒驾唯一死刑的例子,大家比较可能因为怕死所以根本连喝酒上路都不敢吧, 怎麽会造成轻罪减少,重罪增加的结果? (因为怕死,所以酒驾数极大幅降低?)
47F:推 sonnight:http://ppt.cc/Yp;o 01/01 23:35
48F:→ sonnight:请看分则,也就是63条以下,公共危险要死刑的话,全台人民到 01/01 23:36
49F:→ sonnight:底会剩下多少人?这种做法是有什麽可行性? 01/01 23:36
我也没说公共危险罪「全」该死刑,那是你帮我迳自补上的, 更何况我指的公共危险是刑法第十一章中的公共危险罪: http://laws.mywoo.com/3/8/461/25.html 你贴的是社会秩序维护法呢。
50F:→ sonnight:再者,如果因为怕死就不会有犯行,那现在的那些死刑犯是怎 01/01 23:37
51F:→ sonnight:麽来的? 01/01 23:37
52F:→ sonnight:人可能因为愤怒.疏忽,侥幸,以及其他千百种不理性的状态下 01/01 23:38
53F:→ sonnight:犯罪 01/01 23:38
现在那些死刑犯,犯下的罪又不是「一定死刑」的罪, 抱着侥幸心态,觉得自己不会被抓,被抓到了也不一定死刑的罪犯也不少, 和我说的「唯一死刑」的状态根本不同啊。 在我理想的制度中,犯下唯一死刑的罪,除了死,没有别的了。
54F:→ sonnight:更别说如果因为喝酒而不能安全驾驶,这个人是会剩下多少理 01/01 23:39
55F:→ sonnight:性思考的能力? 01/01 23:39
至少唯一死刑可以强迫这些要喝酒的人,在喝酒前先想想自己最後该怎麽回家。
56F:→ sunny1991225:我不觉得唯一死刑真的会让人更少犯罪。理由有三 01/01 23:47
57F:→ sunny1991225:1.你要考量到到底有谁会接受这种法律。常识上,没有 01/01 23:48
58F:→ sunny1991225:人会接受这种法律。即使是政府以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套 01/01 23:48
59F:→ sunny1991225:用,你也只会激起民愤 01/01 23:48
在台湾这个支持死刑高达8成的国家,重罪死刑并不难推, 酒驾唯一死刑,显然有部分车祸防治联盟与反酒驾联盟的人, 以及受害者家属们也有可能支持。 所以不会是「没人」。
60F:→ sunny1991225:2.在一个唯一死刑的世界中,对於一个犯下死刑罪的 01/01 23:50
61F:→ sunny1991225:人而言,你更没有必要去考量「自己去接受判刑会不会 01/01 23:51
62F:→ sunny1991225:比较好」,因为下场都是死,於是更构成了许多法外狂 01/01 23:51
63F:→ sunny1991225:徒为所欲为的理由 01/01 23:52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让他逃掉或逃到国外的罪犯,也有可能收敛而不再为所欲为。 只有真正的亡命之徒才会不把任何法律放在眼里, 对这种人,如果死刑都起不了效果,那也没有任何法律能起任何效果。
64F:→ sunny1991225:3.唯一死刑不见得会强迫那些喝酒的人不犯下酒驾。 01/01 23:54
照这麽说,也没有任何法律能让人不犯下酒驾。
65F:→ sunny1991225:酒驾的人是在喝酒之後才犯罪,如果你是在意识清醒的 01/01 23:55
66F:→ sunny1991225:状况下问他愿不愿意犯下酒驾,答案肯定是no 01/01 23:55
67F:→ sonnight:我是照你论理去推的,因为你认为酒驾这种罪跟杀人的可责性 01/01 23:57
68F:推 sunny1991225:我反而觉得唯一死刑会让你考虑的是不去喝酒 01/01 23:58
69F:→ sonnight:相同,所以都死刑,但酒驾只危及公共安全 01/01 23:58
70F:→ sonnight:所以照你一致的理论,危及公共安全的都该死刑 01/01 23:58
酒驾只危及公共安全?那怎麽会这麽多人被撞死, 酒驾显然不只会造成公共安全危险的状态,而且有很高的比例会损害他人。
71F:→ sunny1991225:你似乎没有看懂我的2.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以酒驾这 01/02 00:00
72F:→ sunny1991225:麽寻常的事情来看,你把酒驾的惩处规定为唯一死刑只 01/02 00:00
73F:→ sunny1991225:会让许多无意间犯下罪刑的人比起现况更不愿意服刑 01/02 00:02
74F:→ sunny1991225:。你说这些人可以逃掉或收敛不再犯,但我想反问一下 01/02 00:03
75F:→ sunny1991225:,你认为按照社会现实,让一个犯下非死刑罪者逃掉的 01/02 00:03
76F:→ sunny1991225:比例比较高,还是让死刑者逃掉的比例比较高? 01/02 00:04
77F:→ sunny1991225:你的回答似乎竟然把死刑当成一个教化已经犯罪者的手 01/02 00:04
78F:→ sunny1991225:段,这不是很荒谬吗...... 01/02 00:04
如果他好运逃得掉的话,让他不敢再犯罪的不是教化,而是恐惧, 恐惧那天被抓到就真的GG了。 就和很多绑票犯、诈欺犯逃到国外不敢回国的理由一样。
79F:→ sonnight:http://ppt.cc/VyUG 01/02 00:06
80F:→ sonnight:交叉看一下机关别,教育程度别和职业别 01/02 00:07
81F:→ sunny1991225:对於一个犯下唯一死刑罪的人而言,唯一重要的就只是 01/02 00:07
82F:→ sunny1991225:如何让自己活下去而已 01/02 00:07
是啊。
83F:→ sonnight:你会发现故意杀人犯集中在国小或国中毕业,然後无业者占了 01/02 00:08
84F:→ sunny1991225:除非一个国家的法律执行已经糟到可以让大部分犯下 01/02 00:08
85F:→ sunny1991225:死刑罪的人逍遥法外 01/02 00:09
86F:→ sonnight:一半,非技术劳工则约占剩下的1/5~1/4 01/02 00:09
87F:→ sunny1991225:否则我看不太出来为什麽一个犯下唯一死刑罪的人会 01/02 00:10
88F:→ sunny1991225:乖乖等死 01/02 00:10
1.被抓到了,不然能怎样? 2.还没被抓到,继续躲。
89F:→ sunny1991225:再来你的1.虽然不会是没人,但并不会是「大多数人」 01/02 00:10
90F:→ sunny1991225:除非今天你能让大部人的常识人都接受酒驾唯一死刑是 01/02 00:11
91F:→ sunny1991225:常识的一部分,否则我们仍然会认为那是过度刑罚 01/02 00:11
台湾支持死刑的人高达8成,要说服这些人酒驾根本就是蓄意谋杀并不困难。 上面我举出来那些人,仅是说明这些都是早期支持者。
92F:→ sonnight:所以如果照你的死刑有威吓力而言,那至少对於低学历无业者 01/02 00:21
93F:→ sonnight:而言,威吓力是相对低的 01/02 00:22
低学历无业者就不怕死吗?照这种见解, 民国之前的人们都不怕死。
94F:→ sonnight:也就是说我们发现一般法律的刑罚对这群人来说,其实拘束力 01/02 00:23
95F:→ sonnight:很低,那你要如何保证酒驾唯一死刑的威吓力不会像现在的刑 01/02 00:23
96F:→ sonnight:罚一样也受到社会结构以及工作环境的影响呢? 01/02 00:24
谁有办法保证? 又有谁有办法保证照现行办法继续做下去(如酒侧值下修到0.15mg), 酒驾事故率就会下降?你吗? 姑且不论我的版本,现行刑法修法与各种罚则的修正也都只是乱试而已。
97F:→ sunny1991225:一个关键在於,虽然我们会争论酒驾是重罪与否,但 01/02 00:24
98F:→ sunny1991225:以现今的社会结构来讲,有一些犯罪已经被一些人视为 01/02 00:25
99F:→ sunny1991225:他们的生活世界的一部分了,就好比对一些人而言,在 01/02 00:25
100F:→ sunny1991225:夜深人静的时段闯红灯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一样 01/02 00:25
101F:→ sunny1991225:即使唯一死刑真的能使一些人受惠,但你要付出的代价 01/02 00:30
102F:→ sunny1991225:同时也会高到让人难以接受。 01/02 00:30
所以那些把犯罪当成他们生活世界一部分的人, 不应该存在在多数人的生活世界当中。
103F:→ pu0429:看到你修文说没有要让全部的公共危险罪都是唯一死刑,我觉 01/02 02:35
104F:→ pu0429:得很可惜。甚至超速、闯红灯都要唯一死刑就地处决才对,这 01/02 02:36
105F:→ pu0429:些行为没有理由要跟酒驾不同处理。 01/02 02:36
106F:→ pu0429:再把你的想法往下延伸下去,既然唯一死刑可以非常有效遏止 01/02 02:39
107F:→ Treeflaw:你根本就不懂超速的「速」本身就是政府主观订出来的吧 01/02 02:40
108F:→ Treeflaw:甚至连摆放红绿灯的原始用意都没搞清楚吧 01/02 02:40
连自律都不会的人类才需要这些东西去规束之, 法律一开始也就是这个目的,是规束之,不是教化。
109F:→ pu0429:犯罪,而你又认为刑法的价值就在於避免犯罪,那应该把所有 01/02 02:40
110F:→ pu0429:犯罪都用唯一死刑来处理。 01/02 02:41
错了,我认为刑法的目的在於「禁止」犯罪,避免、教化什麽的根本没必要。 不顾刑法禁止人民犯罪的人们,就杀之惩之, 而有些罪不害及他人,自然没必要杀之。 而且我的确认为「所有」的公共危险罪都应该予以重惩, 像超速、闯红灯、蛇行这类造成显着公共危险的行为的确也都应该死刑。 但我指的并不是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部分,而是公共危险罪。
111F:→ pu0429:刑法保护的国家、社会、个人三大法益,有哪个最後不是回归 01/04 14:59
112F:→ pu0429:到保护个人利益上,不害及他人的行为在刑法少之又少 01/04 15:00
113F:→ pu0429:而禁止犯罪不就是为了避免侵害他人利益? 01/04 15:01
所以呢?刑法禁止的是个体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又不是禁止国家机器。
114F:→ sonnight:pu你跟他说那些理论没用,我们认为是共识的前提,对他来 01/05 10:06
115F:→ sonnight:说都是可推翻的假设,他只要一直问why,why,why就好,对认 01/05 10:06
116F:→ sonnight:为酒驾再犯率三成算很高的人,实在没什麽好说的 01/05 10:06
117F:→ sonnight:然後认为再犯三成很高,对惟一死刑的威吓力论证方式却又 01/05 10:10
118F:→ sonnight:只能靠"想像"和"逻辑",这种人何必跟他认真? 01/05 10:10
哲学上有什麽不可推翻的假设?XDDD 别忘了你是在西哲版啊, 我有何必要接受你自己觉得是共识的共识? 这麽怕被问why就用「共识」假以名之保护起来,也是很有趣。
119F:→ sonnight:你搞错一件事,对於提起一个新颖主张的人,先搞清楚现在 01/05 17:33
120F:→ sonnight:有哪些共识反对你的主张(纵使你不同意它),才是有意义讨 01/05 17:33
121F:→ sonnight:论的起点吧,老是要别人作名词解释很有意义吗?举例来说, 01/05 17:33
122F:→ sonnight:你有了解"罪刑法定主义"吗? 01/05 17:33
123F:→ sonnight:不然我也用你的方式来问你,世界上从没有国家实施过酒驾 01/05 17:40
124F:→ sonnight:惟一死刑,你要如何确保死刑有你想像中的威吓力? 01/05 17:40
XD 世界上有行使过三次酒驾累犯不得易科罚金直接坐牢的国家吗? 你怎麽不去问台中市,这做法如何确保能降低事故率? 世界上是没有酒驾唯一死刑的先例,但有「死刑」这个先例, 只是死刑是用在不同场合、情景与文化环境当中, 杀鸡儆猴、午门斩首并将屍首挂在城门上三天之类的, 都是在扩大「犯法者死」这件事的威吓力, 透过人类对死的恐惧、对痛的恐惧、对生不如死的恐惧去强制制约人民的行为。 故,历史告诉我们,死刑的确是有威吓力的(当然,酷刑也有), 所以问题只是「死刑的威吓力」到底能到什麽程度罢了, 当然啦,如果酒驾者像历史上的叛贼乱党一样视死如归,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酒驾者有这麽视死如归吗?XD
125F:→ sonnight:拿几几百年前的帝制制度证现代社会的法治?你要不要先证明 01/05 18:20
126F:→ sonnight:一下两种社会如何能有类比性? 01/05 18:20
何需证明?现代古代人们的法制观点一样差, 一样贪生怕死、一样贪腐、一样抱着侥幸心理便宜行事啊。 网路发达後,现代人的法制观念恐怕比康雍乾时期还差。
127F:→ sonnight:再者,帝制时期的这样做法有成功吗?你要不要先论证一下各 01/05 18:22
128F:→ sonnight:地的民乱为何还是不断出现? 01/05 18:23
所以我才说叛贼乱党是另一回事,酒驾者是叛贼乱党吗?XD 雍正时期、明太祖时期兴文字狱、廷杖、酷刑, 朝廷与士人界不就乖多了?不用诛九族就够风声鹤戾了。
129F:→ sonnight:我觉得现代人的法治观点很棒啊,人人都能谈上一点法律如 01/05 18:25
130F:→ sonnight:何如何,帝制时期人民是有办法懂这麽多? 01/05 18:26
谈归谈,多少大学生的D槽就犯法了,还法治观点哩。
131F:→ sonnight:酒驾者并非叛贼乱党,但证明死刑对很大一部分人无效阿,你 01/05 18:27
我早就说过,酒驾唯一死刑对那些早就想死的或亡命之徒没用吧 = = 都说了不是追求零酒驾,是在跳针什麽?
132F:→ sonnight:怎知道酒驾不是刚好是那种人? 01/05 18:27
我不用知道啊,想酒驾被死刑的就顺他的意咩。干麻知道?
133F:→ sonnight:你搞错法治观点和犯法这两件事,我相信大学生都会知道他们 01/05 18:28
134F:→ sonnight:D槽里有犯法的东西,只是这法对他们不一定有拘束力而已 01/05 18:29
135F:→ sonnight:你的确不是追求0酒驾,但在没有实证资料情况下,你的想像理 01/05 18:30
136F:→ sonnight:论很可能就只是个想像,死刑毫无威吓力 01/05 18:30
法治观念好的话怎麽会去犯法 = = 就是因为法治观念差,根本无视法律带来的惩戒可能才会去犯法。 任何未上路的新法制都有可能只是个想像, 那又如何?美国独立与法国大革命前又有谁知道民主制度能不能成? 理据上有理的且有理据基础的,当然就有成功的可能, 要说可能性的话,死刑毫无威吓力的可能性还比较低哩, 如果死刑毫无威吓力,台湾怎还有8成民众支持死刑而不废死?
137F:→ sonnight:知法犯法阿,因为现代社会之"法"乃拘束国家暴力之法,与帝 01/05 18:37
138F:→ sonnight:制乃皇帝意志之法相距甚远,所以你拿帝制类比现代实在毫无 01/05 18:38
139F:→ sonnight:可比性 01/05 18:38
140F:→ sonnight:法治观念与守法观念乃两回事,为什麽跟你讨论老要做名词解 01/05 18:40
141F:→ sonnight:释? 01/05 18:40
真是 XD 「法治」两个字本来就包含「必须守法」的概念, http://0rz.tw/q0JzG 要指正别人之前最少也先查一下吧。 无视於法律带来的拘束力就是法治观念低落了。
142F:→ sonnight:我不觉得wiki有讲到重点,法治乃指国家依法而治,但人民不 01/05 18:46
143F:→ sonnight:一定有服从的义务,请自己找"公民不服从" 01/05 18:47
你有看完吗?人民有服从法律的义务。 「没有人能凌驾於法律上,包括所有男女,且不论其社会地位或其情况。」 「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对政府权力与对人民具有普遍拘束力, 要求政府权力与人民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 看一下这词条目的「法治与法制」那个部分吧。
144F:→ sonnight:我看完了,所以我说他没写到重点,人民依然有不服从的权利 01/05 19:10
145F:→ sonnight:我知道你懒得看书,所以我说你可以查询词条"公民不服从" 01/05 19:10
呵。 「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 指发现某一条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时, 主动拒绝遵守政府或强权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 而不诉诸於暴力,这是非暴力抗议的一项主要策略。」 「梭罗将拒绝纳税,作为对奴隶制度、美墨战争的一种抗议。…… 梭罗并没有发明「公民不服从」这一名词,甚至都没有使用过。」 「……而後1949年刊印出版,「公民不服从」这一名词, 开始在许多有关美国奴隶制的宣传和演讲中出现。」 姑且不论这60余年的新思潮到底有多少人认同, 一条法律合不合理是由谁定夺?你?我?还是哪个群体? 大学生有什麽理由认为智财法不合理而去喂饱他的D槽? 酒驾唯一死刑又要怎麽用非暴力方式抗议? 说到底,酒驾唯一死刑或其他犯罪类型唯一死刑上路後, 公民不服从又能怎样?
146F:→ sonnight:嗯"拉德布鲁赫公式" 01/06 08:30
大学生有什麽理由认为智财法不合理而去喂饱他的D槽? 酒驾唯一死刑又要怎麽用非暴力方式抗议? 说到底,酒驾唯一死刑或其他犯罪类型唯一死刑上路後, 公民不服从又能怎样?
147F:→ sonnight:"合理使用","隐私权","比例原则","严格审查标准","刑 01/06 14:00
148F:→ sonnight:罚之最後手段性",我可没有做名词解释的义务 01/06 14:00
你还是没回答啊 XD 我更白话一点问好了。 「单一」大学生有什麽理由认为智财法不合理, 而去下载受智财权保护的东西喂饱他的D槽? 酒驾唯一死刑,反对者又要怎麽用非暴力方式抗议?多有效? 说到底,酒驾唯一死刑或其他犯罪类型唯一死刑上路後, 就算某个酒驾者是抱着「公民不服从」的态度酒驾,又能怎样? ※ 编辑: pepperminte 来自: 122.116.181.111 (01/06 14:14)
149F:→ sonnight:大学生可以主张"合理使用"或者"隐私权保护",酒驾唯一死刑 01/06 19:10
150F:→ sonnight:不符"刑罚之最後手段性",就算立法院再脑残,法制局那边也 01/06 19:11
151F:→ sonnight:不会让他们过,纵使最後政府的人都脑残让这法案过并施行了 01/06 19:12
152F:→ sonnight:酒驾犯罪者於受审时法官也会裁定停止诉讼让大法官进行违 01/06 19:12
153F:→ sonnight:宪审查,酒驾唯一死刑明显违反比例原则违宪 01/06 19:13
154F:→ sonnight:这问题就像讨论"我们可以抓独角兽来当坐骑吗?" 01/06 19:16
155F:→ pu0429:我说了刑法几乎都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而设的,就算是那些超 01/21 04:28
156F:→ pu0429:个人法益的罪最後都是要回归保护人民的观点。所以你所谓不 01/21 04:29
157F:→ pu0429:害及他人的罪根本很少。又,你认为只要会害及他人的行为都 01/21 04:30
158F:→ pu0429:该处唯一死刑,那唯一死刑就会变成处罚的原则手段,不是你 01/21 04:32
159F:→ pu0429:所说的并非要让每个罪都唯一死刑。 01/21 04:32
160F:→ pu0429:可是你敢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犯下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01/21 04:34
161F:→ pu0429:不要说故意犯,光讲过失犯,例如过失伤害,每个人都可能发 01/21 04:35
162F:→ pu0429:生,过失伤害也死刑甚至唯一死刑这不是课以过重的责任嘛? 01/21 04:36
163F:→ pu0429:而如果你不认为过失伤害该唯一死刑,那你要不要提个标准 01/21 04:38
164F:→ pu0429:来说到底怎样的行为该唯一死刑? 01/21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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