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bJOmega (仆)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 关於康德的人即目的
时间Thu Sep 6 22:30:50 2012
※ 引述《sonnight (甯)》之铭言:
: 最近终於开始翻买了好久的 正义:一场思辨之旅
: 但在翻到定然律令二:人即目的之处时,我却发现似乎有许多论证上的鸿沟使我无法理解
: 即"为何具备理性之主体不能被当成手段?"
: 这是最让我无法理解之处,因为书内只说明人具备理性,而这是人异於动物之处
: 所以人即目的,但却没有说明理性为何能赋予人如此高之地位
: 所以我思考後有以下两种想法,但似乎都不太对
: 1.由於康德是基督徒,所以我开始考虑这是否是种中世纪神学"神性之流出"的概念?
: 但是大部分对於康德哲学的评价都是脱离宗教,以人为本的,所以这种思路应该不对
推测理性至上 上承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希腊罗马)精神,也就是以人=理性动物为本。
希罗精神原本是有神在人之上的,碍於千年天主教庞大的保守势力反对
多神反动的彻底,导致多神教无法跟着文艺复兴复归。
二来前有从东方继承来的数学科学帮纯粹理性撑腰。
: 2.单纯以定然律令一:普遍化的义务可以导出,因为我不想被人当成手段,
: 所以我也不该把别人当成手段,但这种单纯义务论的想法似乎也不是康德所想表达的
: 所以有人能解除我的迷惑吗?
苏格拉底注重内省法,知德合一,康做了相同预设,再之上提出
比苏更细致的规则,这是差别。
重点在康德继承了苏格拉底,他者可以透过理性内省被启发,
所以不能当作手段。 把这套想法[归类]为义务论可能是最新的发展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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