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night (甯)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问题] 关於康德的人即目的
时间Thu Sep 6 08:14:00 2012
最近终於开始翻买了好久的 正义:一场思辨之旅
但在翻到定然律令二:人即目的之处时,我却发现似乎有许多论证上的鸿沟使我无法理解
即"为何具备理性之主体不能被当成手段?"
这是最让我无法理解之处,因为书内只说明人具备理性,而这是人异於动物之处
所以人即目的,但却没有说明理性为何能赋予人如此高之地位
所以我思考後有以下两种想法,但似乎都不太对
1.由於康德是基督徒,所以我开始考虑这是否是种中世纪神学"神性之流出"的概念?
但是大部分对於康德哲学的评价都是脱离宗教,以人为本的,所以这种思路应该不对
2.单纯以定然律令一:普遍化的义务可以导出,因为我不想被人当成手段,
所以我也不该把别人当成手段,但这种单纯义务论的想法似乎也不是康德所想表达的
所以有人能解除我的迷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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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231.32
1F:→ obJOmega:感觉康依据的是苏格拉底支传统,理性即自知即知德合一, 09/06 12:41
2F:→ obJOmega:理性即是人性(亚里斯)。 09/06 12:42
3F:→ obJOmega:所以算是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派别。 09/06 12:45
4F:→ obJOmega:道德形上学基础开头有线索。 09/06 12:46
5F:推 tturttle:这本中译本把这句话译错了 正确的翻译应该是 09/06 15:36
6F:→ tturttle:不能被当成"只是"手段 也就是他可以接受人有部分的工具性 09/06 15:37
7F:→ sonnight:楼上两位依然没有回答我的疑惑~_~ 09/06 17:58
8F:推 tturttle:我的意思是 康德没有宣称道德主体不能被当成手段 09/06 22:34
9F:→ tturttle:如果你想问的是 为什麽有理性就不能被当成只是手段 09/06 22:36
10F:→ tturttle:那他的回答应该是 因为这样你就把人视为动物了 09/06 22:37
11F:→ tturttle:或者说 视为不具有尊严而只可以被使用的工具 09/06 22:39
12F:推 mardrea:Duty for duty's sake. 09/08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