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言论自由的界线?
时间Fri Aug 24 16:50:37 2012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铭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 问题你并没有版面所有权阿XDXD
: : 所有权是站方,我不知道你爱提这种奇怪的论述要干嘛
: : 站方只保证着作的真实性,不会被重制修改。但不保证你的文章不被评论耶
: : 没人要在你书腰写作,就如同没人可以修改你的文章。
: : 其实要修改你的文章最简单的方式是回覆文章,所以你要禁止他人y-回文吗?
: : 推文反而没有干预发文者的可能,你根本搞错方向了
: 写书的例子是你自己发明的,我看懂了你的例子,你自己却没看懂自己。
: 在你的例子里,书腰=附加於正文,不必是正文,不必是原作者所写。
: 书腰和书,之於推文和文的关系,完全相符,
: 很适合用来打你的脸。
: 欢迎你到书店找我出的书,并且贴上你写的书腰。但我看到就拿掉。
: 欢迎你来推我的文,但我会删除。
: 不然你拿我怎样?
我不认为你看懂了,书腰是指你修改文章的注解与说明
从来没有人要写你的「书腰」,你明白吗
: : 我不是在处理公平性的问题吗,你极欲扩张你的言论自由范围,
: : 但因为你的主张而压缩其他言论自由可能的形式,这不就是你的问题吗?
: : 为何你会认为你可以删除他人推文? 仅只因为系统让你这样做?
: : 任何人在公开场合发言你就可以去摀住嘴巴吗,如果没人阻止你你就可以吗。
: : 如果你可以拿刀刺死人(能力的意味),你就可以杀了另一个人?
: : 这就是你根本没有论述过的,有能力跟可以做是两回事,
: : 你的论述发生应然与实然正当化的断裂。
: 人当然有合法的杀人权利呀。
: 我也有合法删除你推文的权利呀。
: 两种情况里,实然应然没有断裂呀,你扯远了吧。
但你没有直接删除推文的权利,我是说这点喔
首先人并没有合法杀人的权利,可以杀人的是行驶公权力的人,而不是行使基本权利。
你搞错了。
: : 不管有没有,都可以主张,但你只要否定就认为不属於可以主张的自由,
: : 这就是你矛盾之处。
: : 请勿混在一起,请区分公民权或政治权,言论自由是人权中的人性尊严与人格
: : 人性尊严不存在什麽实践的问题,政治权利才是。
: : 对他人言论予以消灭,这很严重伤害他人人格与尊严。
: : 我们并非处理言论被采纳并构成决策,而是仅以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无论雅俗,
: : 这是个人生命的表现,这是最基本的。
: 你这篇文章一边行使言论自由,一边说我消灭你言论自由,说不过去吧。
: 後面还很激动讲得我好像侵害你人权咧。
所以你认为压迫他人言论自由,只要还有 The last channel就符合言论自由的要求?
那麽我们为什麽要有书写,有表演,要有漫画戏剧电影等
这不是我们表达言论的方式?
难不成你会说今天开始只能写书,然後说这样是有言论自由?
大家总有选择表达自己的言论或思想方式的自由吧?
你主张发文才能被保障,这就是曲解言论自由的内涵。
何不食肉糜阿。
: : 但你却拿政治权与公民权来模糊焦点,这是指涉个人如何参与公共事务等与他人
: : 或群体的关系,言论自由并非要你接受或被迫信服,而是在於每个人都有表达
: : 自己的生命的可能,你才是用政治权利去建构言论自由意涵,很明显误用误解。
: 这些例子是用来告诉你,不论宪法刑法民法、街头运动、中学生桥事情,
: 所有权利建构的法则都是共通的:
: 需要、可能、主张、论辩、竞争。
: 中间三项拿掉,需求直通竞争,只是没有文明回到基本的方法解决事情而已。
: 利益不同的最後还是会解决,
: 你的言论自由不是先天的。我的生存权也不是先天的。
: 文明是:我们尊重彼此的权利,因为我们不得已必须相互容忍。
: 你觉得我的文章超烂、烂到你无法忍受,你绝对可以试着杀了我。
: 过程会喷血,而且喷得不一定是我的。
: 这是你经过计算,决定不杀我的原因。
: 不是因我有生命尊严所你不杀我。否则你就不要打蚊子。
生存跟言论自由是否天生的权利,都无关乎你该不该侵犯之。
你有容忍其他表达言论方式的意愿吗?所以我看不出你的尊重阿XDXD
你为什麽老是要自婊
我的确是认为你不所云,烂透了,但我不会杀你,因为我承认你还是有言论自由(尊严)。
只是不是你描述的那种「言论(不)自由」(没有尊严)
: : 这不就是自婊,你宣称的是你具有正当性,但这绝对不是你可以做到就具有
: : 你可以杀人跟你允许杀人是两回事。
: : 你还是没有论述过这个东西,你只是扯些不相关的理由。
: : 你打算把你个人政治权力无限上纲地诠释到何种地步
: 噜噜噜噜噜噜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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