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心得] 西哲板方向讨论
时间Fri Jun 8 04:24:52 2012
※ 引述《fw190a (las)》之铭言:
: A.推文功能
: 推文的确是BBS重要功能之一,但是用在讨论上,推文者和PO文者会站在不同立场,
: 一方面推文门槛低,可以很方便的讲一两句反驳,甚至单纯为其它人助势。
: 另一方面推文是附着在PO文底下。使用推文进行讨论是可行的,但如果是违反原PO
: 讨论方向的长篇讨论,的确会让原PO很着恼。
: 当然原PO有修文/删推文功能,但是在BBS上这行为比较缺乏认可,主要问题来自於
: PO文者是否公正,以及何种程度才应被删也没有公议,因此我不赞成,
: 但认为的确需要给PO文者在这方面一些补偿,或给推文者一些限制。
: 但不赞成用到板规硬性划分。
只讨论推文
其余恕删
推文(推嘘箭头)
我个人是倾向认为整个内文的版面的着作权都属於发文者
即原作者的权利不只是及於创作的文字本身
还及於版面配置与呈现给读者的最终样子
换句话说
就是将发文者在该篇文章版面的权限最大化
删他人推文就跟清洗自家墙壁、删除语音留言一样
没什麽好徵得别人同意的
真的要推嘘文、删修的历史纪录,站方都有管道可以获得
且文章列表也都看得出来推嘘的痕迹
然後,真的有什麽非得公诸於世的批评意见
不妨自行发新文
我们也保障他的意见绝对可以乾乾净净的呈现给想看的人
至於修他人推文
因为有伪造私文书、侵害姓名权等疑虑
因此在板规不妨直接禁止
试拟板规如下:
发文者对其文章版面之呈现有最终编辑之权。
发文者得删除文後之推嘘箭头文,但伪造、变造他人之推嘘箭头文者,
处XXXXXXXX,并应自负相关刑、民事责任。
本板关於伪造、变造他人之推嘘箭头文之处分,采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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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乱源:
法官想当神
白痴想当法官
神想装白痴
http://blog.yam.com/juo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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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00.27
1F:→ kiddingsa:为何要无条件的将发文者在该篇文章版面的权限最大化? 06/08 07:20
2F:→ PlayStation3:这样喔 06/09 00:43
3F:→ kiddingsa: 就是酱 06/09 00:44
4F:→ kiddingsa:Hmm.... 越晚越容易无差别攻击 该睡了 06/09 00:46
5F:→ PlayStation3:你真的该睡了。 06/09 01:12
6F:→ kiddingsa:Fight/stay night 06/09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