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 我反对删推文
时间Wed May 25 22:05:49 2011
※ 引述《assistking (美声歌手)》之铭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 其实我们争论的重点
: : 并不是在於违法或不当的推文是否可以被作者以外的人删除
: : 而是一个正常的推文可不可以被原文作者删除
: : 而你是反对的(只有反对是对的)
: : 我则是开放的(各有利弊)
: 你误读了 我才没有去讨论推文是否违法或不当
这是你的原文:
------
我早就已经告诉你答案了
我也说过 我的武器不是只有银律
还记得我的文章怎麽说吗?
推文如果有毁谤 公然侮辱 人身攻击
则可以跟板主申告 甚至采取法律途径
这个我一开始就讲过了
------
你没有讨论推文是否违法或不当?
呵呵
: 我的诉求是 除非推文者同意 否则原文作者不可以删除推文
: 请问一下 什麽叫做开放?
: 今天这个问题是一翻两瞪眼的
: 就是 "你认为可以不可以删推文"
: 我认为不可以 你认为可以
我没有认为「可以」
我是说「可不可以都有道理」、「两者都有好处」、「没严重到非得禁止不行」
: 凭什麽你认为你比我更开放?
: 好 就假设你真的很开放
: 现在请问一下 既然你显然已经比较过利弊了
: 所以你已经表态可以删推文了
: 既然如此 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一句:
: "而你是支持(删推文)的(只有支持是对的)"?
: "你认为可以不可以删推文" 关於这个一翻两瞪眼的问题
: 我跟你一样 我也衡量过利与弊了 然後 我反对删推文
: 另外我要跟其他读者强调
: 只要推文者同意 作者可以删改推文者的推文
: 这种情况删改推文是OK的
: 因为推文者同意
如果你认为,只要自己有比较过利弊再下结论
就可以自称是「开放」
那也由得你了
「人人都是开放的」也不错
: : 干翻的意思,是要说当一个人违反规则时
: : 你透过操作道德律,片面的加以指责
: : 但这个规则不是你们彼此间共同的基础
: : 也不是你们共同从属的高权以其实力所保障的法则
: : 这个道德律
: : 也不是适合拿来当作法则、用逻辑加以操作的东西
: : 干翻不是指你要保障每个人的推文权这件事
: : 而是要指你没有顾及张三、针对自己文章版面的编辑权利这件事
: 很抱歉 张三的编辑权
: 从来就只限於张三自己的文字
^^^^^^^^^^^^^^^^^^^^^^^^^^ why?
这不就是我们要问的问题吗?
: 我完全支持张三编辑 书写自己的所有文字
: 但是要动到别人的文字 抱歉 请去问推文作者
你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
你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有某种类似「着作权」的观念了
而不是开放所有可能的结论彼此竞争
你或许不知道
也不过几十年前
台湾也并没有这类的观念
三百年前在欧洲
我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修一修变成自己的
即使是2011年的今天
也有人认为网路、知识都是公共财
每个人都应该可以恣意的编修
只是并非主流
拿抢劫来比喻
在思考应不应该允许抢劫行为时
你就不能先入为主的认为「财产的处分当然只限於自己的财产」
而也要把允许抢劫的情况纳入考量
搞不好你会发现
全面允许抢劫的结果,反而大家都不抢劫了
又或许大家抢上瘾了蔚为时尚
如果你这麽在乎自由
那你不会不清楚
康德反对亚里斯多德的伦理观念
其中一项就是反对把规则建立在特定的一种理想生活方式之上
: : 我既然从头到尾都反对使用这种逻辑一致性当本案的标准
: : 我又怎麽需要厘清两种不同的一致性、
: 搞错了吧 看看你自己之前的原文吧 (文章代码: #1DsKzEPQ)
: : 你的标准有两个问题:
: : 其一是你保持了一致性
: : 难道对方就没有?
: 你这里这样讲 显然你认为持删方也拥有一致性
: 并且持删方的一致性与我的论证所呈现的一致性是等价的
: 否则 你为何这样写?
: 然後 我才告诉你 你必须厘清这两种不同的一致性
: 以下一样是你的原文 (文章代码: #1DsKzEPQ)
你还是没搞懂
我的意思是说
你没能意识到,所有你
片面声称的合理性基础
反方一样都可以
片面的达到
从而你
片面坚持的一致性,根本无法普遍化
你要我厘清你的片面和张三的片面不同
是不同啊
可那又怎样?
问题的根源在於这种一致性的片面性本身,而不是两种片面孰优孰劣。
张三唯一没办法达到的
就是此时此地多数支持你、少数支持他的现实
这才是观察这个问题的关键、真正的不同点
这也是目前我们过群体生活
实际上在run的方式
: : 其二是
: : 你怎麽能确定了你都保持了一致性?
: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根本就不绑任何具体内容
: : 不但相反的内容可以构成义务冲突(杀人、不杀人)
: : 连彼此不相干的内容都可以构成义务冲突(迅速、高品质)
: : 当你自我检验的范围越大
: : 你越难保持一致性
: 你这里直接指出我难以保持一致性
: 想以我难以保持一致性来削弱我论证的说服力
: 坦白说 我个人的无能 跟受到肯定的一致性本身的所呈现的正确性是分开的
: 也就是说 你攻击我难以保持一致性 并不能攻击到一致性本身
一般的问题你是对的
但伦理的问题不能这样看
因为它有实践性,这是伦理问题特殊之处
如果一项伦理法则没有人能做得到
那就算它推论得再漂亮也没用
义务冲突的问题
我建议你不妨多多思考一下
这里有几个着名的例子:
Antigone
铡美案中的韩琪
医生为耶和华见证人的病患紧急输血
事实上这些问题都没有唯一解
至少我没能力设想唯一解
: 不过我这里就算了
: 现在我要指出最大的问题
: 你如果不能肯定受到肯定的一致性 你如何能拿受到肯定的一致性所呈现的正确性
: 来质疑我难以保持(受到肯定的)一致性?
: 说了这麽多 你还是认为你不需要厘清两种不同的一致性吗?
在伦理问题上
我认为一致性只是工具
并不是最高的标准
并且通常某种程度上你先去得到某种直觉、感动後
再去追索直觉、感动的原因才有意义
也因此结论不具有普遍性(至少在绝大部分的问题上都没有普遍性)
问题
不是在於「某个伦理规则在思维法则中是否成立」
而是在於「某个成立的伦理规则如何合乎思维法则地被表述出来」
也因此
当对方完全不承认某个伦理规则成立
你去解释这个规则的合理性,毫无意义
: : 又怎麽会因为逻辑自我击败而「错」?
: 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 你个人就算反对在本案使用这种逻辑一致性当本案的标准
: 也不能替你陷入了"自我击败的论证"这回事来解套
: 请看看你自己的原文 (文章代码: #1DsKzEPQ)
: : 而你之所以能够那麽斩钉截铁的下结论
: : 也跟你只检验单一内容「我不想被删推文,所以我不删人推文」有关系
: : 当且仅当你这一生只决定这麽一件事时
: : 你的论证才有意义
: 我指出了 假设你的说法成立 则持删方也会陷入同样的麻烦
: 因为 显然几乎所有的持删方不会一辈子只决定赞成删推文这件事
: 所以我说你陷入了"自我击败的论证"
: 这跟你是否反对在本案使用这种逻辑一致性当本案的标准无关
: 因为即使反对在本案使用这种逻辑一致性当本案的标准
: 也不必然会陷入"自我击败的论证"
: 这完全是另一回事
问题是
我不就是要告诉你拿一致性当标准是荒谬的吗?
对你也荒谬、对张三也荒谬
因为
你们双方一辈子都不仅仅决定这麽一件事
所以你们会遇到形形色色可能无解的义务冲突
这里绝对需要别的规则介入
: : 言论的定义
: : 是你缩小了、还是我扩大了?
: : 想想
: : 如果你编辑自己的文章
: : 在他人的推文後面再补充自己意见
: : 难道不是隐含着把推文当作本文脉络的意思?
: : 或至少,这不是一种可能的解读方式?
: 我补充我的文字 我可以动别人的文字吗?
为什麽不行?
: 有些推文的确不入流 很简单 那就摆着
: 我们就挑选有意义的推文来做补充说明即可
为什麽仅限於这样?
: : 我是希望你去想想
: : 让所谓「个人的发声权利受损」的
: : 是张三、还是PTT、还是中华民国
: : 这是张三自由太过?还是系统设计不良?还是法律保护不周?
: 你的答案是什麽?
: 请问一下 被任意删推文这件事
: 冤有头债有主 我当然先找任意删他人推文的原文作者算帐
: 至於PTT或中华民国在此案上的责任 我另待他文厘清
如果你问我
我会认为这是一种「欠缺规则」的情况
因为规则不存在
所以你们两边都没错
错的可能是没有在体制内提供冲突解决机制的人
可能是板主、可能是站方、可能是中华民国
: : 看到了吗?我们是有前提的:假设删推文是被允许的
: : 也就是说当你仍然觉得权利受侵害(不划算)
: : 这个时候你应该回到第一个问题:回头去找PTT或中华民国算帐
: 就算要找PTT或中华民国算帐
: 首先也要找任意删他人推文的原文作者算帐
你要找张三算帐
前提是规则是存在的
问题是规则并不存在
: 你这里的论证也跳跃得太厉害了 简直令人不知所云
: 我今天讨论的问题
: 大部分焦点放在原文作者与推文者之间 就算跟PTT或中华民国有关
: 那也不是主轴所在
那是因为你完全陷入自以为「有某种规则存在」的幻觉
: 假设删推文是被允许的 我仍然觉得推文者的权利受侵害
: 我的名单上就算有PTT或中华民国
: 也一定在顺位上排在任意删他人推文的原文作者之後
: : 你的限制不就是你不能在你的版面上摆脱那些推文吗?
: 这个版面不是张三一个人的
: 上面是张三的文章
: 下面是别人的推文
: 版面 不是张三一个人的
Why?
: : 我要做为什麽不能让我做?
: : 这就是限制啊
: : 我们先看看我们比较没有争执的部份:
: : 「我可不可以去编删他人的发文?」
: : 当我问这个问题时
: : 我不能先去假设「编删他人的发文有、或没有使自由受限」
: : 我们不能拿问题去当作答案
: : 回头来看删推文的问题
: : 当问题是「是否应该允许删推文」
: : 你就不能先假设禁止删推文没有限制到我的自由
: 张三想要的自由 就是张三对张三不喜欢的推文看不顺眼 张三想把它们删掉
: 而我个人 即使面对这种不入流的推文 依然站在言论自由的立场予以保留
所以你对、张三错?
你还是没有回答张三为什麽不能删不顺眼的东西啊?
: : 你怎麽知道张三也认为2、3点有问题?
: 张三个人的论证能力与思维能力的高低
: 跟我现在讨论的问题没有关联
: 我没必要对张三个人没有发觉2、3点有问题这种情形负任何责任
: 除非张三是我的学生
所以你完全不考虑你有陷入错误的可能性?
OK
: : 这种情境有很多解读角度的
: : 你不妨都参考一下
: : 1.
: : 李四去张三家院子撒尿
: : 李四主张「这是我的尿,你不可以清掉它!」
: : 张三可能说,你尿在我的院子这
: : 就是自始放弃了贵尿的所有权
: : 因此贵尿已经成为敝尿
: 不要再举与本案讨论情境相距甚远的架空情境当作例子来讨论
: 根本就比拟不伦
: 排泄物就算是私人财产 显然它的交易功能很低
: 而且也难以表达该排泄物所有人对一篇批踢踢文章的看法或观点
你要高兴的话
改成黄金也成
我不喜欢我的家院子里金碧辉煌
可不可以?
: : 2.
: : 李四去张三家门口撒尿
: : 李四主张「这是我的尿,你不可以清掉它!」
: : 张三可能说,门口是与房子具有密切关系的公共区域
: : 也是使用房子、出入通行的必经之处
: : 肮脏的门面将使来访的客人裹足不前
: : 因此贵尿,别人不能清,我却有资格清
: : 让自己想像力丰富一点
: : 多多考量各种解读的可能性
: 论证不是光靠想像力就可以成立的
: 想像力也不是像你这样使用
: 即使把排泄物当成是私人财产 显然它的交易功能很低
: 而且也难以表达该排泄物所有人对一篇批踢踢文章的看法或观点
: 尿跟推文 具有多大的可比性?
: 另外我讲一句题外话
: 能够把话说清楚 最重要的一点是抽象的论述 举例与否倒在其次
: 特别是举的例子跟本案情境相差甚远时 徒增读者困惑
你很欠缺这方面的练习
这或许是你总是无法从你既成的论述移开的关键
你的论证
基本上我是看得懂的
但问题是
你似乎看不懂反对者的论证
而仅仅认为
如果他们像你一样够聪明
就也会得到与你相同的结论
: : 这就跟红绿灯是一样的
: : 你的行动自由受限制、但利用公共道路的权利则受到保障
: : 两者之间是有一定冲突的
: : 当你说「都应该保障」时,这话没错,却也很滑头
: 奇怪的举例
: 过红绿灯与否从头到尾都只是自己的事
呵呵,是吗
: 又不像删推文这件事涉及到至少两个独立人格
过红绿灯搞不好可以牵涉上百个人格呢
: 这样的举例非常奇怪
: 由奇怪的举例开始 配合奇怪的推论 就会导出奇怪的结论
奇怪?倒不如说你害怕这些结论吧?
: 以致於你说我的论证滑头 我的论证滑头吗?
(点头)
: 很抱歉 我从头到尾都反对删推文 立场明确
: 倒是你 说什麽自己开放 说什麽各有利弊 说什麽考虑一下别的可能性
: 我告诉你 我觉得你的说法真的很滑头
开放,是因为谨慎
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与论述出现把反方整个击溃、没有紧急情况
就不轻易下结论
就算下了结论,也要随时警觉已知的弊病、给予合理的纾解管道
那你呢?
你不是说考虑了利弊吗?
弊呢?
因为论述合理,被弊扫到的就该死?
: : 我们一路讲下来
: : 你可以发现我是在试图告诉你两件事:
: : 1.同一件事有非常多解读的角度
: 抱歉 同一件事有非常多解读的角度 但不是每个角度都一样好
好不好不是你可以片面决定的
: 当我有办法说出甲跟乙的角度都不好 都有缺点的时候
: 那表示什麽? 那表示我的角度比甲跟乙都好
那表示你是希特勒...(开个玩笑)
: : 2.当有人认为某个角度很重要时,你得认真的把这个角度当一回事去考量
: : 其实所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推己及人」等等
: : 诠释重点也不是在於设想各式各样的具体情境去应用它
: : 而只是在於个人有没有具备体贴、互惠的高度修养
: 请读我的文章
: 关於这个问题
: 我已经想过了 我就是想过了 我才反对任意删推文
: 我甚至可以容忍张爸文 公然侮辱 毁谤与谩骂
这些都还只是你个人的问题
你要怎麽决定你的行为,那是你的自由
但并不表示你自己为自己立的道德法则
也能要求别人遵守
这是两回事
从头到尾
你没有
真的考虑过反方的角度
你顶多只是容忍反方有提出论述的自由
而当张三觉得「这个版面是我的!维持版面的乾净对我很重要!」
你哪有真的把这个意见当一回事?
你至少也该放弃「版面上方是原作者、推文是推文者」的主张
因为这根本不是你们的共识
更不是逻辑的必然结果
而仅仅是你个人偏好的诠释
而你又没有足够的想像力与雅量
去思考把这个推文的区域
视为某种「房屋的院子」、「房屋的门口」...的各种诠释可能性
而只僵化的以「你的屋子、我的屋子」去诠释它
: : 你先别急着反驳我
: : 你除了反驳我之外
: : 你还可以试着去想:「这个人这麽想喔...那怎麽办?」
: : 当你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
: : 这才是脱离片面的开始。
: : 我自己也不是个会删推文的人
: : 但这并无碍於我有能力去设想一些删推文的合理性基础
: 请读我的文章
: 关於这个问题
: 我已经想过了 我就是想过了 我才反对任意删推文
: 我甚至可以容忍张爸文 公然侮辱 毁谤与谩骂
你能容忍张爸是一回事
人家能不能容忍?
我也能容忍推文被删啊!
你怎麽做不到?
我还能容忍「不得删推文」成为规则哩!
你做不做得到来容忍「得删推文」成为规则?
: : 以前面房子的比喻来说
: : 也就是我们承认房子所有人的权利是及於门口的
: : 这就是更大的空间
: : 你是多数,你可能没感觉
: : 但当你是少数中的少数,你几行文字淹没在成千上万的嘘文中时
: : 你就可以体认到门口的重要性
: 我体验过了
: 我以前去NBA版发文 被嘘到X3 但我没有怨言
: 因为 这是版众的言论自由
: 相反地 我还相信 如果我对该年季後赛的预言成立
: 那我 就会得到肯定
: 结果证明我是糗爷 被嘘活该
: 当然那些嘘我的人没水准 我是很讨厌 但是我不会删他们推文
: 另外奉劝
: 别再拿情境差太多的比喻来讲了
: 虚拟的网路空间怎麽跟实际的地上物做比较?
: 实在徒增困惑
就是要差多一点才能离开成见
: : 因为这一点对於推文者没有实际上的影响
: : 对於原文作者却有很大的影响
: : 反过来说
: : 如果你认为推文又不会影响到本文
: : 那你何必坚持推文的内容非得钉在本文之下?
: 唉 你这里让我很叹气啊
: 推文的内容不钉在本文之下
: 不然要钉在哪? 钉在上吗? 钉在左或右吗?
: 钉在上 左或右 OK啊 那除非我们一起改变中文的阅读习惯
: 否则以现今这种上到下的中文阅读 你要把推文钉在哪?
: 推文跟本文要分开 这样读者才知道哪一句是推文 哪一篇是本文
: 这种浅显的道理我还需要重复吗
: 本文与推文之间 有个界线 是爲了让读者一目了然方便阅读
: 才不是你拿来当作可以删推文的证据哩
: 就算删推文被你证明是对的 这一条也不是证据
好奇问一下,你是不是A型处女座的啊?呵呵
照你这麽说
连推文的位置都变成一种有本质上正确的东西了
: : 我认为这句话
: : 同时可以支持开放删推文、禁止删推文
: 你的"认为" 我已经驳斥过了
: 请见上文
: 我对原文作者的持有空间的说明 推文者拥有言论自由的说明
: 以及删推文对言论自由的侵害的说明
: 在此不拟赘述
你论述中的「言论」自由
其实范围十分狭隘
以我所知
像中华民国宪法中保障的「言论、讲学、着作、出版」自由
虽然写成「言论」
但并不表示各种型态的「表演、表现」就不加以保障
: : 假设删推文是可以的
: : 那个空间本来就不是你的空间了
: : 又何来侵犯?
: 假设个什麽? 你已经证明删推文是可以的吗?
: 天啊 我遇到循环论证
: 「删推文是可以的--->那个空间本来就不是推文者的空间」
: 「那个空间本来就不是推文者的空间--->删推文是可以的」
: 我看连你自己都没有发觉吧!
: 奉劝不要使用循环论证 丐词对你的论证一点帮助也没有
唉...这是在说你循环论证啊...
当你要问删推文可不可以的时候
你不能先假设这个空间是原作者还是推文者的
因为空间是谁的这个问题,
是要先决定分配空间的规则是什麽
才能操作该规则来得到结论
也因此
你说:「因为空间不是张三的、张三不能侵犯别人的空间,所以张三不能删推文」
这是一个循环论证
懂了吗?
当规则本身是我们要讨论的目标
你就不能说「张三侵犯李四的空间」
因为空间根本还没有分配啊!
: : ^^
: 我只是调整而已 不等於我完全消除删推文本质恶的成分
那真是太遗憾了
: : 我没有删过推文喔...
: : 我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认同删推文的人来跟你谈
: 好吧 这是我文笔的问题
: 这里 我所写的"你" 类似英文中常见的"editorial we"
: 请别多心
: : 言论自由是一个很麻烦的概念
: : 这边无法讨论太多,只能老调重弹
: : 我们跟少数、跟一个人主张,要他们尊重我们(多数、群众)的言论自由
: : 这并不符合言论自由的脉络及本意
: 删推文这件事 等到被你鼓动成时势以後
: 到底谁是少数、谁是多数 那就很难讲了
: 然後 你会再度陷入"自我击败的论证"
: 因为当多数人都删推文删上瘾以後 我这种反对删推文的人就变成少数派
: 恐怕我之後在推文呼吁禁止删推文的主张很难保持30分钟
: 然後 你应该会认真地告诉我 "老兄 你可以发一行文来反对删推文"
: 我想这时候 我还是会对你说谢谢
我鼓动删推文?(皱眉)
呵呵,你似乎对那个「自我击败」很得意
说到片面的论证自我击败
要是愿意的话,这几篇文章中
我应该可以脑补千百个
: : 因为溜鸟、天体的爱好者是少数中的少数
: : 所以拿来作为说明的例子
: : 本身倒不是重点
: 关於溜鸟、天体 我也只是说一下而已
: 我想说的的重点在哪? 重点在下面
--
法律的乱源:
法官想当神
白痴想当法官
神想装白痴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00.78.211
※ 编辑: juotung 来自: 122.100.78.211 (05/25 22:22)
1F:推 keithking:推这篇 05/26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