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w190a (las)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检举 iamice 影射我使用分身ID
时间Fri Feb 18 21:38:25 2011
1F:推 playskin:推论漂亮,只可惜法律实务不是这样看,人的情感也不是这 02/17 04:58
2F:→ playskin:样运作。你正好点出了哲学、法律和人情三者的差异,或者 02/17 04:58
/ midas: 如果真的要从法学实务来看,那务必要自释字509号解释来看这次分身id疑云事件
他看你说"不是这样",才举出是的案例,你又嫌他资讯不完全,
还要被你质疑是"鼓励大家以後可以尽情做人身攻击"。
(按照同样标准他好像也可以告你了)
不过我个人是很好奇,你所谓胜诉案例的条件,是否与现在这个一样。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铭言:
: 但毕竟是在哲学板,所以我就再罗唆一下:
: 法律的解读角度变化无穷,常常人们赢了法律,却输了道德。
: (每天的报纸都有例子)
: 因此我不乐见板上万一养成以解释法条来排解纠纷的习惯,
: 万一真的发展成这样,可说西哲板确定是道德沦丧。
: 由於此风不可长,希望以後尽量不要带到法条解释的方向去,
: 请容我不客气一点的说,两造在板上纠纷仍持续的期间,
: 法律的讨论的其实会有火上加油的弊病,引出旁人等着看好戏的心态,
: (送入洞房 之於 送入法庭)
3F:推 playskin:我看到他以"专长是读欧陆和符号学"来佐证他"看得出来"02/16 09:26
4F:→ playskin:我用分身ID,我就噗嗤笑了,想说要不要上民事庭和他玩玩02/16 09:27
5F:→ playskin:既然我俩都是"某p大",可以各告他一状,让他忙一点。02/16 09:29
/ 我当然对分身ID这种事很敏感,因为它关系到playskin这个我经营15年的ID的诚信。
/ (15年在站上的活动量,换算成民事赔偿可是一大笔钱)
/ iamice 这次严重伤害到我的名誉,因此我必需大动作处理。
你可以说要上法庭,别人"法律的讨论"却叫火上加油?
如果你真的认为用法律解决纠纷,会败坏这板的风气,
那你为什麽要当这始作俑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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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242.1
※ 编辑: fw190a 来自: 118.168.242.1 (02/18 21:41)
6F:→ ivanos:「你不懂做人, 真是败坏本板风气」 02/18 21:53
7F:推 assistking:唉 共犯困境 我一生致力避免陷入之 02/19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