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围35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公告] shrunty违反人身攻击版规
时间Tue Feb 8 20:03:45 2011
※ 引述《playskin (上山下海香蕉皮)》之铭言:
: 板主大人,#5436 第4页有一句,
: 谈到了我「低微易碎的自尊」。
: 我觉得啊,我的自尊,还真的是低微又易碎,确实被他说中了我的「人身缺陷」。
: 板主是否英明的比照办理一下?
既然你都同意了,那表示我说的是事实。
天底下哪有说出客观事实描述的人,要被判人身攻击的道理?
我以为,人身攻击一个要件是「显明的敌意」,但说出客观事实描述并不表示他因此
有显明的敌意。缺乏要件,你说,人身攻击的指控应该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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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85.170
1F:推 shehand:对残废的人喊说你这残废,应该也算人身攻击ㄅ? 02/09 10:31
2F:推 playskin:他已经脱离现实太久了啦。这麽明显拗错的东西能说服自己 02/09 10:51
3F:→ playskin:昨天一看,我连回应都懒得回了。 02/0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