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醒醒吧!学院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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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废死与国家战争权
时间Sat Jun 5 21:23:13 2010
: 推 luciferii:我觉得你一直提这种「若隐若现地...」的案例比较怪, 06/04 22:09
: → luciferii:譬如你用一台摄影机360度盯着一个物体24小时记录,则就 06/04 22:09
: → luciferii:物理法则下,这个物体的所有行动都是明确的。 06/04 22:10
: → luciferii:而近期的实例,都不是什麽神奇的灵光一现发现问题,而是 06/04 22:11
: → luciferii:细节上一直有人知道有问题,只是最後终於闹出来而已。 06/04 22:12
: → luciferii:这里的「洞察力」仍然是经验法则的组合,有人察觉得到, 06/04 22:12
: → luciferii:有人察觉的晚,是因为人脑对於情报的综和判断并不全面, 06/04 22:13
: → luciferii:都要等到运气好的人想到。因此有很多类似的状况现在都由 06/04 22:13
: → luciferii:电脑在作,因为电脑可以同时处理几亿条情报,而且交错比 06/04 22:14
: → luciferii:对不会遗忘,在大量资料处理上十分有用。兼之电脑可以持 06/04 22:15
: → luciferii:续蒐集情报而不会眨眼,所以自动开单系统目前比人工还 06/04 22:15
: → luciferii:可靠得多。 06/04 22:15
......
你觉得这一连串讨论好像离开哲学板的宗旨,
而你也的确只用一些你所熟知的电脑技术,
在经验层次上反覆回应我同一件事,
但其实我是用哲学上的概念做论述......
我的一些用语在哲学上是有它的特殊意涵的,
但看来你不懂,那我在这边做个注解好了,
希望你别理所当然地望文生义,
用自己的日常语用去理解这些词汇......
首先,
关於事物的隐藏与显现所组合成的诸多不同面向,
并不单是指物理空间中具体的视角问题,
它涉及到的是能动者(agent)的有限视域(horizon)下,
能够诉诸直观(intution)的「事物之自身呈现」。
一叠厚厚的纸装订起来摆在你面前,你指称它是一本书,
那是因为你是从「书」的面向去理解到它是一本书,
但对於一个动漫爱好者来说,他看到的是一本「七龙珠」,
对於正要泡杯面的人来说,他看到的是一件可以压杯盖的工具。
同样一件东西在不同人的眼中,
甚至在不同场合下的同一个人眼中,
有着不同的指称,
乃是因为不同情境下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
这意义就是种评价。
但不会影响我们直观上将这些意义赋予都指向同样那叠厚厚的纸,
只是我们没有认真地想要为这叠厚厚的纸的本质指定个专有名词。
其次,
「洞察力」(insight)是一种本质直观的能力,
允许人可以自事物变动不居的意义中发现事物的本质。
没错,它需要经验作为它用来指称事物的材料,
但那并不影响它对事物本质的洞见与掌握,
只是缺乏经验指称,洞见就无法被言说,
换言之就无法与别人沟通;
但洞见需要靠既有的经验指称来言说,
并不代表我们对於言说的固有理解就恰如其分地等同於事物的本质,
反而是,我们利用既有的言说是要去阐释新被发现的事物本质,
是在企图超越既有言说的内容指涉,
而这其实是种诠释了。
: → luciferii:自动开单就是一种具有明确法条(推论规则)的逻辑系统,只 06/04 22:16
: → luciferii:是不一定要用电脑来作,这样的无误规则仍然存在。 06/04 22:18
: → luciferii:像是开单这样的作业目前就是不需实质经由法官心证的。 06/04 22:20
: → luciferii:有些无误判的推论规则是很单纯,连人脑也处理得来的,这 06/04 22:21
: → luciferii:就是我提的修改的基本依据。 06/04 22:21
: → luciferii:譬如说众目睽睽,你一直都没有提出任何比较质际的误认猜 06/04 22:21
: → luciferii:况。如果你了解这种机制的在电脑上的作法,你会知道像这 06/04 22:23
: → luciferii:种误判在自动系统里甚至会提早被发现,而不是等待人脑去 06/04 22:24
: → luciferii:「洞察」。而使用同一套验证方式,我们只将证据力达100% 06/04 22:24
: → luciferii:的证据,再佐以推论引擎定出有效的证明力,最後在所有 06/04 22:26
: → luciferii:这类证据下,经已知的推论原则足够定罪,就是简单的无误 06/04 22:27
: → luciferii:判系统了。你提的神秘小说类的事件,要嘛是在前面阶段被 06/04 22:27
: → luciferii:发现证据能力不足,或是在推论时会发现证明力不足,最後 06/04 22:28
: → luciferii:进入其他刑罚的结果。 06/04 22:28
我不就说苏建和案即使到现在还都具有误认的危险了......
在法律思维上,
并不是事实符合条文,
构成要件该当就必然违犯法律,
还需经过阻却违法层次的否证评价,
才能确认是不是违法。
为什麽要分两阶段呢?
因为在构成要件该当阶段,
的确是参照类型化与一般化的条文,
来判断具象行为是否符合不法构成要件;
但在第二阶段进行阻却违法的评价上,
法律照顾的是个案现实情境中的个殊条件,
在这阶段很难有一套具体完整的经验性条件去套用,
只能靠一组伦理目的性的原则去作评价,
比如常见的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
这些原则不会对怎麽样才是「正当防卫」做严谨与细腻的规定,
而只能以「他人不法行为」、「急迫」、「手段相当」等抽象判准,
留待法官进入个案情境,
进行量身订做的违法性判断。
至於刑法尤其强调的罪责性判断,
牵涉到的个殊条件更扩大到57条的行为人独特的生命经验,
更不可能有个一般性的命题可以提供比对,
自然没有所谓百分百的证据。
简言之,
除非你完全否认每个人的个体性,
否则就不可能用电脑程式作一般性的判读,
而其实在个案事实与构成要件的「套用」阶段也有同样的问题。
就拿现在的智慧相机具有微笑侦测功能来比喻好了,
这种相机抓的是一般人脸部的微笑形状,
问题是有些人明明没有笑意,只是脸型真的很欢乐,
或是这人根本就是笑面虎,心里其实正暗自骂干,
但相机就是会自动喀嚓下去......
这还是人工智慧喔。
至於像你说的还要靠人力分辨喂资料的电脑引擎,
且不论行为本身在法庭审判中已是无临场感的过去式,
即使当庭众目睽睽杀人,
行为本身我说过是无语的,
会说话的其实是在场者的意义赋予,
而如前段所述,
不同人赋予行为的意义,乃至於将意义以言说描述出来,
就算是双胞胎,感受与使用的词汇绝对不会是完全同一的,
而这已足以影响从无期到死刑的判断分别,
而事实上,
印象中当年念刑诉时老师就有举过德国一件鸡奸数十名幼童案,
几乎所有证人都指证历历,连当事人也俯首认罪,
但最後是靠法官发现一件关键证据,
整个案子硬是从重罪翻成无罪。
靠的是什麽?法官的洞察力。
抱歉这样举例很不负责任......
若有听过showerbear课的板友烦请指正......
: → luciferii:误判不会因此在审案中消失,但是它会在死刑中消失。 06/04 22:29
: 推 luciferii:我们要抽离的是,不需要由心证来作证据采择和证据评价 06/04 22:42
: → luciferii:的案件,而有些证据的采择与评价是无庸置疑的。 06/04 22:43
综上,
而我也只能这麽简单解释了......
再回去看看我的推文应该比较能看得懂我的意思......
如果你愿意先好好搞清楚法律思维真正的运作方式,
你就不会这麽乐观地以为光靠电脑的布林逻辑就可以分辨出哪些杀人罪该判死刑,
而哪些杀人罪不该判死刑。
虽然你也不是我第一个遇到企图用电脑驾驭法律解释的理组工程师了,
我知道你们有不少人跨领域在法律系那种机械性的考试可以拿到不错的成绩。
但我还是要提醒一下,
不过也不是针对理工组啦......
应该也包括所有辅系双修法律的其他人......
ㄜ......好像又可以无限上纲到刚念法律的大学生......
法律系真正要学的,
并不只是那本枕头厚的六法全书中规定了什麽,
其奥秘也不仅是几个条文拼凑起来就会呈现出来的体系性逻辑而已。
还有些更深层的训练不是用言语可以完全说得出来的,
是需要花时间沉浸其间,用心去耳濡目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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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ugusta 来自: 61.229.236.79 (06/05 21:51)
1F:推 assistking:PUSH 法理学 06/05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