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Turtle (恩典)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废死与国家战争权
时间Fri May 28 17:36:47 2010
※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铭言:
: 一样套用你的定义,x表会被判死刑的案子
: 现况是
: □Ex(Mx) -> Vx(NDx)
: 但
: □Ey(~My)
: y的集合Y,是X的子集
: 则我们令 Y=X 时,即,将可判死的集合限缩到 Y时
: □Vy(~My)
: 这就让
: □Ex(Mx) 不成立。
: 因此
: 「无论司法再怎麽改善, 至少都还会有一件(虽然我们不知道是哪一件)误判。」
: 这句话并不成立。
: 这是回归我第一篇文所提出的问题。
看不太懂为何令Y=X时, □Ey(~My) 会等价於 □Vy(~My)。
前者是说必然地至少有一个不是误判Y案例, 後者是说必然地所有Y案例都不是误判,
要保证两者等值,又不预设後者, 会要求在所有可能世界中Y都只有一个案件,
否则, 我可以在每个可能世界中, 都有一个Y是M一个Y不是M,
(也就是说, 每个可能世界中都有误判和没误判的案例)
但要求Y只有一个案件似乎是个更奇怪的要求, 应该没有人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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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1.107.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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