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va (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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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废死与国家战争权
时间Mon May 17 00:07:45 2010
1F:推 nominalism:所以这些数字是透过什麽决定的呢? 05/16 14:43
2F:→ nominalism:苦难的100/80和获平反的0/1之间又有什麽关系呢? 05/16 14:43
3F:→ nominalism:又,为什麽是0/1不是0/100或0/1000呢? 05/16 14:44
我有点後悔提出那堆数字来做比喻,因为在数字的精确度上,生命刑和自由刑
所受的苦难的比例,以及自由刑所受的苦难和所能得到的赔偿之间的比例,要
取得交集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且即使取得了交集,所能证得的东西又实在是那
麽地少。所以,我放弃用数字做比喻来论述。
而又,我重新想了一下,发觉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即「亲自得到导正」这件
事到底应如何评断?
有一个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在病床上躺了好几个月,差点就要去见阎罗王了。
施暴的人当然立刻被抓,并且起诉。在数次开庭之後,被打的人也恢复到了可
以出席法庭了。没有想到被告一看到被打的那个人,就笑着说:「你应该庆幸
,你还可以亲眼看到我被判刑。」
让我们在自由刑和生命刑之外,再加一个无刑的对照组。假设有三个人都是无
罪的,第一个人没有被判刑,无罪开释;第二个人被判了无期徒刑,在有生之
年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获得平反;第三个人被判了死刑,很快被处死了。在考虑
误刑的人得到了什麽、失去了什麽时,让我们每次都去对照一下第一个人,看
他是否真的比第一个人多出了什麽、失去了什麽。
死刑没什麽好讲的,就是生命,以及若不被处死而可以过的生活。对照了一般
人来看,死刑失去了人的所有一切。
那无期徒刑呢?在可能得到平反之前,和一般人相比,他失去了自由,和原本
可以过的生活;而在得到平反的那一瞬间,也就是「亲自得到导正」这件事发
生之时,他又得到了什麽,失去了什麽呢?其实,他什麽也没能得到,只是不
再失去而已。和一般人相比,他只是将能和一般人一样自由地活动而已,而不
会得到比一般人还要多的某样东西。甚至在平反了之後,他的生活和一般人相
比,还是有所残缺的。和一般人相比,他唯一得到的,只有冤狱赔偿,其他只
是不断地失去、失去、失去,只是失去地比死刑犯失去地慢且少而已。
所以,「亲自得到导正」并没有得到任何东西,平反之後的所有一切生活都是
被误判的人原本就应享有的,除了得到一纸无罪判决以外,再也没有什麽其他
所谓的得到了。自由刑和生命刑相比,只在於国家侵犯人的价值要少一点而已
,而且还是在生前能获得无罪判决的前提之下。
在被国家侵犯了做为人的价值之後,自由刑至少还留有不被完全侵犯的可能性
,而生命刑则没有半点可能。问题在於,若不去考虑冤狱赔偿,残留下来的人
的价值真的可能做为说明自由刑和生命刑之间那庞大的差异吗?即使考虑了冤
狱赔偿,又真的可以拉大多少差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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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ilva 来自: 125.227.72.156 (05/17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