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废死与国家战争权
时间Sat May 15 15:55:26 2010
※ 引述《melanocyte (黑色素)》之铭言:
: : 误会。
: : 我说的不是「死刑逃避社会对『犯罪』的责任」,
: : 而是「死刑逃避社会对『罪犯』的责任」。
: : 罪犯之所以犯罪(而成为罪犯),
: : 有罪犯自己该负的责任,
: : 同时也有社会该负的责任。
: : 杀了「罪犯」本身,就阻挡社会向「罪犯」负责的可能性。
: 为什麽社会要对这个罪犯负责, 如果犯罪是这个人唯一的一条路
: 即便社会有问题, 这个人也带有一些特性使得它成为犯罪者
: 换言之, 二者是共同致使犯罪的因子, 这二者的关系不一定成为因果
: 但可以说二者都是造成犯罪的因
「罪犯之所以犯罪(而成为罪犯),
有罪犯自己该负的责任,
同时也有社会该负的责任。」
↑根据以上引用(你引用的),
我确实同意「即便社会有问题,这个人也带有一些特性使得它成为犯罪者」。
所以你拿这句我的引文已经蕴涵的命题,
想要来质疑我什麽??
: 所以要谈负责,自然是社会应避免形成一种容易犯罪的情境,或者改进
: 而避免罪犯的形成则和教育有关
: 今天为什麽别人不会犯罪,你会? 这在一定程度也说明了你不适生存於现今社会
: 在这方面我无法作太精确的论述,但我对社会要对罪犯本身负责的程度持疑
「你不适生存於现今社会」←当然。
但是同一个命题也可以反过来,
「这个社会不适於使你生存」←也是当然。
前一个命题不比後一个命题更真,
後一个命题当然也不比前一个命题更有正当性。
两者是相当的,
所以我们必须要求犯罪者负责(e.g. 坐牢),
但也必须向社会课以相应的责任(e.g. 对罪犯的再社会化教育……等)。
从你这里提出的质疑,
我看不出否定上述说法的空间。
: : 请先证明「体现生命价值」的必要条件是「用杀人者的生命做为代价」。
: : 另外,「杀人者的生命做为『代价』」,
: : 这除了是交换以外,还可以是什麽?
: :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生命价值的体现」?
: 假定生命的价值是9999,但不是无限, 也不一定是max
: 而其他金钱等价值充其量是0.00X
: 那麽以付出生命作为剥夺生命的代价,自然合理性高过其他方法
: (我只是想表达价值的落差,数值不太重要, 也不要问我如何量化)
: 为什麽不是交换, 因为我今天烂命一条,只会消耗社会资源,也许值9999
: 但如果是作为有许多贡献的人,他也许值12000
: 可是我们并不会要求在这种落差之中作什麽弥补
: 生命大於一定的价值,一旦抵毁了它,
: 只好拿生命来清偿,才显得它某种类似於不可替代的性质
结果变成你(设若代表反废死或支死立场的一种),
才是预设「生命神圣性」(或生命具特殊价值)的一方?
: : 「死刑一旦执行,就必然不可回复」。
: : 只有死刑有「必然不可回复」的问题,
: : 差别在这里。
: : 并不是「只要可能不可回复就该废」,
: : 而是「既是必然不可回复则不应执行」。
: : 为什麽不行?
: : 为什麽不是?
: 你觉得实务上国家有办法作这样的赔偿吗?
: 就算可以,赔多少谁说了算? 你不觉得为了避免这种情况,
: 很可能的作法是国家拒绝或者不积极不配合去发掘可能的误判吗
: 被误判的人失去的东西就是永远失去了,永远赔不回来
: 唯一有价值的就是在未来减少它的发生
第一、国家可以在劳基法中因应物价指数调整基本薪资,
为什麽实务上却没有办法做出这类赔偿??
第二、实务上在发掘误判的人一直都不是国家,
而是民间团体(如司改会/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等)。
: 把钱花在相关的改革上,实际上会比赔给那个人要来得有意义
: 这也才是保障了更多的人
你又替别人设定了一个莫名奇妙的二选一情况。
废死=不改革审判程序?
按通膨比例调整赔偿金额=不改革审判程序?
: : 为什麽「不是」因为不能避免,所以就要拒绝不可回复的刑罚?
: : 我没看见你的理由。
: 我从来的立场就是,慎用刑罚,不断减少误判
: 所以没有什麽是可回复的
: 能作的就是在每个误判中,去降低未来再发生的可能
「被罚钱」←可以被还回去。
「被关」←可以被放出来。
「被杀」←不可以被活回来。
你要说这都是不可回复我也无所谓,
我要强调的是在可以和不可以之间确实存在的差异:
「当事人」的存在。
所有的刑罚之中,
「只有」死刑否决了「当事人亲自接受迟来正义的可能性(机会)」。
你要说这个差异「是」或「不是」可回复和不可回复之间的差异都无所谓,
对我来说可回复和不可回复的「是/不是」的争执,
不过就是无关紧要的verbal issue。
真正有意义的是那个确实存在的差异:
「当事人」的存在。
: : 医疗不是「国家强制」行为,
: : 对药物过敏且生病的人「不必须」被强迫用药。
: : 「死刑」是一个「国家强制」的行为,
: : 只要你被检警当成嫌疑人成为被告,
: : 你就「必须」接受审判,
: : 而如果判决是死刑定谳,
: : 你就「必须」接受行刑。
: : 这个差别很早就提过了。
: 我提疫苗和药物的主要用意是表示
: 为了多数人的利益, 牺牲少数人, 是被当作理所当然的事
「不是」理所当然的事,
在这中间「牺牲是否被强制执行」,
确实是被考虑这种所谓的「牺牲」是否合理的关键。
: : 绝对不同是你说的。
: : 我看不出「因为审判瑕疵而杀死无辜者可以换来更佳的治安所以允许杀无辜者」,
: : 跟「因为随便在路上抓人来杀可以换来更佳的治安所以允许杀无辜者」,
: : 两者在道德价值上有什麽差别。
: 我要被卷入一件刑案, 而且是刑度到达死刑, 相关事证又都要指向偏偏是无辜的我
: 这件事的机率和我应该从多大的母体去随便抓人才能符合?
「机率」什麽时候成为证成「正当性」的因素了?
一个在犯罪率高的地方被抢的人,
比起一个在犯罪率低的地方被抢的人,
会因为「机率」的差异,
使得前者被抢的「不正当性」低於後者被抢?
: 假如我们真的找到这个作法了
: 司法上我们也已经完全不会有任何误判
: 再加上这样作,依旧可以增加相应程度的治安, 我会说,对, 它们一样
: 如果你觉得这样不符合直觉,那只是因为你忽略了随便抓和误判二者间的差异
: 所以只好得到没有差别的这个结果
不是我忽略了「随便抓」和「误判」二者间的差异。
而是你所谈的那个「差异」,
无论是「巧合」还是「机率」,
我都看不出来可以做为证成「正当性」的理由之一。
我不会说「世上没有那麽多巧合,而你却因为巧合而成为嫌疑人,
我说你实在有够衰,不过还是认命吧。」
因为巧合或机率在这件事情上是morally irrelev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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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10.149
※ 编辑: nominalism 来自: 114.45.210.149 (05/15 16:04)
1F:→ melanocyte:不论是在误判,回复性等层面都指向了我们的同一个歧异 05/15 17:16
2F:→ melanocyte:那就是我认为错的事情要导正在未来类似的情境 05/15 17:17
3F:→ melanocyte:你则认为要保留 在当事人身上导正的空间 05/15 17:18
4F:→ melanocyte:有怎样的理由可以指出何者才是对的吗? 从我开始加入 05/15 17:19
5F:→ melanocyte:这个议题後, 在这个歧异似乎未有进展 05/15 17:20
6F:→ melanocyte:我的意思是目前好像没有强的理由可让另一方改变立场 05/15 17:22
7F:→ melanocyte:最後的例子,你说的对,机率不能证成正当性。但是它们仍 05/15 17:27
8F:→ melanocyte:有不同在於:如果误判是判决中不可免的,那麽判决这件事 05/15 17:30
9F:→ melanocyte:的本身是否就是道德上错的 05/15 17:31
10F:→ melanocyte:此外,药物可以在经过同意後使用而仍产生过敏 05/15 17:53
11F:→ melanocyte:医生可能不知道自己将用一个使病人过敏的药 05/15 17:54
12F:→ melanocyte:如同法官也不知道自己下了一个误判 05/15 17:54
13F:→ melanocyte:因此强制与否不是关键。在选择的过程中,原本就都没有 05/15 17:55
14F:→ melanocyte:预知结果的选择。但如果你要诉诸个人可以选择不用任何 05/15 17:56
15F:→ melanocyte:药物,但无法选择不被抓去误判。则这是类比的错误 05/15 17:57
16F:→ melanocyte:因为比较的是药物与法律. 我们允许药物存在如斯风险 05/15 17:58
17F:→ melanocyte:为何不允许法律呢?作为国民的同时,也同意了法律施加於 05/15 17:59
18F:→ melanocyte:自己.如同选择了使用药物一样. 05/15 17:59
19F:→ nominalism:不对,犯错的身为一个人所不可免的,不会导出因此人的本 05/15 18:41
20F:→ nominalism:身就是错的事情。但死刑并不是因为"误判不可免",所以就 05/15 18:42
21F:→ nominalism:立即导致"死刑本身是错的",除了"误判不可免"之外,导出 05/15 18:42
22F:→ nominalism:"死刑是错的"这个结论的前提"还包括":"死刑的误判有不 05/15 18:42
23F:→ nominalism:可回复性(或者不可在当事人身上被补偿)"。 05/15 18:43
24F:→ nominalism:第二,我不懂类比的错误在哪里。 05/15 18:43
25F:→ nominalism:人可以选择不使用任何药物,但人不能选择不被任何法律管 05/15 18:44
26F:→ nominalism:辖。←即使类比的主旨是"药物"vs."法律",这个类比仍然 05/15 18:44
27F:→ nominalism:成立啊。 05/15 18:44
28F:→ nominalism:我们允许药物存在风险,就是因为人可以选择不选择药物的 05/15 18:45
29F:→ nominalism:风险;但人不能选择不选择法律(特别是死刑)的风险。 05/15 18:45
30F:→ nominalism:并且,即使要排除"可以选择不接受任何药物"与"不能选择 05/15 18:45
31F:→ nominalism:不接受任何法律"的类比选项。 05/15 18:46
32F:→ nominalism:致过敏药物之服用与死亡之间的关系不是必然的;但死刑的 05/15 18:46
33F:→ nominalism:执行与死亡之间的关系是必然的。 05/15 18:46
34F:→ nominalism:药物有"死亡的风险",但死亡不是"死刑的风险",而是确定 05/15 18:47
35F:→ nominalism:的结果。 05/15 18:47
36F:→ nominalism:也就是说,当致过敏药物在误诊後被病人自愿服用,因过敏 05/15 18:48
37F:→ nominalism:而死亡仍只是此病人的"风险"而非"确定的结果";相反的, 05/15 18:48
38F:→ nominalism:因误判而致使被告非自愿地被执行死刑,致死不只是这个误 05/15 18:48
39F:→ nominalism:判後执行的风险,而是确定的结果。 05/15 18:48
40F:→ lovemusic:政府强制施打致死率0.1%的感冒疫苗,melanocyte支持吗 05/15 18:52
41F:→ lovemusic:难道作为国民,我们就同意了疫苗施加於自己,如同自愿? 05/15 18:54
42F:推 melanocyte:过敏有很多种结果,我们可以只挑出死亡这个後果来看 05/15 21:24
43F:→ melanocyte:那麽就可以类比了. 05/15 21:26
44F:→ melanocyte:然後我想问移民算不算一个不选择本国法律的方式 05/15 21:27
45F:→ melanocyte:回L:我无意争论几%的问题,但是如果这个法律在我出生前 05/15 21:28
46F:→ melanocyte:就有了,我个人确实是没什麽法子说不.如果它这麽规定 05/15 21:28
47F:→ melanocyte:但如果你要问我同不同意制定这个法律,我只能说,如果它 05/15 21:29
48F:→ melanocyte:依法订定了,而且具有民意基础等等制定的要素.那麽 05/15 21:30
49F:→ melanocyte:确实没什麽好说的.不过这有没有违宪或者需要多少的论述 05/15 21:31
50F:→ nominalism:well,你可以选择不接受这一国的法律,也可以选择不接受 05/15 21:31
51F:→ melanocyte:才有其正当性,就不是我有能力回答你的了 05/15 21:31
52F:→ nominalism:那一国的法律,但你不可能选择不接受任何国的法律,而且 05/15 21:32
53F:→ nominalism:即使你没有本国国籍(姑不论你有没有国籍),你在本国土地 05/15 21:32
54F:→ nominalism:上还是得遵守本国法律。 05/15 21:32
55F:→ nominalism:但是你可以选择不接任何可能致过敏的药物,也不会因为你 05/15 21:33
56F:→ nominalism:生了什麽病(类比身在某个国家),就必须使用某种可能致过 05/15 21:33
57F:→ nominalism:敏药物(类比某国法律)。 05/15 21:33
58F:→ nominalism:然後,你说"过敏有很多种结果,我们可以只挑出死亡这个後 05/15 21:34
59F:→ nominalism:果来看",然後主张"那麽就可以类比了"。←不能同意。 05/15 21:34
60F:→ melanocyte:唉.不要觉得别人OK的药自己就一定OK.过敏不一定能预测 05/15 21:34
61F:→ nominalism:因为相对於"过敏有很多种结果",死刑却"只有一种结果"。 05/15 21:35
62F:→ nominalism:并且,相对於"死亡"是"从过敏的多种结果中被选出来的", 05/15 21:35
63F:→ nominalism:死亡对於死刑却是"没有选择的唯一结果"。 05/15 21:36
64F:→ nominalism:无论如何我都看不出"那麽就可以类比"这个结论。 05/15 21:36
65F:→ melanocyte:我明白你说的单一结果与否 05/15 21:36
66F:→ melanocyte:但我一直要表达的就是,即便它有一种後果是死亡,我们仍 05/15 21:36
67F:→ nominalism:我觉得好奇怪,我建议你构做一个论证来指出我上面说的这 05/15 21:36
68F:→ nominalism:些话"为什麽"蕴涵了"过敏一定能预测"。 05/15 21:37
69F:→ melanocyte:接受它啊.它有没有其他结果不影响死亡这件事的存在比较 05/15 21:37
70F:→ nominalism:我不认为我说的任何话有蕴涵这个"唉"。 05/15 21:37
71F:→ nominalism:我们接受它是因为即使我不知道这个药会不会让我过敏,也 05/15 21:37
72F:→ nominalism:不知道如果这个药真的让我过敏了我会不会因此而死,我都 05/15 21:37
73F:→ nominalism:可以选择"不接受它"。死刑没有给任何人这个选择空间。 05/15 21:38
74F:→ melanocyte:OK.你可以选择不使用任何药物以逃过任何风险.我同意 05/15 21:39
75F:→ melanocyte:但我们不能逃离这里的法律吗?如上所述 05/15 21:39
76F:→ nominalism:你的如上所述,我也已经如上所述过了,稍微爬一下推文。 05/15 21:42
77F:推 melanocyte:那麽到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如何?算是解决问题了吗 05/15 21:43
78F:→ nominalism:所以那些不能接受死刑入法的公民,你认为对他们而言的最 05/15 21:44
79F:→ nominalism:佳解,应该是移民? 05/15 21:44
80F:→ melanocyte:我没这麽说,我只是试着反驳"没有选择"这件事与药物类比 05/15 21:46
81F:→ melanocyte:如果我们接受一种死亡机率,那麽另一种的差别在哪 05/15 21:47
82F:→ melanocyte:我想说,少数的死亡作为代价,不是不可接受的 05/15 21:48
83F:→ nominalism:你可以比较"以移民来回避死刑"和"以不接受药物来回避过 05/15 21:53
84F:→ nominalism:敏"两者间的困难度差异。 05/15 21:54
85F:→ nominalism:少数的死亡从来就不是不可接受的,但是当这个少数的死亡 05/15 21:55
86F:→ nominalism:不容许人民的"自主选择"时,就会变成不可接受。 05/15 21:55
87F:→ nominalism:不要说少数的死亡,死亡是"每一个人"的必然结局,任何事 05/15 21:56
88F:→ nominalism:件都可能导致死亡,但这不使得我们无法区分死亡的正当和 05/15 21:56
89F:→ nominalism:不正当的差异。 05/15 21:56
90F:→ melanocyte:你不是告诉过我在讨论道德上的正当性时,机率无法证成之 05/15 21:56
91F:→ nominalism:在这个区分正当和不正当的死亡的判准中,当事人是否具有 05/15 21:57
92F:→ melanocyte:而困难度可以? 05/15 21:57
93F:→ nominalism:选择接受风险与否的权利(机会/可能)总是关键的元素。 05/15 21:57
94F:→ nominalism:困难度当然可以,否则为什麽要做资源再分配? 05/15 21:57
95F:→ nominalism:为什麽偏远地区的教育资源取得"困难"可以证成加分政策 05/15 21:59
96F:→ nominalism:的正当性? 05/15 21:59
97F:→ nominalism:因为"困难"不等於"机率",也不是"巧合"。不是所有的困难 05/15 21:59
98F:→ nominalism:都可以证成差别待遇的合理性。 05/15 22:00
99F:→ nominalism:即使是困难,也必须诉诸个人无法承担这个困难的责任时, 05/15 22:00
100F:→ melanocyte:这个例子不好,我不同意资源取得困难可以证成加分之正当 05/15 22:01
101F:→ nominalism:才能证成某种"优"待。 05/15 22:01
102F:→ nominalism:健康保险←为保障低下阶层者可"更容易"取得医疗资源而 05/15 22:02
103F:→ nominalism:实施。 05/15 22:02
104F:→ nominalism:喜憨儿依正常管道取得工作机会较"困难",所以政府安排工 05/15 22:03
105F:→ nominalism:作机会。 05/15 22:03
106F:→ melanocyte:所以你觉得在可能致死的角度上,药物的正当性大於误判死 05/15 22:05
107F:→ nominalism:因为社会新鲜人取得居住地较困难,故政府实施青年购屋低 05/15 22:05
108F:→ nominalism:利贷款方案。 05/15 22:05
109F:→ melanocyte:是因为我比较容易回避使用药物吗? 05/15 22:05
110F:→ nominalism:name it。可以说几乎所有社会福利政策都是基於"困难"的 05/15 22:05
111F:→ nominalism:理由来证成。 05/15 22:06
112F:→ melanocyte:我怎麽觉得你讲的东西和上面兜不上...... 05/15 22:07
113F:→ nominalism:我累了。 05/15 22:07
114F:→ nominalism:我觉得我老是必须重复之前说过的东西。 05/15 22:08
115F:→ nominalism:我认为药物致死和死刑致死两者间的正当性差异在於,前者 05/15 22:08
116F:→ nominalism:是使用者可"自由选择接受与否",而後者是"国家强制"。 05/15 22:08
117F:→ nominalism:结果你告诉我,"後者不是国家强制,因为人民可以选择移民 05/15 22:08
118F:→ nominalism:到无死刑国家来避免死刑的强制性。" 05/15 22:09
119F:→ nominalism:我告诉你,基於移民的困难度,以此做为"可自由选择"的方 05/15 22:09
120F:→ nominalism:案来要求人民是一种苛求。 05/15 22:09
121F:→ nominalism:现在我不晓得你的问题到底是什麽。人不需要在美国拥有 05/15 22:10
122F:→ nominalism:几千万美金的存款以後才能够选择避免使用任何致过敏药 05/15 22:10
123F:→ nominalism:物;人却需要在美国拥有数千万美金的存款才能移民美国。 05/15 22:10
124F:→ melanocyte:我都知道啊.但我说这个困难不构成其不正当的理由 05/15 22:10
125F:→ nominalism:当然各国对於移民的规定多有不同,但门槛都不低。你认为 05/15 22:11
126F:→ melanocyte:为什麽你要告诉我许多正当的事 是为了要"反"困难呢 05/15 22:11
127F:→ nominalism:这是合理要求人民考虑的"自由选择"的选项之一? 05/15 22:11
128F:→ nominalism:我要说的是,这里的困难"证成了"不将它列入人民可以"自 05/15 22:12
129F:→ nominalism:由选择"的方案之一的合理性。←我哪里在"反"困难? 05/15 22:12
130F:→ melanocyte:所以你想说一个选择很困难,因此等同於没有选择吗 05/15 22:13
131F:→ melanocyte:如果它依然是一个选择,你就不能说其不正当是因为没选择 05/15 22:14
132F:→ nominalism:对,就像对喜憨儿而言,公平竞争工作机会不算他们可以自 05/15 22:14
133F:→ nominalism:由选择的方案。 05/15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