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va (嗡嗡)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转贴]坚持死刑的危险性
时间Sat Apr 10 10:44:15 2010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铭言:
: 如果这是该篇文章的惟一重点, 那我会觉得似乎不太够力。
: 这论证似乎一方面证明了太少, 另一方面又证明了太多。
: 证明了太少, 是指如果文章想论证的只是
: 「若这名恶徒该死, 则他人有权利杀死这名恶徒」没有逻辑推论关系,
: 因为前件逻辑上并不蕴含後件, 那这对素仆正义观并不构成任何威胁。
: 因为素仆正义观并不需要主张这两个命题在逻辑上有蕴含关系,
: 而只需要主张「若这名恶徒该死, 则有人有权利杀死这名恶徒」,
: 作为一个实质命题(为一条件句)。
: 没有推论关系, 只是说明该条件句并非套套逻辑, 但并不是证明了它为假。
: 证明了太多, 是指同样的「没有推论关系」也可以用在其它刑罚上,
: 例如: 「一个人该抓起来关, 因此有人有权利把他抓起来关」,
: 这论证的前提与结论间也没有推论关系。
: 如果反驳成立, 我们可以同样套用在许多其它的刑罚上,
: 它将不只论证废死论, 而是论证废除刑罚论。
「恶徒该死」与「杀死恶徒」是审判与执行的问题。将其套用在其他所有的刑
罚上,则可换句话说成是「人审判人」与「人对人执行刑罚」。这两个问题在
社会实务的运作上必须成立。
当「人审判人」与「人对人执行刑罚」必须成立时,素仆正义观和生命神圣观
这两个主张就很清楚了,很清楚地看出这两个主张确实是在各说各话。
对於其他刑罚,两者没有什麽差异。但对於死刑,人是否可以判人死刑,与人
是否可以对人执行死刑,这两个主张在这最根本的地方就存在差异了,再遑论
要想辩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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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45.9
1F:→ A1Yoshi:"这两个命题必为真,即使不是哲学上纯粹的真"是什麽意思? 04/13 12:37
2F:→ kilva:不是先验、可由先验推出或经验上的真,只是社会实务上必须为 04/13 12:53
3F:→ kilva:真。 04/13 12:54
4F:→ A1Yoshi:呵呵,有人认为有先验偶然真欧。 04/13 18:02
5F:→ kilva:那或许不应该称之为命题,而要称之为……规范?公设? 04/13 19:10
6F:→ kilva:公设或许不错。另外两个主张也是在「人审判人」这个公设上再 04/13 19:12
7F:→ kilva:加上的公设。 04/13 19:12
8F:推 A1Yoshi:唉。。。。。无力啊。 04/14 04:12
9F:→ kilva:既然你这麽无力,我这个非哲学系的以後尽量不用哲学的专有名 04/14 20:10
10F:→ kilva:词就是了。 04/14 20:11
※ 编辑: kilva 来自: 125.227.71.237 (04/14 20:19)
11F:推 lovemusic:请问kilva本修什麽?有修过哲学课的感觉 04/1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