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usic (红衣女鬼在笑着)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Sun Apr 4 10:33:34 2010
※ 引述《assistking (美声歌手)》之铭言:
: ※ 引述《lovemusic (红衣女鬼在笑着)》之铭言:
: : 你没有回答我的疑问:你规划死刑的条件、范围是什麽
: 奸杀 强盗杀人 谋杀直系亲属 掳人勒赎加强制性交或杀人
: 这些是按照现有法规
: 叛国我赞成废死
我建议你就乾脆当个乖顺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随着政治正确过活就好了
不用心血来潮来反思这套
管他什麽死刑不死刑
你就按照现有法规、尊重所有判决、顺从国家意志
应该很适合你个性
: : 被谁原谅?原谅是什麽?不原谅造成的差异是什麽?
: : 我对你原谅的定义不清楚,揣摩一种方式来回答:
: : 对於不是当事者的我,基本上没有原谅的问题,只有尽量了解的可能。
: : 弑亲取财当然是恶的行为,但光决定一个行为是恶的还不够,个案的行为
: : 之所以称作个案,在於它有独特的人物背景及牵连因素,如果我们要决定
: : 某个个体的行为责任,就应该要检视其行为成因,特别是对法律公正的要
: : 求下。因此我不会认为所有的弑亲取财必定恶性程度相等,而同意「弑亲
: : 取财」作为死刑的充足条件;恶性是一个道德概念,难有具体的特徵可以
: : 被他人完全掌握。举例来说,父慈母孝的家庭,不肖子找来外人谋财,这
: : 极恶;懦弱的不肖子被外人半推半就游说教唆,被人利用懦弱的弱点,肇
: : 於他的胆小及非善;父母本身没教好,凡事以钱为价值,家中财富就靠谋
: : 害他人赚来,父亲强奸媳妇,逐儿出门,儿子终於翻脸....随便举就有许
: : 多不同状况,重要的是,许多成因是我们无法发现证实,我们除了证明弑
: : 亲取财的事实以外,对其他有时候说一无所知也不意外。
: : 似乎对你来说,只要弑亲取财(满足事实犯罪条件),且恶性重大(道德
: : 确认)就该判死刑。我说,首先,道德确认容易拥有误差,无法保证它的
: : 有效性,再来,恶性重大,为何就可以对应到死刑责任?
: 嗯嗯 我现在想听听你对奸杀的看法
: 我想听看你对奸杀者的背後故事有哪些推断
你就正在奸杀我阿
软土深掘、当我提款机要不断配合你要求,给你高潮
忽视我的需要(问题)
如果你有把人家的话听进去理解
你需要什麽故事自己去套一套就有了
何必把讨论能量耗在这里
奸杀对面那个得不到的荡娃,是实践我的新年愿望,故事就这麽简单
: : 你这样列出这些「行为」,也许多少划出一个范围,但你没有给出划分的
: : 理由,为何是这些而不是另一些,你该说清楚的是这个理由,而且,你说
: : 这些是「有可能」,表示你没有找到清楚的判定标准。
: 我会说『有可能』 那是因为法有明文 而且不是唯一死刑
: 为何是这一些? 那是因为这些行为的确恶性重大
恶性重大到底是什麽?跟我预料一样你只能利用法律当道德审判
: 所以 你好像没有去对过条文
: 奸淫被害者之後加以杀害 当然比单纯的强奸与杀人还坏
: 海盗我也可以谈 但是由於对岸的威胁 这一条我倾向拿来对付对岸的不理性行动
: 叛国我已经讲过很多次
: 强盗杀人 掳人勒赎外加杀人或强制性交 都结合了两种重大犯罪
: 至於谋杀直系血亲 好吧 你都说了那麽多故事了 那就只好关到死喽
: : 一个没有清楚判定的法律,怎能拿来处理人命这麽重要的事情?
: : 这不是很吊诡吗,你本来说陈金火吃人云云,非常该死,结果你发现原来
: : 「出乎意料的」吃人竟是有疑虑的,所以你要重新考量,那起初你认为该
: : 死的理由就要修改了。有了这种可能,下次「出乎意料的」发现在场证明
: : 有疑虑,那不就变成本来该死的人其实不该死,喂,人已被杀了耶!当初
: : 叫嚣他该死的人,不就更显得该死?
: 陈金火吃人肉 那叫毁损遗体 至於陈金火在场证明哪里出疑虑 请你告诉我
: 我欢迎你去翻案 你若觉得是冤案 就应该现在就去拯救他
: 让他无罪释放 而不是在这边告诉我他的在场证明可能有疑虑
那你先跑来这边告诉我陈金火该死干嘛?
跟我讲有什麽用?
你来找人对话,却回答「那你去救他阿,而不是在这边告诉我...」
奇怪,「你来找人对话」这件事不甘你事就对了
: 你要是对我们的司法系统这麽不信任
: 我建议你从这一点开始抨击
: 吃人肉 跟他奸杀女保险员 坦白说 奸杀才是我一直注重的点
: 当然 如果为了自己的食慾猎杀人类来吃 那当然也很可恶
: 现在有两种情形
: 1. 陈金火奸杀女保险员 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误食人肉
: 2. 陈金火奸杀女保险员 并且为了充饥吃下女保险员的肉
: 你现在要我原谅他哪一种情形?
: 还有 如果我有奸杀这种行为 麻烦你再来叫嚣我该死
: 我根据司法系统 检调系统的执法 我判断出了陈金火的确有奸杀女保险员的事实
: 按照法律 他可以被求处死刑
: 现在 你怀疑这是冤案 好 我希望你能拯救他
: : 讨论讲到最後说「只要判决,就尊重法官」这样没有意思,你现在就是对
: : 废死有意见,废死法官的判决你也会有意见,因而你才来与废死交谈;作
: : 为支死的你,所以我问你,陈金火有没有吃人肉,对你的死刑判断有没有
: : 影响?从有到无,死刑的理由变化如何?我是认为对你来说只是少了一个
: : 施力点而已,你决定要判一个人死总是可以从案件中找到理由的。
: 你到现在才知道陈金火有没有吃人肉 对我的死刑判断没有影响 实在太迟
: 基本上我以为你对整个案情有基本的认识 我才一直强调吃人肉这部份
: 来为我所强调的『不文明人』下注脚
: 废死法官的判决我再有意见 我也只能认命
: 因为他是法官 他怎麽判就怎麽判
: 否则法治的精神何在?
乖顺的好公民只要认命就好,不需要负担法治精神的责任
你也不用再耗费心思想着定义文明人,因为法官每一次都会帮你再定义
而司法系统自会运作,不会透过你的思想活动
不用在这边讲了
你到法院听众席机械式坐着就好,法官会判个结果给你看的啦!
: 不过说了这麽多 我也开始考虑废死这个选项
: 如果以上这些重罪 能够做到永远的监禁 我就支持废死
: 不能大赦或假释 要嘛就是冤案 证明他是冤案以後无罪释放
: 国家赔他钱 否则 就是永远的监禁
: 我也是纳税人 我这样说 你们还有疑问吗?
会不会废死不用经过你的同意,你乖乖照实纳税就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213.149
※ 编辑: lovemusic 来自: 219.85.213.149 (04/0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