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istking (美声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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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Thu Apr 1 18:18:19 2010
这是第一篇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他开机车行,他知道如何在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中生存,他如
: 何不是文明人?
如果你对文明人的定义是『知道如何在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中生存』
那很遗憾 我跟你不一样
我对文明人的定义 『不强凌弱 不众暴寡』
陈金火显然没有符合这个条件
: 因为他残杀别人,所以不是文明人?
是奸杀
奸杀显然不符合『不强凌弱 不众暴寡』
: 你谈「死刑」之於「杀人犯」的风险,风险是以谁的观点而
: 论的?你的?还是杀人犯的?还是「潜在的杀人犯」?
我指两种人
第一种 因为已对受害者施加其他暴行 考虑杀害受害者灭口的加害者
「死刑」多少是一个必须考量的後果
例如奸杀 考量到强奸以後 如果加害者想杀害受害者灭口 但由於奸杀就得面对死刑
多少能起到加害者的吓阻作用
否则 奸杀犯的风险远低於受害者
当然 你会提到奸杀者有奸杀者的脉络 环境 成长与不为人知的故事
第二种 就是像我们这种被称为有着『良民想像』的人
『死刑』是我们多少要考量的後果之一
毕竟现在的警察监识技术与工具已超过一百多年以前甚多
被抓到的机率大增
当然有人不怕死 但大多数的平凡人 对於『死刑』仍有忌讳
能促使潜在的犯罪者在失控前冷静。
: 对杀人犯而言,既然他们「已经」杀人了,所谓死刑的风险
: 没有意义和作用。
: 对「潜在的杀人犯」而言呢? 谁是那些潜在的杀人犯?
: 其实你也是,我也是,没有人不是潜在的杀人犯。对你而言
: 或许死刑是你在考虑杀人时的一个「风险」,也或因为它是
: 风险,所以对你而言这就是你杀人的阻力;但对其他人而言
: 呢? 对那些喜欢冲浪的人而言,或许风险正是他们选择冲浪
: 的理由;对於赛车的人,正是因为能够驾御高速带来的风险
: 才使他们享受竞速的过程。
我觉得你的『杀人犯』太广了 不妨先称作『可以被判死刑的罪犯』
例如『奸杀』 『撕票』等等
基本上你谈冲浪跟赛车 我觉得很不妥
冲浪跟赛车 很难对第三者造成伤害 大部分出事的都是冲浪者跟赛车者自己
即使对第三者造成伤害 也是无心的
例如浪太大冲浪板飞了或方向盘没转好车子飞出去
以这种个人的娱乐嗜好来比拟对加害者施以暴行的重罪 窃以为不妥
: 死刑」做为「杀人」的风险又如何? 它确实能阻碍一个
: 决定要杀人的人杀人吗?
它没办法阻挡每一个『每一个被判死刑的罪』
例如『奸杀』 『撕票』完全绝迹 我看很难
但对於大多数人的吓阻是有效的
否则又何来『良民想像』?
: 而在你考虑死刑对「潜在罪犯」(其实就是每一个无辜者)
: 而言的风险时,你对於「政府杀害无辜者」的可能性,却认
: 为只要能够限缩死刑适用范围(←这根本是无关的,误判的
: 机率不随罪行的轻重而有差异);同时严格要求审判时对证
: 据的要求。
我这里很疑惑
严格要求审判时对证据的要求 这的确是直接跟误判有关
但是限缩死刑适用范围 从某个意义上是跟处理误判有关的
必须证明一个人『奸』且『杀』 才可能被判死刑
必须证明一个人有当『海盗』 才可能被判死刑
诸如此类 配合对证据的严格采纳标准
政府能够诬赖谁呢?
若证据不足 还可以不执行 甚至无罪释放呢!
切记
台湾已经不是那种还有白色恐怖的国家了
: 但你不敢保证的是百分之百无误判的死刑判决程序,只要这
: 个程序没有百分之百的无误判保障,政府就有杀死无辜者的
: 机率。
政府得诬赖一个人『奸杀』 『当海盗』 『叛国』 『撕票』才可能让那个人被判死刑
由於叛国罪可能被政府拿来铲除异己 面对中国的威胁 我还是愿意把叛国罪废死
但是其他罪行 你必须化解民众疑虑
否则 当你考量弑亲者 奸杀者背後的社会脉络与成长故事时
是否也在暗示 受害者有那麽一丝丝的百分比是自找的呢?
你不断提到犯死刑重罪者的社会脉络与成长故事
但面对随机杀人的连续杀人犯 要如何告诉我们
原来我今天面对开膛手杰克 我也有一丝丝的错
因为你说开膛手杰克会变成今天这样 整个社会也有参与
说真的 我一想到好久以前阵子 一名男子搭公车
结果在车上被隔壁座的男性随机杀死
我想你这个理论 恐怕不适用这种情形
http://www.epochtimes.com/b5/8/8/1/n2212211.htm
不过李伟光跟受害者都是加拿大人 那我就举井口真理子的案子
井口真理子来台湾观光 被计程车司机刘伟光以十字弓杀死
我想 井口真理子面对刘伟光的杀害时 没必要为刘伟光的社会脉络与成长故事负责吧
: 这个机率你要怎麽处理? 面对政府必须使用「死刑」这麽
: 极端的手段来避免许多无辜者的死亡,却政府有机会杀害无
: 辜者的制度是个怎样自相矛盾的制度?
我有信心 只要证据不足就释放 配合限缩死刑的使用 有争议就不执行
被误判为死刑且被执行可以达到零
当然 你如果要责备我 这是我的信念 我也没话说
: 一方面说「对於残杀无辜者的人,政府必严惩」,一方面却
: 为了增加人民犯死罪的风险,政府不可避免要杀害一定比
: 例的无辜者来达成维持风险的目的」?!
基本上 在我的架构下 会被起诉为死刑的
除了海盗 谋害至亲 连续杀人犯以外
一定要有两个犯行以上
例如 『奸杀』 强盗杀人 掳人勒赎加强制性交 撕票等等
仔细想想 中华民国已经不是完全杀人者死的国家了
: 最後,即使你证明了如陈金火之辈不是文明人,那又如何?
: 「不是文明人」与「消灭之」之间的关系从哪里来?
: 你期待我证明陈金火是文明人,我期待的是你证明我们有充
: 分的理由杀死不文明的人。
法律就是维持文明来使用的
当然 你认为只要把『不文明的人』关到死就好 我也尊重
不过我这里论证简直是零 所以我这里答得不好
我自己心里也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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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绣取凭君看
愿把金针度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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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60.9
※ 编辑: assistking 来自: 114.25.60.9 (04/01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