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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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Sun Jan 10 00:12:04 2010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 一个不采取任何形式(不局限於社会运动形式)的行动的人,
: : 你如何判断他在某件事情上的主张是什麽?
: : 你说"一个人如果以国家不得杀人为由,
: : 主张国家不得执行死刑,
: : 却不主张国家不得宣战,
: : 这个人立场的强度不一致。"
: : 请问,这个你在谈的人,是谁?
: : 这个讨论串里哪一个人如此主张过?
: 基本观念是「国家不得杀人」
: 原提问者也讲了:「如果争点在"国家不准杀人"的话
: 无论军队是不是随便杀人,理论上都不准杀才对」
: 换句话说
: 提出问题的人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国家不得杀人」
: 没有丝毫的例外
: 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不问任何条件
: 你问:「反国家杀人的反死刑意见是否都同意战争?」
: 又说:如果「反国家杀人」的反死刑者对战争的态度是反战的,
: 就不会有「不能死刑却可以战争」的冲突。
: 依提问者的定义
: 反国家杀人者,当然都要反对(国家发动)战争
: 这一点在概念上根本没有什麽好说的
: 既然你去问「有没有反战」
: 那当然是问这个人是否会自打嘴巴
: 但要先厘清的是:「所谓的反战,是指『反对国家发动战争』」
: 而不是「反对自己去打仗」、「反对自己去杀人」
: 这一点很重要
: 为什麽,正因为废除死刑、反对开战,要求的对象都是国家
: 所以要透过立法手段加以限制才是合理的
: 到这边都没问题
到此为止对问题的诠释我都同意。
: 问题是
: 你认为「只要他反战」就算是可以达到一致性的要求
: 我则认为未必,我认为两者必须质量都要达到一致或相仿才算
「质量必须达到一致或相仿才算」。
请谨记,这是你提出的「必要条件」。
: 理由很简单
: 因为提问中的「国家不准杀人」是不容例外的
: 因此,如果是个温和的反战者,
: 即使反战,他也不能算是个「国家(绝对)不得杀人」的主张者
: 就算这点不论
: 无论这个人他对於这句话的解读与反应要如何
: 同一个主张在死刑与战争上的态度也必须要一致
: 并非所有的主张废除死刑的反战者,都在国家不得杀人的命题上保持一致
: 其中反战的极端份子才有
: 所以说
: 某A反对死刑,主张死刑绝对废除(国家不得杀人)
: 某A原则上反对战争,但有条件例外接受国家发动战争(国家有条件得杀人)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某A就并不算有将「国家不准杀人」的标准,一致地应用在两个议题上
所以你「创造」一个我没说过的,
「绝对主张死刑废除,但有条件例外接受国家发动战争的某A」,
然後说,即使这个反死刑者也反战,还是不能解决立场的冲突。
原本的质疑是:「反死刑论者於国家能否战争似乎会有立场上的冲突」,
因此需要的回应就只到:「反死刑论者『可以』在国家能否战争上有一致立场」。
一个「反死刑且反战」的立场就是在死刑和战争上(可以)一致的立场,
当然,你强调「绝对反死刑/但有条件允许国家发动战争」不是一致的立场,
这个区分可以将讨论的概念细致化,但不妨碍原有的结论:
「反死刑论者『可以』在国家能否战争上有一致立场」。
当然,即使这个区分对於原本我想得到的结论没有影响,
在对於原本的讨论仍是有意义的区分,我可以接受这个区分,
并根据这个区分将原命题修改成:
「一个基於『国家绝对不得杀人』此理由的反死刑论者,
只要持『国家绝对不得发动战争』之立场,就能达成一致。」
: 接下来是把这个标准用在我们的世界上
: 我只是要告诉你
: 你推文中提出的说法
: 事实上不能替废除死刑的反战者在逻辑上解套
真有趣,我记得你在
#1BGukM3s文章中特别强调:
「我上面说的完全不是逻辑上的问题」,
现在却又「要告诉我」,「这说法无法在『逻辑』上解套」。
:)
: 反而更凸显了这些人并没有保持一致
: 为什麽?
: 因为全世界几乎没有人在法律上主张「绝对的」剥夺国家战争的权利
: 换句话说
: 如果加上这个对於现实的理解
: 极端的废除死刑者加上极端的反对国家战争的份子
: 这种人究竟哪找?
回到
#1BHbWj7H这篇文章,你强调:
「我并没有说某A『采取一个社会运动式的行动』
我说的是只是他『是否也主张废除宣战权』」。
我看不懂你说的「不采取行动的『主张废除宣战权』」是什麽,
所以我问你:
「一个不采取任何形式(不局限於社会运动形式)的行动的人,
你如何判断他在某件事情上的主张是什麽?」
你在这里的回应引用了这个问题,
却仍然没有回答。
请看清楚我的原文,我在
#1BH9WSJS文章中的原文是:
「一个支持『国家不应杀人』的行为人,
他在行动上积极支持『废死刑』的法律行动,
却不积极促成『取消国家宣战权』的法律行动,
可以有很多理由,『不一』不是唯一的理由。」
在你引用的部分中,我没有提到「社会运动式的行动」,
我谈的只有「行动」,在「行动」上是否支持,
而你否定了「行动」的需求,
强调你谈的仅是一个人的「主张」,
一个「不需要透过行动来彰显的『主张』」。
请问一个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行动的人,
其「主张」如何能够独自被你察觉?
而当一个人的「主张」未在行动上彰显出来时,
其理由何以「必须」是「立场强度的不一致」,
而不能只是,例如,没有足够的资源在两个议题的主张上,
都展现出相同强度的彰显?
你宣称,「全世界几乎没有人在法律上主张『绝对的』剥夺国家战争的权利」,
(你或许没有看过维吉妮亚.吴尔芙的《三枚金币》,
即使她是以反国家主义为出发点来主张其绝对的反战立场,
但她就是你宣称的「几乎没有人」的其中之一。)
但是又「不要求」这些「主张『绝对的』剥夺国家战争的权利」的人,
采取任何形式的「行动」来彰显其「主张」,
那麽就你加上的这个「现实的理解」,
你如何判断一个不采取任何形式之行动的人,
到底有没有主张你所谓的「绝对的剥夺国家战争的权利」?
你如何宣称你所宣称的「没有(强度一致地)主张」?
并且,请回忆你对「一致」的要求,
那是必须在「质量」上都达到一致的要求,
这里的「质的一致」和「量的一致」分别指什麽?
当我宣称,一个人可以在「信念上」,
强度一致地主张国家不得有死刑,和国家不得宣战;
却在「行动上」强度不一致地实践两者。
你告诉我,你所谓的「质量的一致」只包括主张而不包括行动?
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你到底在说什麽?
: : 「我经过理性考量之後决定在家看电视时挖鼻孔」,
: : 这是法律要探讨的行为?
: 对
: 它是合法的
: 如果我强制你不准挖鼻孔
: 我将构成妨害自由罪
原来如此。
所以反射不是法律探讨的行为,
所以当有人强制一个人的反射动作不可执行时,
那也不构成妨害自由罪,
因为法律对反射动作的态度是「放任」而非「允许」。
当然,强制一个人的膝反射动作不可执行或许看不出妨害自由,
但强制一个人遇热闪躲的反射动作恐怕就不只有妨害自由而已。
: : 「自卫杀人」是法律放任的行为,
: : 是法律不评价的行为,
: : 是法律「不拟令行或禁止的对象」,
: : 是法律「不探讨的行为」,
: : 是「理性行为的『其他』行为」,
: : 所以自卫杀人是「理性行为」的「其他」?
: : 所以没有理性选择的自卫杀人?
: 正因为你难以期待这个人在这个节骨眼不防卫
: 所以说,你难以期待他以其理性,选择不违反法律
所以你很容易期待一个在家看电视挖鼻孔的人,
在他挖鼻孔的节骨眼上要不要挖鼻孔?
所以说,你很容易期待他以其理性,选择挖不挖鼻孔?
然後,如果一个在自卫时选择杀人的行为人,
有充份地证据可以证明他在自卫时的「杀人」选择是充份理性的,
这就是法律探讨的对象了?
还是说,你主张,一个在自卫情况下杀人的行为人,
其自卫杀人行为「原则上」不可能是理性的?
: 但另一方面
: (加害者的)法益受侵害则是事实,因此并不宜承认此一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 否则毋宁认可了一种「合法的法益侵害」
: 在理论架构上也不易自圆其说
: 所以刑法理论把这个正当防卫的位置放在违法性的讨论中
: 正当防卫「排除」了违法性(阻却违法)
: 「排除X」,并不等於「非X」
: 道理即在於此
所以呢?
「阻却违法」的判断不是一个法律判断?
不是一个法律正在探讨的对象?
你如何探讨一个你不探讨的对象是否阻却违法?
: : 我「要说」法律或依据法律的国家「行为要一致」?
: : 我在哪里说过?
: : 如果你指的是这段推文,真的就很莫名其妙。
: : 第一、这段推文只得出「法律有条件地允许自卫杀人与法律禁止杀人并不冲突」,
: : 这是一个实然判断,「法律的规定A,和法律的规定B,两者并不冲突」。
: : 你认为我「要说」的,却是「法律或依据法律的国家『要』一致」。
: : 我可没有宣称或主张法律或依据法律的国家「要」一致。
: 不是
: 我说的是A与B之间的关联:
: A:「自卫杀人」vs「不可杀人」
: B:「(防御)战争」vs「不可杀人」
: 你的推文说如果A不冲突、那B也不冲突
: 换句话说,你认为国家在AB两件事上会保持一致
: 我则告诉你没这回事
这句话怎麽换得过来,我完全想不透。
我的推文说的是:
如果国家在「自卫杀人」vs「不可杀人」的议题上,
采取不反对前者但绝对支持後者的立场可以被同意为一致的;
则,国家在「防御战争」vs「不可杀人」的议题上,
采取不反对前者但绝对支持後者的立场,也「可以」被同意为一致的。
你告诉我,「国家在A、B两件事上『不必』保持一致」,
不排除,「国家在A、B两件事上『可以』保持一致」,
也就不排除,「国家在B议题上采不反对前者但绝对支持後者的立场」,
「可以」被同意为一致的。
: : 第二、这段推文有脉络,我的推文是用来回应另一个人的推文:
: : → skyviviema:如果争点在"国家不准杀人"的话 无论军队是不是随便杀人 12/28 10:10
: : → skyviviema:理论上都不准杀才对 12/28 10:11
: : 真的要说,宣称法律或依据法律的国家「要」一致的,
: : 是这位skyviviema,我顺着他的「要一致」,
: : 提出一个可能性,认为即使「要一致」,也可以「是一致」。
: : 你坚持要我回答一个跟我无关的问题是为什麽?
: 我针对的是你的讲法啊
: 不是他的讲法
: 他的讲法有任何问题吗?
你针对的如果不是他的讲法,那也不会是我的讲法,
恐怕是稻草人的讲法吧?
: : 是啊,我完全同意,我也没有否认过这件事,你何必跳针?
: : 你问:「谁说一定要一样?」
: : 我能不能问:「谁说不能要求一致性?」
: : 所以你的回答有意义吗?
: 当然不能要求一致性
: 如果没有价值冲突,就不会有法律了
: 大家都没意见的东西,不会成为法律
真有趣,「没有价值冲突,就不会有法律」,
如何导出,「法律当然不能要求一致性」?
1. 「没有价值冲突」→「没有法律」
2. 「法律不能要求一致性」
从前提1.到结论2.之间的推论无效,
至少必须加上以下两个前提:
1'. 「法律能要求一致性」→「没有价值冲突」
1". 「法律能要求一致性」→「有法律」
如此才能透过间接证法的规则有效地导出结论2.。
前提1".我没有问题,但前提1'.呢?
简单举例,「法律反对妨害自由」,
即使法律在「所有议题上」都坚持「反对妨害自由」,
仍可以有人对「在所有议题上都反对妨害自由」有意见,
因此即使「法律在所有议题上都反对妨害自由,因此有一致性」,
仍存在「价值冲突」,这个冲突在於,
有人不同意法律在所有议题上一致地反对妨害自由。
所以何来「当然不能要求一致性」?
要求一致性会带来什麽严重的後果?
要求一致性既不会造成「价值冲突不存在」,
也不会造成「大家都没有意见」,
那麽何来「当然不能要求一致性」?
: : 事实如何?
: : 从头到尾有谁谈论过事实如何呢?
: : 你一直也只有「某A」来「某A」去,
: : 要不就随便用个「国家」或「法律」,
: : 你有谈到「事实上」的哪个人? 哪个国家? 哪里的法律吗?
: : 你在谈的是什麽「事实」呢?
: 某A只是顺着你的话头讲的
: 当然,你要我问我有没有提过铁证如山的证据,那我是的确没有
: 因为这里的讨论没必要那麽严谨
你谈的「事实」不需要严谨的证据,
而我的谈论却因为没有严谨的证据而流为「概念上的可能」?
(这是一个问句,请注意)
: 我只是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事实,例如我比较熟悉的法律、我看过的资料
: 当然,如果你认为我的认定有误,你大可反驳我
: 不过,相较起来我的确比较少讲「可能性」
: 也不会拿一个空的、假设的可能性去质疑人
所以你看过的资料告诉你「几乎没有人……」?
而「事实上可能存在」的人,
却可以被你一句话打成「仅在概念上可能存在」的人?
: : 「杀人是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结果」←概念上可能?
: : 「现实条件使某些目的无法在不造成不被渴望的结果下达成」←概念上可能?
: : 「仍有许多国家采用传统武器可以有『很多』原因」←概念上可能?
: : 你以为我国为什麽还要让单兵使用民国六十五年的步枪?
: : 为什麽还要让空军防炮使用民国三十八年的四○炮?
: : 因为他们只想杀人?
: : 概念上可能?
: : 你认为你谈了什麽「事实」呢?
: : 除了「难以理解」或「难以想像」之外,
: : 你的「事实根据」除了你的理解力和想像力,还有什麽?
: 事实根据就是要你多多听其言观其行
: 不要想太多
: 坐拥飞机、大炮、步枪、核武、生化武器
: 他们「没有只想杀人」?嗯,或许吧。这只是可能性。
: 不过我想,说他们「没有不想杀人」,感觉是比较实际且合乎逻辑的判断。
在
#1BH9WSJS文章中:
「仍有许多国家采用传统武器,可以有『很多』原因,
可以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资源使用现代武器,
也可以是因为这些国家『不同意』战争不以杀人为目的这个立场。」
「他们『没有只想杀人』」在我的论述中,
确实就「只是可能性」,
而且和「他们『没有不想杀人』」也一样是可能性之一。
所以你想反驳什麽呢?
: : 这里你冠在我名下的主张,
: : 哪一个是我提出来的?
: 若非如此
: 你去区分他「目的就是杀人」和「杀人只是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结果」有何意义?
: 这两种杀人,後者比较可以原谅?
如果你考虑过trolley problem,
或者是之前由krisnight在「不做的罪恶」讨论串里想要讨论的问题,
或许可以「想像」这个区分本身「有何意义」。
当然,你可以对许多这类哲学家的伦理学想像,
都斥为「没有意义」,我无所谓,但有人认为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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