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围3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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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反国家杀人?杀什麽人?
时间Fri Jan 8 16:51:15 2010
1F:推 skyviviema:所以我不是回应如果政府的理由只有冤狱还有可议空间吗 01/08 13:26
2F:→ skyviviema:至於你的好奇 就算知道了又能厘清什麽? 01/08 14:13
3F:→ skyviviema:那不是查查资料就可以得到的讯息吗? 01/08 14:22
4F:→ skyviviema:你们为何不直接从废死刑国家有什麽必要的理由不能放弃 01/08 14:22
5F:→ skyviviema:具有攻击性的军队和武器 这种讨论比较简省时间吧 01/08 14:22
先不论其实我也觉得武器到底要如何互斥地判断成是防卫性或攻击性,是一个
问题。不过,我没像糯米诺一样问这问题是因为,就我所知,战争或战略专家
的确会将一些武器视为是超出防卫性而具有「侵略性」或展现「侵略能力」的
指标,比方说航空母舰。此外还有其它指标,比方说,日本军队之所以被界定
成自卫性的,据说一个原因是其军队的军官和士兵比例较高,即士兵少。
我想到一个可能的理由:
不能放弃具有攻击性的军队和武器的一个理由是这样可以让国家在与他国进行
外交活动时,取得优势地位。就这点来说,有一点点类似我持枪,对於想抢我
或可能抢我的人来说,我占有某种互动上的优势地位。而这是我不持枪(仅持
有纯防卫性武器或军队)所无法提供的。
请问,这个理由够必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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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32.149
6F:→ skyviviema:................................................... 01/08 17:14
7F:→ A1Yoshi:点啥?要不你告诉我这样的理由和废死刑冲突到底在哪儿? 01/08 17:20
8F:→ skyviviema: 01/08 17:30
9F:推 w3m:不能放弃死刑的一个理由是这样可以让国家在以他国人民为执法 01/08 18:01
10F:→ w3m:对象时,取得优势地位。就这点来说,有一点点类似台湾有死刑 01/08 18:01
11F:→ w3m:(但很久没执行了) 01/08 18:01
12F:→ w3m:对於想要选择跨国犯罪的人来说,占有某种治安上的优势地位, 01/08 18:01
13F:→ w3m:而这是废除死刑所无法提供的。 01/08 18:01
14F:→ w3m:↑像以上的发言好像也说得通 01/08 18:02
15F:推 Keelungman:国家有需要跟一个跨国罪犯争优势地位? 01/08 21:06
16F:推 w3m:↑我相信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的例子,ex:南美洲的毒枭 01/10 17:07
17F:→ w3m:甚至也不需要到跨国犯罪集团,只要私有武力超过警察就行了 01/10 17:08
18F:→ w3m:之前菲国的选举屠杀案不就是快动用了军队才平息的吗? 01/10 17:09
19F:→ w3m:我只是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宣称对古往今来所有的国家、法律架构 01/10 17:13
20F:→ w3m:在死刑问题上的处境和立场都是相同的 01/10 17:14
21F:→ w3m:那麽把现实的特定国家抽离这个议题,似乎不太实际 01/10 17:15
22F:→ w3m:像是「北宋的大理国应该废除死刑」,那麽上面一整串的理由 01/10 17:23
23F:→ w3m:就很难直接套用到上面 01/10 17:24
24F:→ A1Yoshi:我看到的是:为什麽我们举例举的都是对岸中国的历史例子。 01/10 17:55
25F:→ A1Yoshi:过去的原住民有很多小部落,在某个意义下是很多的小国家。 01/10 17:55
26F:→ A1Yoshi:可是我们对那些所知都很少很少。我们很多人只知道崇禛。 01/10 17:57
27F:→ w3m:呃,我对中国并没有特别的偏好,也没有什麽暗示, 01/10 17:58
28F:→ w3m:这只是任意的一个例子而已 01/10 17:59
29F:→ w3m:或是以前面Thatman的例子,某些前霍布斯式的国家? 01/10 18:03
30F:推 nominalism:加入任何「现实的特定国家」的意义何在? 无非是增加现 01/10 20:08
31F:→ nominalism:实条件,例如,国情如何,国力如何,地理位置如何,国际关系 01/10 20:09
32F:→ nominalism:如何……等等因素。 01/10 20:09
33F:→ nominalism:那麽,实际影响我们判断的是这些"因素",还是那个"特定国 01/10 20:09
34F:→ nominalism:家"? 或者,意义在於,"特定国家"与这些"因素"之间不可分 01/10 20:09
35F:→ nominalism:割的关系? 而即使确实有"不可分割"的特性,仅在讨论中予 01/10 20:10
36F:→ nominalism:以"概念上的分割"也不可行吗? 理由是什麽? 01/10 20:10
37F:→ nominalism:而如果其实所谓的「现实中的特定国家」,和我们真正在乎 01/10 20:11
38F:→ nominalism:的「特殊因素」是可以在讨论上进行概念的分割,那麽有没 01/10 20:11
39F:→ nominalism:有一个「现实的特定国家」仍不妨碍我们讨论死刑废除与 01/10 20:11
40F:→ nominalism:否的问题。 01/10 20:11
41F:→ nominalism:简单说,根本没有什麽「现实的特定国家被抽离」的问题, 01/10 20:12
42F:→ nominalism:或者,「现实的特定国家被抽离」根本不构成问题。构成问 01/10 20:13
43F:→ nominalism:题的是「这些或那些没有被考虑到的不同因素」。 01/10 20:13
44F:→ nominalism:问题是,无论你加入任何特殊的因素,都有可能会有其它因 01/10 20:13
45F:→ nominalism:素没有被考虑到。 01/10 20:13
46F:→ nominalism:这之间的差异在我看来仅是「考虑因素多寡」的程度差异, 01/10 20:14
47F:→ nominalism:而非原则上的差异。 01/10 20:14
48F:→ nominalism:我同意,当我们考虑的因素愈少,这些讨论结果放入现实世 01/10 20:15
49F:→ nominalism:界中被应用的困难度就愈高,但这不表示这些讨论因此毫无 01/10 20:15
50F:→ nominalism:意义,或者「较少」意义。 01/10 20:16
51F:→ nominalism:即使在应用的时候要克服的困难较多,但它建立的是一个原 01/10 20:16
52F:→ nominalism:则性的命题。除非,我们愿意相信所谓原则性的(道德)命题 01/10 20:18
53F:→ nominalism:不可被建立,但那也会使「考虑现实中的特定国家是否应废 01/10 20:18
54F:→ nominalism:除死刑」产生困难:我们如何讨论一个道德议题,却否认道 01/10 20:19
55F:→ nominalism:德原则命题之建立的可能性? 01/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