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usic (红衣女鬼在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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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Mon Dec 28 03:42:24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铭言:
: ※ 引述《lovemusic (红衣女鬼在笑着)》之铭言:
: : 谁应该死刑?
: : 这个应然的关系是怎麽来的?
: 谁该判无期徒刑? 谁该判五年有期徒刑?
: 我之前已经说过, 什麽罪该判多少刑
: 没有一个严格的客观程序
: 并不是你输入多少客观数据, 就得出罪犯应判多少刑责
: 但若法官判的太离谱, 自然有修正检讨的必要
: 至於谁应判死刑
: 就我个人认为, 我之前举的那些例子就可以考虑
: 大家当然也可提出各自的看法
那你可否提出可供普遍、作为死刑筛检的标准?
就像我说如希特勒、蒋介石那样独裁的人应该死刑
这样的标准是带着独断以及个人情绪
这跟你要求的「冷血连续杀人犯」比起来,并没有两样
法律判断冷血,他就真的冷血吗?法律证明客观事实,就能证明一切推断吗?
死刑表达的是对犯人身心的放弃
但,你凭什麽审判一个人的灵魂?
使能让你宣称有权力去摧毁它的生命
: : 你这是再次的把管理问题究责到法律判决上
: : 将不属於它的放在一起决定
: : 就好比保守者为了避免社会问题,采取严格限制社会自由
: 请考虑台湾的状况好了...法律判决和後续的狱政品质是否可分的那麽清楚?
: 另外, 有人将某些状况可考虑死刑, 过度推论至全民监控
: 或是担心"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死刑犯",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误判的牺牲者"
: 这是不妥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 并不会威胁到大多数人的生活
: (你会成天提心吊胆, 下一刻我就是严刑峻法的牺牲者吗?)
: 小罪重判在今日的台湾是不会得到大多数人认同的
: 在我的论证中, 要考虑的是没有误判, 且罪刑重大的人
你在论证上可以去操作误判假设,然後接着做出结论
但你在实务中,到底要如何可能避免误判?
因为不可能,你最後也只能要求社会承担误判的风险
换句话说,只是由当事人付出他的生命保护大家的「免於风险」
在我看来,你就只是纯抱持效益论的考量:杀了他对大家都有好处
我的例子是异乡人的主角
在没有死刑的世界里他会活下来受罚
在你的死刑世界里就是故事中的死刑犯,既冷血又无人性
只有作为读者的我们知道他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冷血杀人犯
: : 不支持或违反人权的,为何就不能受人权的任何保障?
: : 难道赋予人权这样的权利,前提是听话才有,而非政府普遍性的保障?
: : 既然我不能宣称放弃自我权利,自愿为奴,杀我者无罪
: : 那麽,也不能被他人宣告剥夺
: 你这是将"人权"看成某种天生绝对附属於人身上的东西
: 任何情况都不能将之剥夺
: 但很遗憾的, 事实显示人权的概念是演进的, 可变的, 可剥夺的
什麽的事实的显示?
: 不同人权之间还会互相冲突 (如甲的言论自由和乙的隐私权)
: 需要法律"划界", 而这样的界线也是看社会需要而定
: 而且我并没有说, 死刑犯就应当将其"凌虐致死"
: 仍然可以有较人道的处理方式(如请死刑犯自己按下毒剂注射钮)
: 如果你觉得死刑残忍, 那终生监禁不得假释为何就较不残忍?
: 这样对死刑犯就比较有尊严吗?
: 还是这样可以减轻某些反死刑论者的罪恶感?
不是残忍的问题,而是杀人不对,死了不能重来,要凭什麽杀人
这并不是以牙还牙、以命偿命的社会
: : 那我说,判死刑也有逃狱、劫狱的风险
: : 所以?
: 如果罪证确凿, 早一点执行, 就可以避免後续的问题
: : 误判似乎只有指无罪判有罪的情况
: : 有罪判无罪被称为罪证不足
: : 你这所谓的风险早就已包含在社会上
: : 所有杀人者都是从没杀人过来的
: : 所有没杀过人的人,也都有第一次去杀人的风险
: : 处在社会上,要成天担心受怕?
: : 那麽采取全民监控严法,彷佛称为是保障全民权益呢
: 我不是法界人士, 对"误判"一词用词没那麽严谨
: 不过我的意思就是, 既然实际上不可能"勿枉勿纵"
: 有因没有犯罪被误判死刑而处死的
: 当然就有证据不足逍遥法外, 继续犯罪的
: "无罪推定原则"是一种假定, 不是犯罪的实际状况
: 我们采取这种假定下
: 就会有後者的代价(漏网之鱼), 而这样的代价当然也必须全民承担
: 如果杀人者逍遥法外再度杀人
: 某些反死刑论者不是说那是杀人者自己要杀人的, 关我什麽事
: 就是将杀人的原因无限上纲到"一切都是社会的错, 杀人者是无辜的"
乱讲
: 但对於死刑的存在就会反应激烈, 认为公权力不应该这样做
: 如果"公权力不应该..."之类的论证可以成立的话
: 我们也可以问"为什麽应该缴税?" "为什麽应该保护弱势者?"
: "为什麽公权力应该保护你免於死刑犯的威胁?"
有人说这些不能问吗
: 从根本上废除死刑, 会有一些可能的负面效应
: 例如:
: 反正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被判死刑了,
: 先大干一场, 再进监牢免费吃住(的确有人这麽想)
: 还有警力保护免於仇家追杀,
: 这样的情况下, 监禁的意义何在? (你认为是惩罚的事, 犯人可能认为很爽)
你的例如只是小部份,其他还有更多不同的例如,相反的例如
这样流於片面的强调无法加强你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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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ovemusic 来自: 219.84.253.118 (12/28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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