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usic (红衣女鬼在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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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Mon Dec 21 03:06:43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铭言:
: ※ 引述《airpark (风之过客)》之铭言:
: : 突然想到纳粹
: : 认为犹太人都该死
: : 犹太人就要死了
: : 话说纳粹一切作为都合法呢
: 决定要不要死刑并非单纯多数决
: 或是只看统治阶级的意志
: 纳粹的例子和笔者讨论的某些死刑犯应该死刑不能相提并论
谁应该死刑?
这个应然的关系是怎麽来的?
: : 那你有什麽理据非坚称死刑不可?
: 没有非坚持不可, 只是考虑选项
: 但反死刑论者却是坚持"一定不能"死刑
: 这笔者认为不妥的
: : 这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角度站不住脚
: 不是考虑经济, 而是觉得我们没必要再为这样的人付出社会成本
: : 你怎麽知道不可能?
: : 再者无期徒刑终生不得假释那他也没有几会出来在害人
: 这是风险问题, 不是yes/no的问题,
: 判不判死刑是看社会愿意承担多少风险
: 也有死刑犯在审判过程或监禁过程杀害员警或狱卒的
: 如果也将这些风险考虑进去的话
你这是再次的把管理问题究责到法律判决上
将不属於它的放在一起决定
就好比保守者为了避免社会问题,采取严格限制社会自由
: : 对那些死刑犯而言
: : 国家要杀他
: : 她们有生命危险
: : 难道不能把国家干掉吗?
: 当然死刑犯的利益和法律或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互相冲突的
: 但法治本来就需要在互相冲突的价值上取舍
: 如何取舍并没有绝对客观的标准
: 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满意
: 笔者本来就不赞成拿人权的理由来反对死刑
: 人权的精神是除了享受权利之外, 也应尽责任, 义务
: 这是先决条件
: 先杀人者本身就是对人权精神的轻蔑 (公权力并非"先"杀人者)
: 何来理由要人权保护他?
: 以"死刑犯也有人权"来反对死刑是站不住脚的
不支持或违反人权的,为何就不能受人权的任何保障?
难道赋予人权这样的权利,前提是听话才有,而非政府普遍性的保障?
既然我不能宣称放弃自我权利,自愿为奴,杀我者无罪
那麽,也不能被他人宣告剥夺
: : 我说阿
: : 你要拿人权出来支持死刑是行不通的
: : 死刑本身就是杀人
: : 杀人这点哪来的人权的言?
: 死刑是对死刑犯的处置, 是公权力不得已为之的最後手段
: 这点反而是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
同上,谁应该死刑?为何保障成为罪犯生命的代价?
当为了保障多数权益,社会采取严刑峻法
所有犯罪从20年徒刑起跳,死刑常驻
这样维护多数安分民众权益时,你该如何反对
如果有人认为如此产生比例原则问题
看看伤害罪不是反伤害他,强奸罪不是反强奸他,侮辱罪不是反侮辱他
显然,比例原则并非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原则
: : 无期徒刑不可假释的替代方式不也可以?
: 如果遇到像食人魔, 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0687277
: 或黑暗骑士中小丑的案例
: 监禁就会有风险
那我说,判死刑也有逃狱、劫狱的风险
所以?
: : 假设误判率只有1%
: : 那全台湾2300万人
: : 一次误判可能有23万的人被判死刑
: : 一次杀23万人
: : 科科科~~~~~
: 说到误判, 也要考虑应死刑者被"误判"无罪
: 继续逍遥法外, 继续杀人的风险
误判似乎只有指无罪判有罪的情况
有罪判无罪被称为罪证不足
你这所谓的风险早就已包含在社会上
所有杀人者都是从没杀人过来的
所有没杀过人的人,也都有第一次去杀人的风险
处在社会上,要成天担心受怕?
那麽采取全民监控严法,彷佛称为是保障全民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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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ovemusic 来自: 219.85.134.7 (12/21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