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park (风之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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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Fri Dec 18 23:57:04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铭言:
: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之铭言:
: : 应该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 所谓法律, 人权等观点, 什麽样的罪该判什麽刑
: 本来就是共识约定下的产物
: 没有"天经地义"这回事
: 因此, 当我说某些特殊个案我认为应当以公权力处以死刑
: 并且提出我的理据
: 并非认为我的论证有"必然性"
: (请问有哪个反死刑的论证有"必然性"呢?)
: 而是个人认为道理上应该如此
: 别人当然可以不同意, 但请提出明确理由
: 而不是泛泛的说"那些论点早已经被反驳了"云云
突然想到纳粹
认为犹太人都该死
犹太人就要死了
话说纳粹一切作为都合法呢
: : 该问的是
: : 谁让他假释?
: : 这是假释的问题不是判决的问题
: 如果已经连续死了两个无辜的人, 为什麽不能将"死刑"列入考虑呢?
: 反死刑论者坚持无论如何都不能判死刑
: 又有何坚强的理据?
那你有什麽理据非坚称死刑不可?
: : 要扯到经济
: : 我也可以拿凯因斯出来
: : 以公共投资增加就业
: : 养一个重犯可以增加很多就业
: 要增加经济可以用其他方法, 有什麽理由一定要为罪大恶极的人服务?
这也就是说你的经济角度站不住脚
: 经济论点也没有必然性啊....
: 如果站在教育, 感化的立场
: 我们已经过给他一次机会了
你怎麽知道不可能?
再者无期徒刑终生不得假释那他也没有几会出来在害人
: 一再原谅杀人累犯, 相信他会改变, 结果造成更多错误
: 犯一次错可以说是无知, 犯第二次就是愚蠢
: 不得假释?难道不会有大赦吗?不会逃狱吗?
: 不得假释也没有必然性的保证吧....
监狱管理的问题,问判刑?
: : 国家法律规定不可以杀人
: : 但死刑本身就已经杀人了
: : 这如何解释?
: 所以他应该付出代价
为什麽你认为的代价才算代价?
: : 再者
: : 犯人杀人和国家可以杀人的必然性在哪里?
: : 假如是持报复论
: : 那说不过去吧
: : 法律不是给某些特定的人拿来报复用
: : 有无期徒刑可以用
: 那请问为什麽国家就不可以杀人?(在特定条件下)
: 原则上不可杀人, 但有特殊例外, 这样本身并无逻辑矛盾
: 有什麽必然性的论点支持国家(公权力)绝对不可杀人?
: 例如, 笔者的观点是反战,但若对方先侵略, 理性沟通无效, 难道你也坐着等死吗?
对那些死刑犯而言
国家要杀他
她们有生命危险
难道不能把国家干掉吗?
: 无论如何都要使用非暴力手段吗? 这是慈悲还是愚昧?
我说阿
你要拿人权出来支持死刑是行不通的
死刑本身就是杀人
杀人这点哪来的人权的言?
: 这样的观点并非报复, 而是要保护将来可能受害的更多无辜的人
无期徒刑不可假释的替代方式不也可以?
: 我反对某些人拿人权的观点来反对死刑
: 这些人认为生命至上, 且一旦误判就不可回复
: 但"生命至上"并非绝对的价值, 只是目前的共识(如果不考虑宗教观点)
: 对於无故剥夺他人生命的人理应付出代价
砍一只手也是代价
让他当奴隶也是代价
可以用的代价一堆为什麽一定要死刑?
: 至於误判, 本来就是人类社会运作之中要付出的代价
假设误判率只有1%
那全台湾2300万人
一次误判可能有23万的人被判死刑
一次杀23万人
科科科~~~~~
: 只能说尽量谨慎, 无论怎麽做, 都不可能将误判减至零, 除非都不判
: (有犯罪事实争议的个案我当然不赞成贸然施以死刑)
: 那麽, 如果针对特定杀人犯个案, 犯罪事实明确(没有误判)且累犯的情况下,
: 为什麽不能处以死刑呢?
: (大规模统计能不能减少犯罪是一回事, 个案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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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logos:最後一段,所谓的1%应该是指杀100人里面会错杀1人 02/13 00:18
2F:→ windlogos:所以你是说把全台湾人都杀光,只会错杀23万人吗?不懂 02/13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