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nosia (agno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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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Fri Dec 18 23:25:45 2009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之铭言:
: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铭言:
: : 我们来讨论一个真实的案例好了
: : 如果有人之前杀了女友
: : 法官并未判他死刑
: : 几年後他又如法泡制
: : 杀了另一个女友
: : 让我们考虑杀人一事有明确证据 (有监视器拍摄且犯人承认)
: : 犯人无明显精神疾病的条件下:
: 应该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所谓法律, 人权等观点, 什麽样的罪该判什麽刑
本来就是共识约定下的产物
没有"天经地义"这回事
因此, 当我说某些特殊个案我认为应当以公权力处以死刑
并且提出我的理据
并非认为我的论证有"必然性"
(请问有哪个反死刑的论证有"必然性"呢?)
而是个人认为道理上应该如此
别人当然可以不同意, 但请提出明确理由
而不是泛泛的说"那些论点早已经被反驳了"云云
: : 1.当初未判他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法官是否"失职"或"误判"?
: 该问的是
: 谁让他假释?
: 这是假释的问题不是判决的问题
如果已经连续死了两个无辜的人, 为什麽不能将"死刑"列入考虑呢?
反死刑论者坚持无论如何都不能判死刑
又有何坚强的理据?
: : 2.假如你反对死刑, 认为这个人判无期徒刑就好
: : 那麽我们为什麽要花纳税人的钱来养这种人?
: : (这和花钱帮助失智老人, 植物人不同)
: : 万一他假释後又杀人怎麽办?
: 要扯到经济
: 我也可以拿凯因斯出来
: 以公共投资增加就业
: 养一个重犯可以增加很多就业
要增加经济可以用其他方法, 有什麽理由一定要为罪大恶极的人服务?
经济论点也没有必然性啊....
如果站在教育, 感化的立场
我们已经过给他一次机会了
一再原谅杀人累犯, 相信他会改变, 结果造成更多错误
犯一次错可以说是无知, 犯第二次就是愚蠢
不得假释?难道不会有大赦吗?不会逃狱吗?
不得假释也没有必然性的保证吧....
: : 3.假如你认为因为"生命至上"
: : 国家或公权力"无论如何"不该剥夺个人的生命
: : 那麽请问这个犯人"已经"剥夺了两条无辜人命
: : 为什麽公权力就不可以剥夺他的人命?
: 国家法律规定不可以杀人
: 但死刑本身就已经杀人了
: 这如何解释?
所以他应该付出代价
: 再者
: 犯人杀人和国家可以杀人的必然性在哪里?
: 假如是持报复论
: 那说不过去吧
: 法律不是给某些特定的人拿来报复用
: : p.s. 我的立场是有条件支持死刑
: 有无期徒刑可以用
那请问为什麽国家就不可以杀人?(在特定条件下)
原则上不可杀人, 但有特殊例外, 这样本身并无逻辑矛盾
有什麽必然性的论点支持国家(公权力)绝对不可杀人?
例如, 笔者的观点是反战,但若对方先侵略, 理性沟通无效, 难道你也坐着等死吗?
无论如何都要使用非暴力手段吗? 这是慈悲还是愚昧?
这样的观点并非报复, 而是要保护将来可能受害的更多无辜的人
我反对某些人拿人权的观点来反对死刑
这些人认为生命至上, 且一旦误判就不可回复
但"生命至上"并非绝对的价值, 只是目前的共识(如果不考虑宗教观点)
对於无故剥夺他人生命的人理应付出代价
至於误判, 本来就是人类社会运作之中要付出的代价
只能说尽量谨慎, 无论怎麽做, 都不可能将误判减至零, 除非都不判
(有犯罪事实争议的个案我当然不赞成贸然施以死刑)
那麽, 如果针对特定杀人犯个案, 犯罪事实明确(没有误判)且累犯的情况下,
为什麽不能处以死刑呢?
(大规模统计能不能减少犯罪是一回事, 个案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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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6.78
1F:→ kuopohung:你可以去查这个版第#1ABFDl_G篇 12/18 23:31
2F:→ kuopohung:那篇以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来谈 12/18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