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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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Fri Dec 18 09:36:53 2009
※ 引述《agnosia (agnosia)》之铭言:
: 我们来讨论一个真实的案例好了
: 如果有人之前杀了女友
: 法官并未判他死刑
: 几年後他又如法泡制
: 杀了另一个女友
: 让我们考虑杀人一事有明确证据 (有监视器拍摄且犯人承认)
: 犯人无明显精神疾病的条件下:
应该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 1.当初未判他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法官是否"失职"或"误判"?
该问的是
谁让他假释?
这是假释的问题不是判决的问题
: 2.假如你反对死刑, 认为这个人判无期徒刑就好
: 那麽我们为什麽要花纳税人的钱来养这种人?
: (这和花钱帮助失智老人, 植物人不同)
: 万一他假释後又杀人怎麽办?
要扯到经济
我也可以拿凯因斯出来
以公共投资增加就业
养一个重犯可以增加很多就业
: 3.假如你认为因为"生命至上"
: 国家或公权力"无论如何"不该剥夺个人的生命
: 那麽请问这个犯人"已经"剥夺了两条无辜人命
: 为什麽公权力就不可以剥夺他的人命?
国家法律规定不可以杀人
但死刑本身就已经杀人了
这如何解释?
再者
犯人杀人和国家可以杀人的必然性在哪里?
假如是持报复论
那说不过去吧
法律不是给某些特定的人拿来报复用
: p.s. 我的立场是有条件支持死刑
有无期徒刑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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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死刑比较有说服力的论述是
1.犯罪率有无下降
2.经济
但是这两个都不一定能撼动反死刑
在联合国统计资料中,死刑和犯罪率无关
从经济来说,我也可以拿凯因斯
支持死刑改从人权出发是很不智的
因为死刑本身就是杀人
何来人权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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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7.177.88
1F:推 passaway:这种好老旧的问题了 12/18 10:28
2F:→ passaway:我是没研究啦,不过我建议先去文献回顾比较好 12/18 10:28
3F:→ luisevell:养重犯不会增加多少就业.公共投资投哪种产业也不是乱投 12/19 11:08
4F:→ luisevell:一般都是投基础建设或适於国家发展有关的战略性产业 12/19 11:09
5F:→ luisevell:投资在盖公路铁路等基础建设上是因这种对劳力投入需求大 12/19 11:15
6F:→ luisevell:才有增加就业的效果 经济学都是经过精密计算 不是乱喊的 12/19 11:16
7F:→ luisevell:况且资金还有资金的经济成本在.资源有限哪 12/19 11:17
8F:→ luisevell:另外公共「投资」这种东西是以增加国家未来产出为前提 12/19 11:50
9F:→ luisevell:养犯人这类的应该算是消耗资源 不能说是投资~ 12/19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