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为什麽台湾缺乏创造力?
时间Sat Nov 7 03:24:44 2009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1.法律不是你想的那麽简单。
你要主张你那种结构性的限制不当的侵害了女孩的「实质言论自由」
请至少告诉我你是根据哪一条法律所作的判断?
你说有明文,我念了十几年的法律,好像也并没有看过。
为了避免你直接引宪法条文
我先提醒你,「宪法的规定一般并不能作为审判的直接依据」这项法学原则
2.基於「结构」这个字眼是你先提出来的,
我希望你能至少先定义一下它。
女孩的「不」说不出口,为什麽是一种「结构问题」,而不是女孩自己的问题?
其次,即便它可算是结构问题
这表示它就不会是女孩自己的问题?
结构问题与个人因素互斥?
在法律上基於女孩个人因素来思考这个案例
哪里有错?
相反地,我希望你能指出如何在法律中应用「结构」的实例。
我私下认为
在操作法条的层次上,「结构」无法成为法条的要素。
「结构」可以作为思考政策的角度
但无法落实在法条中
这也是为什麽法律中许多试图打击「父权结构」的条文
最後为什麽都指向「男性」的主要背景原因
也因此,我认为在法律里面
你是找不到「言论自由受结构侵害」的说法的
3.违反规则也是一种遵守规则
因为违反规则本身只是触发法律效果的条件
典型的法律都是条件句「若p则q」,不是单纯的禁止或令行「A!或 ~B!」
4.请指出世界上有哪一种规则是出於所有参与者的consensus。
5.我所谓「解放」指的是「从某个制度、型态、结构中释放出来」的意思
这和言论自由是两码事,甚至是相反、相冲突的事
言论自由要受保障、受维护
必须以某个制度、型态、结构的存在为前提
换句话说,把你「保障在某个限制里」
任何一种权利都包含义务与责任
任何一种自由都包含限制
而解放则是指脱离这个特定的制度、型态或结构
当然也就离开了他的保障与限制
你一直在说的是後者「解放」
而我说的则是前者「自由」
而这有概念上的问题
因为法律上没有什麽「若结构侵害个人,则此结构应加以移除」这种事
法律谈的是使人自由,而非使人解放
谈的是人(、法人)的行为,而不是结构
6.我们对於言论自由的想法不同,对於每个字的概念内涵也不一样
对你而言,我把言论自由的范围缩得很小
对我而言,你(与妖西)把言论自由的范围放得很大
而你们那种「扩张」的定义有什麽问题?
我想我最不能忍受的
就是在你们的定义之下
实际上透过限制他人自由而使自己受有「机会上不平等的利益」的情况
会被认为是一种「保障自己的必然结果」,
而不是「扶植自己的特别待遇」(所以需要有别的正当目的来合理化这个差别待遇)
你似乎对「误用」两字很敏感
我是觉得大可不用在这个字眼上太过认真
问题是一般说什麽「我誓死扞卫你的言论自由」
会含有「扞卫言论本身的生存空间」的意思吗?
我想,不如请引用这句话的人来说明更好
7.所以你认为妖西说「主张统一的人」也包括「中立者」?
那「主张独立的人」可不可以也包括在「主张统一的人」里面?
因为我也可以给定一个「主张独立将刺激中共尽早解决台海问题」的现状理解
所以结论就是所有人都是「主张统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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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uotung 来自: 118.167.174.117 (11/07 03:26)
1F:→ greenvase31:不掉书袋,理论结合实务,这才是哲学的路。 11/07 20:50
2F:推 heisego:其实已有哲学领域的人士这麽走了,所以楼上也不必认为哲学 11/07 21:39
3F:→ heisego:界的人都是掉书袋、不切实际。只是是否哲学人非得走这条路 11/07 21:39
4F:→ heisego:,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11/07 21:39
5F:→ greenvase31:我就是这样主张的,但只是发现很多年轻学子沉迷在文字 11/08 10:01
6F:→ greenvase31:游戏当中,反而忽略了学术的本质。 11/08 10:02
7F:→ greenvase31:我所要讨论的哲学人,只包括有发表过哲学相关论文, 11/08 10:05
8F:→ greenvase31:与任教哲学相关系所之人士。 11/08 10:05
9F:→ greenvase31:只是在这边看到的事情,我会在课堂上跟大家分享, 11/08 10:06
10F:→ greenvase31:所以会希望看到一些冲突。 11/08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