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谴责被迫选择的人
时间Thu Jun 25 17:45:47 2009
※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铭言:
: 嗯,我的理论的责任(谴责和赞美的程度)计算是这样︰
: 直觉上,当一个人的可能选项只有ab,而他选了a,他仅能因为选a而没有选b而受到
: 谴责或赞美。(在t时o是s的可能选项,若且唯若在t时s相信如果自己选择做o,o会被
: 他做)
: 因此,如果行为後果是可以量化的,他受到的评价就源自於(他可以预见的)a造成的福祉
: 减去b造成的福祉,加上a造成的苦难减去b造成的苦难。
: 当一个人在仅有的两个选项中选择让10个而非9个随机选择的无辜的人死去,他受到
: 的评价会源自於前者造成的苦难(死去10个无辜的人所造成的苦难)减去後者造成的苦难
: (死去9个无辜的人所造成的苦难),因此这人就必须基於让1个人死亡所带来的苦难而
: 受到谴责。
你把选项「陈述」为:
1.让一百个随机选择的无辜的人死去。
2.让九十九个随机选择的无辜的人死去。
然後宣称,一个选择了1.的人,因为1-2=-1人死亡,所以如果只有生命被
计算为福祉,则这个人的选择造成了-1生命的福祉,所以必须受到谴责。
而我把选项「陈述」为:
1.不杀人。
2.杀死九十九个人。
然後宣称,一个选了1.的人,因为1-2=99人活下来,所以如果只有生命被
计算为福祉,则这个人的选择造成了99生命的福祉,所以必须受到赞赏。
而你没有做的证明是,为什麽主角的处境「必须」用你的方式来陈述或理
解,而不能用我的方式来陈述或理解,尤其当我们两个人的陈述事实上都
忽略了这个事件的某个面向的时候。
我的陈述忽略了在客观上造成的生命数量的增减,而你的陈述却忽略了造
成了一百个人死亡的决定是出在谁身上。为什麽在你下道德判断的时候必
须只关注在客观上的生命数量,而必须忽略造成死亡数量的人是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3.1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