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isnight (krisnight)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谴责被迫选择的人
时间Wed Jun 24 20:36:44 2009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另外在你不断坚持说明我和你的立场并无一致的「企图」之下,我还是不懂
: 你的主张到底是什麽。
: 一开始你透过大熊的例子打算宣称「一个人即使在被胁迫做出道德两难的选
: 择时,做出了以只考虑生命数量的效益论来看比较糟糕的选择,因此他必须
: 为『以只考虑生命数量的效益论来看比较糟糕的事发生』负责」。
: 现在你做出的宣称似乎只有「一个人不会在任何被胁持的情况下,都不用为
: 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起责任」?
: 你明白两个宣称的差别吗?
我并不企图使用後面的宣称来证成前面的宣称。我的企图是,使用後面的宣称
(以及例子)来反驳被你用来反驳我前面的宣称的原则。
: 关於阿条,或者关於车道被装了引爆器的家伙,如果你必须坚持他们要为了
: 「多少多少人死」负责,我可以让步,但这个让步会在「这两个家伙事实上
: 并没有被胁迫或挟持」的前提下做出。两难的局面让人「无法做出正确的道
: 德判断」*1(否则根本不算是两难),而不两难的局面并不会让人做不出正
: 确的道德判断(除非身在处境中的人没有道德机制)。
: 毕竟事实上在大熊的例子里,主角严格说起来也并没有受到「威胁」(如果
: 别人的人命可以算是一种威胁的话)。但上一篇文章也已经表达过,你後来
: 的例子和原先的例子的关键差别在於主角的处境并非「道德两难」。你要透
: 过「被坏人强加不两难的选择处境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来说明「被坏人
: 强加两难的选择处境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吗?
是的。我企图透过「被人强加不两难的选择处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选择受到谴责」
来说明「我企图透过被人强加两难的选择处境者可以因自己的选择受到谴责」。
虽然当两者造成一样糟糕的後果时,後者受到的谴责可以被减免。
: 1.你当然已经做出了判断,你用了一种只把生命的数量视为考量标准的效益
: 论当成在这个例子里唯一可行的道德判准;甚至宣称「如果本务论会导致
: 多一个人的死亡,为什麽我们要接受这种本务论?」,但你的「为什麽」
: 的主张依然必须预设你这种的效益论为正确。
: 这就好比我主张因为圣经上这麽写,所以上帝存在,并且宣称「毕竟圣经
: 记载的是上帝的言语,还有什麽比这更强的证据证明上帝存在?」,这显
: 然不是支持上帝存在(或反对无神论或不可知论)的好理由。
嗯,在这里我使用了我没办法证成的道德直觉。
不过我想问,在原来的例子里,不管两组人数差距有多大,各种本务论给出的
道德建议都依然会一样(不可以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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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135.173
1F:推 nominalism:就我所知的本务论?是的。 06/24 23:31
2F:→ nominalism:就我个人的道德判断?我不敢说。任何实际情况中出现的 06/24 23:31
3F:→ nominalism:不同元素都可以影响我们的道德判断。 06/2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