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谴责被迫选择的人
时间Wed Jun 24 14:40:38 2009
※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铭言:
: 你说的「没人能要阿条为p负起责任」的意思是「没有人能因为p而在道德
: 上谴责阿条」吗?
: 如果不是的话,从你的回文,看不出我们的立场有什麽不一致。
: 如果是的话︰
: 我同意你在主角和阿条之间做的,因为人格特质产生的评价差异的区分和
: 说明。但是我无法同意你,我们不能因此在道德上谴责阿条,的立场,我
: 想这是道德直觉上的差异。
: (例子换汤不换料)当我知晓恐怖份子在我家车道上装了十元硬币大小的
: 引爆器,如果我不把它挪开就开车出门,马偕医院就会爆炸。我懒得把它
: 挪开,就直接开车出门了。根据你的理论,没有人能对我做的这件事做道
: 德上的谴责。我觉得这太扯了。
: 不过除了说这太扯了之外,我现在也提不出什麽好论证来反驳。
: --
: 推 nominalism:不一致在於,我们谴责的理由不同,你如果认为只要在外显
: → nominalism:行为上都是"谴责",而不管理由上有什麽不同,都是一致的
: → nominalism:立场的话,我也不介意这个"一致",但如果你一定要主张这
: → nominalism:是立场上的"一致",我只能认为你对"责任"的理解显然与常
: → nominalism:识的使用有很大的差距。
另外在你不断坚持说明我和你的立场并无一致的「企图」之下,我还是不懂
你的主张到底是什麽。
一开始你透过大熊的例子打算宣称「一个人即使在被胁迫做出道德两难的选
择时,做出了以只考虑生命数量的效益论来看比较糟糕的选择,因此他必须
为『以只考虑生命数量的效益论来看比较糟糕的事发生』负责」。
现在你做出的宣称似乎只有「一个人不会在任何被胁持的情况下,都不用为
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起责任」?
你明白两个宣称的差别吗?
关於阿条,或者关於车道被装了引爆器的家伙,如果你必须坚持他们要为了
「多少多少人死」负责,我可以让步,但这个让步会在「这两个家伙事实上
并没有被胁迫或挟持」的前提下做出。两难的局面让人「无法做出正确的道
德判断」*1(否则根本不算是两难),而不两难的局面并不会让人做不出正
确的道德判断(除非身在处境中的人没有道德机制)。
毕竟事实上在大熊的例子里,主角严格说起来也并没有受到「威胁」(如果
别人的人命可以算是一种威胁的话)。但上一篇文章也已经表达过,你後来
的例子和原先的例子的关键差别在於主角的处境并非「道德两难」。你要透
过「被坏人强加不两难的选择处境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来说明「被坏人
强加两难的选择处境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吗?
1.你当然已经做出了判断,你用了一种只把生命的数量视为考量标准的效益
论当成在这个例子里唯一可行的道德判准;甚至宣称「如果本务论会导致
多一个人的死亡,为什麽我们要接受这种本务论?」,但你的「为什麽」
的主张依然必须预设你这种的效益论为正确。
这就好比我主张因为圣经上这麽写,所以上帝存在,并且宣称「毕竟圣经
记载的是上帝的言语,还有什麽比这更强的证据证明上帝存在?」,这显
然不是支持上帝存在(或反对无神论或不可知论)的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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