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lf0202 (wolf)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心得] 不做的罪恶
时间Wed Jun 24 05:22:26 2009
在法治的社会里
A想行使他的权利 (深夜走在幸福城市的街上)
而飙车族B~Z一夥人把A砍死
可以说是他自找的吗? (大家都说晚上不要单独在幸福城市游荡)
我认为把错怪给受害者是不对的
犯罪行为本来就是不被允许的
今天A'跟B'在街上架起机枪阵地火拼
C'明知道他们在火拼仍然走过而被打死
在行为上我们不得不责备C'是笨蛋
但在道德上我们能怪他是自找的吗?
火拼本来就不是能存在街上的行为
责备的重点应该着重在於A'跟B'在街上火拼
而不是笨蛋C'行使他走过大街的权利
虽然你是想讨论特定情况下的特定事件
但如果你只拘泞在那特定的假设中
你反而会陷入钻牛角尖的黑洞里
我们今天该责备的是恐怖份子
而不是被迫做选择的人
一开始的"强迫"就已经错误了
我想这时就算他是故意选择害其他人被杀光
我们也不能谴责他 因为他在一开始就是"被强迫"的
如果被强迫做选择的人也必须承担为恶者的错
那麽强匪抢银行的时候
叫人质甲选择要搬光金库里的钱 还是搬一半就好
人质甲选择之後他也变成了抢匪的共犯了吗(不论选一或二)
不过最重要的问题是
旁观者有什麽资格评断他(注1)的对错?
注1:文中所有受害者以及被迫选择者
=============================================================================
该不该做和该怎麽做 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校规规定不能迟到 但在实务上却仍是一堆人迟到
这就是道德与行为分别
--
学长学长!那边有飙车族 学长学长!那边刚好像有女生 学长学长~那边有人红灯右转
砍人 被压上车 ψQSWEET
鸽 ◥ 鸽 ◥ 鸽 ◥ 鸽 ◥ 鸽 ◥他妈的◤ 鸽
◤◎ ◎ 喔~~ ◤︶ ︶ ◤◎ ◎ 喔~~ ◤︶ ︶ ◤◎ ◎ 拦下来呀!⊙ ⊙◥
◥ ◤ ◥ █◤ ◥ ◤ ◥ 3◤╯ξ
◥ ◤没王法了◥皿 ◤
◥ ◥◥ (哈欠)◤ ◥◤ ◥ ◥◥ (烟~) ◤ ◥ ◤ ̄ ◥ ◥◥是不是?!(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12.19
1F:推 TheThing:人最能忍受的是别人的痛苦 06/24 10:08
2F:→ TheThing:今天除非大多数的人成为受害者 06/24 10:09
3F:推 TheThing:否则看戏和说风凉话心态的人还是大多数 06/24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