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心得] 不做的罪恶
时间Sat Jun 20 13:15:12 2009
※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铭言:
: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 所以最後依然变成,如果一个女人知道在这条巷子出没会有被强暴的风险,但是
: : 她有非独自出现在那条巷子里不可的理由,最後还是被强暴了,那麽因为她的知
: : 道,她於是必须为自己被强暴的事实「至少也承担一点责任」吗?
: : 你如果把知道,并且选择,视为责任的必要条件,我还能够理解;但却硬植为充
: : 份条件的理由是什麽呢?就只是为了让自由意志不加入道德责任的讨论这个理论
: : 目标,因此必须事实上做出许多不能为常理接受的判断吗?除了这点以外,更重
: : 要的理由是什麽?一定要让主角承担「多一个人死掉」的责任,目的是什麽?理
: : 由是什麽?
: 承担责任并不代表会因此接受赞赏或惩罚啊。当我们谈责任却不谈赞赏或惩罚
: ,责任根本没有意义︰说一个人要对某件事情负道德责任,并不预设任何负面
: 评价。
: 然而,一旦你使用我对赞赏和惩罚下的判准来看那些例子,我相信结果不会太
: 不合常理︰当我可以多救一个人而没有救,我受到谴责。当我多救一个人,我
: 受到赞赏。
: 我相信当一个人在知情的状况下选择有危机的选项,他会需要负责,不过这并
: 不代表当他真的遭遇到危机,我们对他的补偿会比一个毫不知情而遭遇危机的
: 人来得少,这端赖他当时的可行的行为选项。如果他明明有安全又方便的选择
: ,却故意找麻烦(例如台风天逞强登山的人),大概不会有人同情他。但如果
: 考虑当时的其它选项,我们发现他的选择情有可原(例如为了送疾病的小孩去
: 医院而抄捷径走暗巷),他就可能受到补偿。
第一、选项的歧义:
你说一个人明明有安全又方便的选择却故意找麻烦的人并不情有可原,而
一个考虑「当时的选项」,例如为了送生病的小孩去医院而抄捷径走危险
的暗巷,就是情有可原;原因是後者的选项并不存在「送生病的小孩去医
院而抄捷径走不危险的暗项」。可是为什麽这不能是後者的选项?只因为
一个(或一些)罪犯的意志选择使得这个选项被排除了吗?
我一点也不这麽觉得,这本来就是他应得的选项。这是所有社会福利政策
或者资源分配正义的理论基础,因为这些事实上不被拥有的选项是他们应
得的选项,所以才不让他们承担责任,而让政府,或者让罪犯来承担这个
责任。
回到你原本的例子里面,主角的选择就只有「杀死九十九个人」或者
「让大熊杀死一百个人」吗?为什麽「大熊一开始不要做这件事使主
角不用做选择」不是选项之一?
第二、情有可原的任意:
你认为,为了送疾病的小孩去医院而抄捷径走暗巷以致发生危险,这
叫做情有可原。但是这个走暗巷而遭危险的人依然必须为自己的危险
「负责」,虽然这个责任会被他的「情有可原」给抵消。
问题有二,其一,你要怎麽判断一个状况怎样才是情有可原?你的故
事里,不想杀人的主角是不是情有可原?其二,在这样的例子里面,
你认为你判给主角或遭危险的人的「责任」还有什麽意义?
当你主张「承担责任并不代表会因此接受赞赏或惩罚」,同时又另外
宣称「谈责任却不谈赞赏或惩罚,责任根本没有意义」时,你认为你
在理论里所宣称的「他至少必须负一点」的「责任」如果并不能使他
必须接受赞赏或惩罚(谴责),这个「没有意义的责任」在你的理论
中存在的理由是什麽?
第三、意志和非意志的混淆
你用「台风天逞强登山的人」对比「为了送生病的小孩去医院而抄捷
径走暗巷」,原是想为了对比「明知有安全又方便的选择却故意找麻
烦」和「没有安全又方便的选择却不得不这麽做」;但你却忽略了我
原先举例的目的:意志的原因。
我不知道你对意志的看法是什麽,但我相信通常对於「台风」我们都
同意那是非意志造成的处境。但「危险的暗巷」是什麽?暗巷本身都
是危险的吗?如果没有造成危险的「人」,暗巷一点也不危险。
因此如果走暗巷的人根本不是为了送小孩去医院而抄捷径呢?这个人
如果只是因为闲来无事想去住在暗巷里的朋友家玩呢?这个人如果只
是想快点走到停车位开车回家而抄捷径走暗巷呢?如果这个人根本没
有任何急迫必要的目的,纯粹就只是想走进暗巷呢?他遭逢危险就比
较「不情有可原」吗?当然,他当然不情有可原,但他也不因此必须
为自己遭遇的危险「负责」,因为真正该负责的,是造成危险的意志
──也就是罪犯。
台风不能负责,因为台风不是没有意志,没有人能为台风负责,因为
没有意志能够造成台风(当然,如果以後能够透过人的意志造成台风
则另当别论)。这是差别。
如果今天是某处发生自然灾害,有两匹人,一匹九十九个人,另一匹
一百个人,以当时的状况我做为救难队的负责任,我只可能成功救回
一组人,这时候我选择少的而不选择多的是错的,我可以勉强同意。
但是当造成这两组人非有一组得死的处境是另一个意志时,我身为被
另一个意志迫使要在两个道德两难的选项中做选择时,无论我做出的
选择是什麽,该为结果负责的都不应该是我,而是造成此种状况的意
志──大熊。
这个处境是大熊设计给我的,为什麽我必须接受?这个强加在我身上,违反
我意志的处境为什麽是我必须负起责任的?造成「九十九个人死;否则一百
个人死」的处境是大熊,不会因为我选择了「九十九个人死」,因此有一百
个人可以活,这九十九个人的死就变成道德上正确的,这些人的死是不应该
发生的,该为这些人的死负起责任的,就该是使这些人必须死的意志──大
熊,今天如果变成大熊丢硬币来决定,难道硬币也要负责?重力也要负责?
只因为大熊选择了另外一个意志来取代这个硬币的地位,便使得这个意志莫
名奇妙要承担起别人的责任?只因为他是个sentient being?只因为他能认
知事实和状态能够做出选择?照这个观点看来,反而身为一个硬币还更幸运
更被重视。
当我在意志在大熊的迫使下遭受了贬损,我甚至还必须为我在意志被贬损的
结果下做出(我不愿意选择)的选择负责?那麽大熊如果要求主角去强暴曾
经甩了自己的A女,否则就杀掉在场的一百九十九个人,主角选择了强暴,
就不用负起强暴的责任,但主角选择了不强暴,就必须负起一百九十九个人
死掉的责任?
你现在所强调的这个「责任」在我看来只会有两种可能:要不就是严苛到不
尽人情不合常理的程度;要不就会琐碎到毫无意义因此应该用剃刀来砍掉;
我想不出你强调的「责任」要如何能够有意义又合情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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