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Sat Jun 20 00:58:18 2009
回应一下推文
1F:→ nominalism:我觉得很奇怪,单纯的一个想法"如果杀了他被抓到,我会被06/19 02:13
2F:→ nominalism:判死刑","如果强暴她我会名誉扫地","如果抢了银行我可06/19 02:13
3F:→ nominalism:能得一辈子躲躲藏藏"。06/19 02:13
4F:→ nominalism:像这些"吓阻"事实上连对我都有效,我不懂这种考虑需要什06/19 02:14
5F:→ nominalism:麽程度的"懂法律"才能拥有??你认为呢??06/19 02:14
所以我说很多的情境不能凭空去想
我们需要很多的背景资料来模拟那个真实杀人的情境
而不是幻想一个没头没尾的理想情境
想像一个忍受丈夫家暴十年的妻子
想像一个中年失业被老婆整天骂窝囊废的丈夫
想像一个梦想开宾士、但只能在社会边缘求生存的讨债公司小弟
想像一个极端迷信、相信吃了对方就可以使对方的厉鬼不找自己复仇的人
如果你的人生一直顺顺利利
又缺少一些移情入戏的感觉训练
可能真的很难模拟那种杀人、犯重罪的情境冲动
要模拟它
你必须「认真的」想杀人,然後测试一下,死刑在该冲动下对你的吓阻力
而不是泛泛的随口说说、凭空想想
我强调一下
这里谈的是「死刑」有无吓阻力
而不是「所有的刑罚」有无吓阻力
或许,轻度的刑罚相较之下反而是有吓阻力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它对应的是轻罪
法律里,重罪对应重刑、轻罪对应轻刑
这是以罪行造成的损害大小做标准的
而不是以罪行该有多大的吓阻力做标准
其次
我相信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麽样的行为会被判死刑
很多人也不知道,严格的来说,什麽样的行为是法律上定义的犯罪行为
当然,如果有人要把对法律的误解、幻想、刻板印象所
产生的效果都算在法律头上的话
我也不反对
只是这里面的不同处,还是要分辨一下
6F:→ nominalism:回到吓阻力有没有作用的部分,你并不是混淆了有没有和能06/19 02:14
7F:→ nominalism:不能,我认为你对有没有的判断或许根本是错的。 06/19 02:15
8F:→ nominalism:当我们宣称"死刑没有吓阻作用"时,这个宣称是个强烈的否06/19 02:15
9F:→ nominalism:定宣称,它宣称的是"死刑不成为一个放弃犯罪的人考虑的06/19 02:15
10F:→ nominalism:因素之一",而不是"死刑不是一个放弃犯罪的人所考虑的唯06/19 02:15
11F:→ nominalism:一因素"。06/19 02:15
12F:→ nominalism:就算不是唯一,只要它成为因素之一,它就有"作用"。06/19 02:16
13F:→ nominalism:在我看来你似乎把所有"有其它因素加入"的case都当成是06/19 02:16
14F:→ nominalism:没有作用的案例,我的理解有误吗??06/19 02:16
我觉得你说的我可以接受
在非操作的意义上,我或许也会认同你的说法
我只是怀疑,在检验这个说法的时候
如果我们无法以某些方法把这个因素特定出来
我们何必先入为主地假设他是某个独立的因素?
甚至,你是否有主张如果他是「因素之一」
这表示他在每一个杀人情境中都有其作用?
而不是case by case?
这点我是十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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