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isnight (krisnight)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心得] 不做的罪恶
时间Sat Jun 20 00:17:51 2009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所以最後依然变成,如果一个女人知道在这条巷子出没会有被强暴的风险,但是
: 她有非独自出现在那条巷子里不可的理由,最後还是被强暴了,那麽因为她的知
: 道,她於是必须为自己被强暴的事实「至少也承担一点责任」吗?
: 你如果把知道,并且选择,视为责任的必要条件,我还能够理解;但却硬植为充
: 份条件的理由是什麽呢?就只是为了让自由意志不加入道德责任的讨论这个理论
: 目标,因此必须事实上做出许多不能为常理接受的判断吗?除了这点以外,更重
: 要的理由是什麽?一定要让主角承担「多一个人死掉」的责任,目的是什麽?理
: 由是什麽?
承担责任并不代表会因此接受赞赏或惩罚啊。当我们谈责任却不谈赞赏或惩罚
,责任根本没有意义︰说一个人要对某件事情负道德责任,并不预设任何负面
评价。
然而,一旦你使用我对赞赏和惩罚下的判准来看那些例子,我相信结果不会太不合常理︰
当我可以多救一个人而没有救,我受到谴责。当我多救一个人,我受到赞赏。
我相信当一个人在知情的状况下选择有危机的选项,他会需要负责,不过这并不代表
当他真的遭遇到危机,我们对他的补偿会比一个毫不知情而遭遇危机的人来得少,这
端赖他当时的可行的行为选项。如果他明明有安全又方便的选择,却故意找麻烦(例
如台风天逞强登山的人),大概不会有人同情他。但如果考虑当时的其它选项,我们
发现他的选择情有可原(例如为了送疾病的小孩去医院而抄捷径走暗巷),他就可能
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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