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R: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Thu Jun 18 23:09:49 2009
※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铭言:
: 我想你的许多回应是建立在对我的主张的误解上
: 我想讨论的不是,我们在什麽情况下可以处死某个人,这样的问题
: 我想讨论的是,一个处於特定情况的国家,应该维持死刑这个制度并且确实执行
: ,还是应该废除死刑,这样的问题。
: 在这样的情况下,死刑之所以能够阻止某些犯罪,
: 主要并不是因为它协助我们把将来会继
: 续杀人的人从社会中抹除,而是因为它的吓阻力。
: 我猜这应该可以回应到你关於精神病患的,以及其它一些奇怪质疑。
那我们就来谈吓阻力
或许你习惯用脑中的想像来作为逻辑推论的基础
但我习惯用事实做基础
重点不是某个事实在逻辑上是否可能
而是当某个事实发生时,我们该如何用逻辑在思想内表述这个事实现象
死刑在人类的历史上不曾消失过
可是重大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也从不曾消失过
这暗示着什麽?
重点不是吓阻力在逻辑中有没有用、更不是吓阻力的存在是否合乎逻辑
重点是,当事实上吓阻力出现、或没出现时
我们如何合乎逻辑的用思想来表述这个事实现象、为他做定性甚至定量的工作
因此,真正的问题是:为什麽吓阻力会没有作用?
微观的来看
我其实是同意说,所谓的死刑的吓阻力
对於「无意犯罪之人」而言是存在的
但对於身处犯罪情境中的人而言,吓阻力是不存在的
为什麽吓阻力会没有作用?
这因素有很多,这也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只是希望指出
我认为你并没有提出对的问题
空有对的推论过程也是枉然
此外,你的逻辑推论,既不出於事实、也不反映事实
作为公共政策的论述而言
这样的论述并不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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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185.36
1F:推 qtaro:(最後两段通常不是哲学学院训练出身的人会听得懂的话:P) 06/18 23:18
我也觉得
2F:推 nominalism:我比较好奇的是吓阻力没有作用的事实证据是什麽? 06/18 23:21
3F:推 airpark:联合国统计资料 06/18 23:28
4F:→ airpark:死刑与否和犯罪率无关 06/18 23:28
基本上这些统计数据我觉得只能参考用
一方面是因为影响犯罪成因的要素太多了
你很难控制排除死刑以外的因素干扰数据
另一方面是
死刑有没有用
应该是要一时一地去看的
不能说有一个一劳永逸的结论
5F:推 nominalism:不,统计数据上有关无关我不介意。 06/18 23:29
6F:→ nominalism:所谓的「没有作用」指的应该是,死刑的存在对於使企图 06/18 23:29
7F:→ nominalism:犯下被规定为死刑的罪行的人,从未参与到企图犯罪者的 06/18 23:30
8F:→ nominalism:的考虑当中,并且成为他放弃犯行的主要因素。 06/18 23:30
9F:→ nominalism:我认为这种状况才能说是「没有作用」。 06/18 23:30
10F:→ nominalism:例如,杀人是死罪,所以这世界上真的没有任何一个人, 06/18 23:30
11F:→ nominalism:曾经在某个情况下考虑要不要杀人时,因为想到如果被抓 06/18 23:31
12F:→ nominalism:到那就是死罪而打消念头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 06/18 23:31
13F:→ nominalism:事情? 06/18 23:31
我解释一下
首先,严格意义上
你不能说有某一个单一因素,「只」因为它,行为人放弃了某个行为
这些正反因素是团进团出的
因此
从犯行「未」发生这一点来看
我们才能观察出吓阻力的作用
但它有作用、同时也代表其他的因素亦有作用
所以我才说,「对於没有要犯罪的人」来说,吓阻力或许可以说是存在的
反之
当犯行发生
吓阻力自然也没有作用
当然,你可以说我把有没有、和能不能证明混为一谈,我欣然接受
另一方面则是我真的具备但不成熟的想法
我认为刑罚的吓阻力只对法律专家而言有可能存在
一般人根本不能了解法律怎麽运作的
既然不了解,如何能产生「因为...所以...」的吓阻力?
你去观察暴力犯罪者你就可以知道
对这些人来说
他们自有一套游戏规则
并不受什麽法律拘束的、他们也不懂
※ 编辑: juotung 来自: 118.167.185.36 (06/19 00:49)
14F:→ nominalism:我觉得很奇怪,单纯的一个想法"如果杀了他被抓到,我会被 06/19 02:13
15F:→ nominalism:判死刑","如果强暴她我会名誉扫地","如果抢了银行我可 06/19 02:13
16F:→ nominalism:能得一辈子躲躲藏藏"。 06/19 02:13
17F:→ nominalism:像这些"吓阻"事实上连对我都有效,我不懂这种考虑需要什 06/19 02:14
18F:→ nominalism:麽程度的"懂法律"才能拥有??你认为呢?? 06/19 02:14
19F:→ nominalism:回到吓阻力有没有作用的部分,你并不是混淆了有没有和能 06/19 02:14
20F:→ nominalism:不能,我认为你对有没有的判断或许根本是错的。 06/19 02:15
21F:→ nominalism:当我们宣称"死刑没有吓阻作用"时,这个宣称是个强烈的否 06/19 02:15
22F:→ nominalism:定宣称,它宣称的是"死刑不成为一个放弃犯罪的人考虑的 06/19 02:15
23F:→ nominalism:因素之一",而不是"死刑不是一个放弃犯罪的人所考虑的唯 06/19 02:15
24F:→ nominalism:一因素"。 06/19 02:15
25F:→ nominalism:就算不是唯一,只要它成为因素之一,它就有"作用"。 06/19 02:16
26F:→ nominalism:在我看来你似乎把所有"有其它因素加入"的case都当成是 06/19 02:16
27F:→ nominalism:没有作用的案例,我的理解有误吗?? 06/19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