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tan2008 (T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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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误判作为反对死刑的理由的条件
时间Wed Jun 10 00:04:42 2009
※ 引述《krisnight (krisnight)》之铭言:
: 我把这篇文章po到p2的8a之後,发现推文中几乎没有人支持我的立场,觉
: 得有点讶异。当然,那些人并没有提供什麽有道里的理由,你知道的,通
: 常推文就是那个样子。不过我对自己的论证还挺满意的(虽然最後那个比
: 喻後来被踢爆在很多面向上没办法适当地类比死刑议题),我在想,真的
: 是我的道德直觉跟大家都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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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用误判的可能性支持死刑︰死刑不可回复,因此一旦误判後果重大,
: 任何民主政府都不该冒这个险。
: 我相信误判的可能性是一个缺点,我也相信死刑的误判比起其它刑罚的误判
: 更为严重。然而,对於误判在死刑存废的权衡上,我支持︰
: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比起误判处死的人数,有更多人因为死刑的确
: 实执行而保住生命,那麽,在这个国家里误判就不会是反对死刑的
: 好理由。
人的生命可以做为他人幸福、生存下去的手段吗?
也就是说你同意为了更多人的生命得以保存,可以牺牲一个无辜的人,将其生命作为手段
,是就样吗?
: 很简单的计算︰在杀死99个无辜的人和杀死100个无辜的人之间,我选择前者
: 。如果一定要有人挂掉,当然是挂越多越不好,至於这些人到底是被凶手杀害
: ,还是经由误判处刑,无所谓。
: 很多人会因为一两件误判处死的案例转而反对死刑,这是很不智的。政府有犯
: 错的可能,某些错误会让人丧命,然而,如果能达到有效吓阻预防更多谋杀,
: 那些因误判而失去的生命,就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成本。
: 想像这样的情况︰一个小房间里塞了100个(无辜的)服饰店员,歹徒给你机关
: 枪,要你挑出99个处死,否则就全部由他亲手干掉。这时候你能怎麽办?八成
: 以上的人会拒绝自己动手,但这只是懦夫逃避现实的作法︰坚持自己手不沾血
: ,以为这样就算是维持了人道。
这里的八成有任何材料加以佐证吗?还是只是你的猜想。
如果你同意康德所说「人只能是目的,永远都不能是手段。」
那麽这个抉择就可以改写为「要不要杀死九十九个人作为保存你生命的手段?」
那麽就没有懦夫不懦夫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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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2.87
※ 编辑: titan2008 来自: 140.112.252.87 (06/10 00:06)
1F:推 aletheia:康德说的是:不能「只是」手段 06/10 00:17
2F:→ titan2008:谢谢楼上 ,因为我看的是二手资料,请问有没有原出处? 06/10 00:20
3F:推 aletheia:我记得英文我念到是写"....never merely as means." 06/10 00:21
4F:→ aletheia:应该是GMM吧 好像很前面就讲了 06/10 00:21
5F:→ aletheia:如果康德说的是不能只是手段的话 那他不会反对把人当作 06/10 00:22
6F:→ aletheia:手段 06/10 00:22
谢谢你的提醒,我手上的是Lewis White Beck的英译本(1989)
原文应该是:
Act so that you treat humanity, whether in your own person or in that of
another, always as an end and never as a means only.
又说:
Man, however, is not a thing, and thus not something to be used merely as a
means; he must always be regarded in all his actions as an end in himself.
(GMM,429)
7F:→ titan2008:是哪本着作?我手边有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底形上学基础 06/10 00:23
8F:→ aletheia:GMM就是Groundwork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06/10 00:26
9F:→ titan2008:我知道 我推完才看到你说明 06/10 00:28
※ 编辑: titan2008 来自: 140.112.252.87 (06/10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