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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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投稿] 建议水桶CJ
时间Mon Apr 6 13:18:40 2009
※ 引述《qtaro (最哲学的部分只是…)》之铭言:
: 2) 板主跟大家要论证,我也不同意。
: 某甲论证 CJ 有人身攻击
: 某乙论证 CJ 没有人身攻击
: 某丙论证 CJ 是隐性人身攻击
: 那板主要干嘛?办投票选论证吗?!自己裁决吗?
: 哲学问题可以论证个没完,因为哲学问题解不出来无伤大雅。
: 板务问题,最後还是要有个决定,这个决定不是论证可以解决的,
所以某甲、某乙、某丙的论证都有效吗?都有根据正确的前提吗?
简单问,这三个论证可以「同时都为健全论证」吗?
如果某甲、某乙、某丙三个人所使用的前提都全数相容,也就是说
皆可为真的话,能得出三个互相冲突(不可为真)的结论的三个论
证就不可能同时为有效的,除非我们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可以同时
存在不可同时为真的事实。
所以,如果这三个论证可以同时有效,那麽即使不能立即判断谁的
论证使用的错误的前提,我们至少也能断定这三个论证所使用的前
提有冲突,那麽在这几个不可同时为真的前提之中,我们至少就有
可供判断的材料,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如果我们能够确立哪一个
论证使用的前提为真,我们就能判断哪一个论证才是健全的,进而
判断哪一个论证的结论为真。
所以你在这边预先设定了我们不可能有任何方法判断出健全论证的
前提,才能支持你「这个决定不是论证可以解决的」这个结论,可
是你所预设的这个前提恐怕有点问题。
: ChanceJim 就是在闹板嘛,总不能等我们讨论完了,有决议了,
: 他都闹了十几来天,等板主真的浸他水桶时,他早就对这里没兴趣了,
: 浸了等於白浸。so, 板主大人哪,要浸快浸吧 (有种已经来不及的感觉…)
: 有个板友在 krisknight 原破下面质疑,是否该用暴力将异议消音?
: 首先,这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这不过是一个小不啦叽的哲学讨论区,
: CJ 在这里被水桶,他还是有一卡车的管道可以发声。再来,并不是
: 跟大家意见不同的话,就是一定要开放心胸接受的「异议」。异议还是要
: 有点水准,才能让讨论区维持「讨论」的风气。CJ 可以弄个个人部落格。
: 像 CJ 这种人多了,板主又不管,只会劣币驱逐良币,让很多板友失去
: 耐心。
姑姐不论你这里的论述是否合理。
你自己不也是在提供一个论证吗?即使你的论证并非关於案主是否
有人身攻击之事实,你依然提供了一个根据逻辑规则由前提推出结
论的论证,来企图向板主证明「不管他有没有人身攻击,都应该赶
快浸他水桶」。
可是你不是已经先认定了论证无法解决问题?
然後,如果有人有兴趣的话,我相信其实你在论证中所使用的效益
主义式的观点也有不小的讨论空间。
: 3) 嗯,如果一定要论证什麽,我有一个很烂的论证,请参考:
: CJ 就是在 TNND 闹板啊。这无所谓论证不论证。
: 如果有人要我论证为什麽安洁莉娜裘莉很正,我不会,
: 但我知道,很多人跟我一样觉得她美。我也知道,很多人也跟我一样,
: 觉得 CJ 在这个板上发表的东西都超无聊,败坏西哲板水准和讨论风气。
很多人都觉得安洁莉娜裘莉很正,可是也有为数不小的人觉得安洁
莉娜裘莉不怎麽正,可是不管觉得她正还是不正,对她所应得的权
益本身都不会造成什麽直接的影响。
但是判断案主是否在闹板却有可能得到一个影响案主本身权益的结
果。以这两者来类比恐或不甚恰当。
当然,为了排除有些人提出「如果要保护案主的权益,那是不是要
牺牲其余板友的权益?」
不,我从未说过要牺牲板友的权益,我也不是在宣称案主的权益理
应保护。这个比较和权衡的动作我还没有做,也暂时不想做(还没
有力气去思考这个对我而言比较不重要的问题)。我仅在指出,拿
「觉得案主闹板」跟「觉得安姊很正」这两者类比,有个决定性的
差异使得此一类比甚为不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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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也加入了论证的行列。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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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29.157
※ 编辑: nominalism 来自: 218.173.129.157 (04/06 13:19)
1F:推 qtaro:没力气回 总之,愿板上你这等文字比CJ那类文章多~:) 04/06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