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entia (妖精尾巴魔导士)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最近的堕胎议题 忍不住想要上来讨论
时间Tue Mar 17 17:07:27 2009
※ 引述《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之铭言:
: ※ 引述《dementia (妖精尾巴魔导士)》之铭言:
: : 就像社会科学对一些社会现象的统计数据
: : 这些数据有它背後的假设作为标准
: : 但是这些标准并不是什麽客观标准
: : 只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有意义所以同意它们
: 还是不能理解这里所说的跟「个体的行为倾向」有什麽关系。
换个说法
当一个人在某某外在条件下 他做某某行为的机率
: 「理由」不一定蕴含了「个人在意识层次思考」。
: 「肚子饿」可以是我去「觅食」的理由,但不会需要我有什麽很特别
: 的「思考」。
: 或者我们会说「婴儿哭了是因为肚子饿」,这是我们解释婴儿哭泣的
: 「理由」,似乎也不预设了婴儿需要去思考一些什麽。
: 从我的例子里面,我似乎也不需要先思考我是不是爱我的亲人,平常
: 跟我的亲人是不是有良好的互动,才能够决定我是不是应该要为我被
: 困在火场里的亲人们感到悲伤而且有想救他们出来的慾望。
所以 自由意志与理由的冲突点在哪里
或者 你只是想把自由意志说得清楚点
: 容我这麽说,一般来说,所谓的「疯子」的心灵比起「正常人」的心
: 灵还要「不可预测」以及「无法看透」,但我们一般不会认为前者的
: 行为比起後者而言更具有「自主性」(或更符合自由意志)。
对阿 行为是有差别的
: 「自由」的意义之所以很难被同意为单纯的「不可预测性」是因为,
: 自由行为往往预设了行为者对该行为的「责任」。
: 一个因为某种奇怪的决策机制而会随机行动的「个体」,我们不晓得
: 能不能要它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我们甚至很难说这种「无法
: 预测」的随机决策机制是种「自由」的决策机制。
: 我不晓得你怎麽理解这种问题?
我的理解是
就和我对规范的理解很类似
如果我们在说的是
一个「决策机制」相对於一个人的「行为」
那麽
我的责任就是
那些 如果我不做 我的利益就会因「决策机制」而减少 的事
所以你可以说
如果我不觉得被罚一千元关乎我的利益
那麽 相关的法律就无关我的责任
(如果在别人眼中是责任 我有什麽好在意的)
但是
虽然我不在意
如果我犯法而被罚一千元 我可能要付出一千元
因为
如果不缴一千元
那麽 我可能会受到更大的处罚
(显然有些人对我的行为很在意)
: : 可以取代
: : 并不代表我们就愿意这样使用语言
: 所以我好奇的是,就你的认知而言,你觉得(例如)我们(我和你)
: 所身处的这个语言社群,比较愿意怎样使用「道德」这个词汇?
我不确定
: : 所以 谁是仲裁
: : (你听了难道不会想笑吗)
: 我想你好像没有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
: 我不介意谁是仲裁,但是我也必须声明我同意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 但是,这是「另一个」问题。
: 我要表达的是,原本的讨论者提出的问题是:「怎麽仲裁?」而你跳
: 出来说「没有人能仲裁。」然後开启了另一个关於「谁能仲裁?」的
: 话题。
: 这是个很难也很重要的问题,但却不是对原本那个问题的回答。
: 如同我说的,问题可以分出层次,我上上次的回应提了五个不同的问
: 题出来(其实并不是要你回答),只是想说明,当你一再把层次往後
: 拉的同时,你真正希望讨论的话题究竟在哪个层次?你想停在哪里讨
: 论事情?以及,你想讨论的问题,是原来讨论串的问题吗?
: 就如同,当物理板在热烈地讨论着牛顿力学的错误在哪里时,突然有
: 人加入了一个知识论的问题,想要质疑他们在讨论牛顿力学之前,要
: 如何确定自己的讨论有「真」的意义?
: 这不可否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似乎不在他们原先讨论的问题的脉
: 络「中」,而是「另一个」问题。
看来你也误会我的意思了……XD
我说「谁是仲裁」就是「谁是仲裁」阿
并不蕴含「谁能仲裁」
: : 不直接冲突吗
: : 那麽 为什麽会推出许许多多的谜团
: 有谜团就表示了有直接冲突吗?
: 侦探发现一椿杀人案件有许多谜团,表示这椿杀人案件有许多彼此冲
: 突的「事实」同时存在吗?
我说的冲突不是指「事实」
而是指「理论」
: : 为什麽不直接质疑基础是不是有矛盾
: 在谜团尚未解决,同时也尚未被证明为无法解决之前,我好像也可以
: 反问你:「为什麽要直接质疑基础是不是有矛盾?」
: 就我的认知,没有人否认「基础有矛盾」的可能性,同时也没有人急
: 於肯定「基础没有矛盾」的确实性。大部分在处理你所谓的「谜团」
: 的人,都既不否定前者也不宣称後者,而是在解决谜团的同时企图找
: 到方法来确定到底真相是前者还是後者。
如果我们没有各持一套说法
哪里来的这麽多相左的意见
: 反而,当你说「有直接冲突」的时候,你有什麽证明吗?你要怎麽避
: 免自己其实陷入了诉诸未知的谬误?(不能证明其基础没有矛盾,所
: 以干脆相信基础有矛盾?)
我现在还没有能力做严谨的证明
简单来说
我认为你的看法
在「个人意愿」和「客观标准」之间摇摆不定
但是从未找到一个能同时满足两者的方案
我之所以持这一套说法
只是因为我认为
它是对现象的最佳解释
还有
它看起来没有自我矛盾
: 「客观」不需要也不必然是「主观」的否定,两个人之间也存在着一
: 些客观的东西,一万个人之间当然也可以存在客观的东西。
: 「客观上来说」我们同意红灯是红的,也同意绿灯是绿的,也同意这
: 两种颜色是不同的颜色。但就主观上来说,一些色盲的人所经验到的
: 红灯和绿灯并不是不同的颜色。这种「妥协的约定」也可以算是一种
: 客观标准。
你的「意愿」又消失了吗
如果你的「意愿」只在你需要的时候加进来
用完就丢一边
那麽 你的理论当然没有矛盾
但是 你接受ad hoc吗
: 我想没有必要每次在提到「客观」时,都一定要用它最极端的意思来
: 理解不是吗?
听不懂 请你把「客观」说清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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