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lyh (...)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问题] "诠释现象学"与"现象诠释学"的不同?
时间Wed Dec 31 10:45:42 2008
我在看一些心理谘商的中文硕士论文的时候,
看到很多学生用"现象诠释学"或"诠释现象学"来分析一些个案。
我是对他们引用哲学上的学问感兴趣而引发疑问。
诠释学和现象学的基本概念我懂,但这两者的结合,
怎麽还可以任一方皆可做另一方的修饰语?要嘛是其中一方的定位可以当修饰语吧?
这两组术语都有人采用;有的硕士生写作时没附原文,有的人会附上英文原文。
还真的是显示一组是把现象的(P~)当形容词後接诠释学(H~),
另一组是把诠释的(H~)当形容词後接现象学(P~)。
可是不论哪组,读过其论文,好像说的差不多,虽有些小差异,也不知作者理解的是否
正确....
因此.....
请问精通近代西哲的大大们,是真的有这"两种"结合性的学问都存在,
还是其实是只有一种,而某些硕士生搞混命名了?
如果两种都有,那麽"现象诠释学"和"诠释现象学"的内涵差异到底是?
感激指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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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5
1F:推 qtaro:两者颇有关,不过我也没看过把两者结合起来用的XD 12/31 11:00
2F:推 kuopohung:诠释学的东西很好用 12/31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