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AMinor (ヴォヤ—ジュ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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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逻辑]邮政特考谬论
时间Sat Jul 12 23:05:21 2008
以下是我的分析,不敢说十分精准。如果有误,还请板上高手指正。
小王的论证,大约可以整理为:
1.所谓是非题,就是要决定一句话在逻辑上的真假。
2.如果一个句子在逻辑上是假的,那麽它的否定就会是真的。
3.『各类邮件,得按其表面所书收件人之地址投递之。』这一题的答案是╳,所以这句
话在逻辑上是假的(by 1.)。所以它的否定『各类邮件,不得按其表面所书收件人之
地址投递之。』在逻辑上是真的(by 2.)。
首先,先厘清「应」和「得」的意义。这两个词在法律上的用法,以我的理解是:
「应做X」:不做X是违法的
「得做X」:做X是不违法的
而「得做X」的否定,就是「不得做X」,这个部份大概是没有问题的。所以问题不是出
在步骤3。而步骤2基本上就是排中律。我们起码可以保证,排中律在绝大多数的日常语
句构成的论证中都是适用的。所以步骤2也没有问题。
看起来问题是出在步骤1了。简单来说,从逻辑上来看,我们对於「是非题」的题意本
身的了解有欠精准,而且存在着歧义。
这一类的问题都会预先假设考生具有某些预备知识,然後让考生决定考卷上的题目与他
具有的预备知识是否吻合。
在这里,这个预备知识就是『各类邮件,应按其表面所书收件人之地址投递之。』(以
下简称甲句);而题目则是『各类邮件,得按其表面所书收件人之地址投递之。』(以
下简称乙句)问题是,是非题想问的是哪种「吻合」?是「真值是否相同」呢?还是「
前者是否蕴涵後者」呢?在这里就有了歧义。
让我们观察一下这两个语句的真值。甲句为真,因为它在邮政法的脉络下是真的。乙句
的真值则未可知,就算预设了甲句为真,我们也得不出乙句为真的结论。换言之,「应
做X」并不蕴含「得做X」。让我举个例子:假设有个暴君故意想找他臣民的麻烦,他立
了一条法律:从明天开始,在街上走的人,戴帽是违法的,不戴帽也是违法的。这条法
律在逻辑上并没有自相矛盾。而且它让「应做X」为真(不戴帽是违法的),「得做X」
为假(「戴帽不违法」为假)。因此「应做X」并不蕴含「得做X」。
因此,从逻辑上来看,『「应做X」->「得做X」』这个如言语句不是恒真的,而是适真
的。在这里或许就有了争议,因为如果这个语句是恒真的,我们就会答○;如果是矛盾
的,我们就会答╳,那这种适真的情况该怎麽办呢?这牵涉到对「是非题」的两种不同
诠释:
1.所谓是非题就是要考生回答,在预备知识都为真的情况下,该题语句的真假值。
2.所谓是非题就是要考生回答,预备知识是否逻辑地蕴涵该题语句。
如果我们采取1的观点,那麽显然考选部给的答案错了,这题的答案既不是○也不是╳,
因为光凭预备知识并不足以决定该题语句的真假值。而如果我们采取2的观点,则答案确
实是╳,因为「应做X」并不蕴含「得做X」。
小王这个论证的错误在於,他对是非题的诠释采取了1的方式,却又同时使用考选部给的
答案╳来进行推理,因此得出了荒谬的结论。他论证的形式本身并没有问题,错就错在
他和考选部没有共享相同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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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minalism:How would you convince yourself that Xing is an 07/14 14:15
2F:→ nominalism:obligatory while you forbids anyone to X?! 07/14 14:16
3F:→ nominalism:↑ should be "obligation" 07/14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