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後现代主义教育
时间Wed Jun 18 03:12:37 2008
※ 引述《TMWSTW (半心不遂)》之铭言:
: 不好意思,我乱入一下。
: 先不谈你的想法如何,但「天经地义」这个修辞(姑且这样说吧)真的是太糟糕了
: ,就算不愿意或是没有相关训练,而想使用日常语言,至少修辞上要审慎一点吧,
: 特别是我想你的「论述方式」原本就高度依靠修辞。
: 随便找几个网站看看「天经地义」这个词的使用情境:
: 其实,根本不需要劳委会的法规解释,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有服务,当然该缴
: 交服务费,服务多少,就给多少;而若没有服务,仲介凭什麽收服务费? ..
: http://migrant.coolloud.org.tw/node/22247
: 欠钱还钱乃天经地义(这个一堆网站上都有)
: http://dict.moe.gov.tw/chengyu/pho/fyb/fyb00132.htm(教育部成语典)
: ……天地间原本如此而不容改变的道理。「理所当然」
: 我无意思说有绝对正确的用法,但在第一段(服务费)、第二段(债务)的使用中
: ,天经地义本身并不是无关乎理由,而是「已经有理由了」。服务费背後是公平的
: 信念,欠钱还钱背後也有理由支撑,而教育部成语典的说明中,类似於「理所当然
: 」并不是指不涉及理由,反而是指其理由「不能被质疑」。
这段我看不懂。
我明白「还钱」的理由是「欠债」,「缴费」的理由是「有服务」,
但是你所举的这两个例子里使用「天经地义」一词,都是在宣称:「欠债还钱」或
「有服务该缴费」是有效的norm(道理),而它们之所以有效是「不需要理由」的。
这是在表达,如同「猪被称做『猪』」,而不需要问「为什麽猪被称为『猪』?」,
事情就是如此,没有什麽理由。
否则,请教一下,在你所讲的两个例子里,「欠债还钱」和「有服务该缴费」
两者「原本如此不容改变」的理由何在?你有对其中「有服务该缴费」有提出
理由,即,这是基於「公平」的信念,但我不明白,如此的话,你如何在你所
引用的「使用情境」里读出「天经地义」这种意思?毕竟,如果「不公平」,
则不会「有服务该缴费」,那麽「有服务该缴费」怎麽会是「天经地义」?
juotung使用「天经地义」时是这样使用的。
国家行使主权拒绝外国人入境
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 表现出来的事情。而说真的,由於这种「天经地义」的修辞,会使得所有权力的行
: 使都「天经地义」,无怪乎有人攻击了,而不谈哲学,只谈日常语言的使用来说,
: 我觉得你被攻击是「天经地义」的。说真的也不必把问题愈回愈复杂(奇妙)了。
这三行我也看不懂。
juotung所说的「天经地义」修饰的对象是「主权的行使」,而不是所有的权力行使,
并非所有的权力的行使都是行使主权,所以不会使得所有权力的行使都「天经地义」。
我认为他用词并没有问题。他说的在我读来,他只是说X国有拒绝外国人入境的权力
(power),「事情就是如此」,这没有什麽理由可言。这并不会与道德上批判「X国
拒绝外国人入境」这件事,也就是提出「论据」、「理由」,来证成这件事道德上为
好或坏,为对或错,有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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