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COAII (忍者=会忍耐的人)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公告]有关新板规
时间Mon Jan 7 09:31:56 2008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铭言:
: 似乎至少这里有两种解读方式:
: 一、做为波文者,那是一个可以自由选的选项。
: 二、做为波文者,那是一个被迫做的选择。
: 我想请问的是,你是哪一种意思?还是你是其它意思?
: 如果是第二就很有趣了。被迫的人哪有选择可言呢?
: 我甚至可以同意你说第三人称有许多优点,且总得来说优於第一人称文。
: 但从此到接受所有人都应该被强制只能写那样的文,我想还有不小的gap
: 喔。简单说就是,从这儿还推不到那儿。
: 其它人我不知道,我看到这样的论证觉得很没说服力就是了。
: 吃饭有营养、饭很好吃,而有营养和好吃是好事,所以我们通通应该都
: 吃饭。甚至更强一点:所以我们应该通通都被强迫要吃饭。
: ???吃面的人怎办?
针对这边回一下。
(分析/欧陆的问题因为有点棘手,还没能回覆妖西,再给我点时间吧)
以下讨论建立於假设用第三人称确实有许多优点,如易於理解、不易吵架等。
我要先问:一条规定的合理性何在?
非得统统是类似於定言令式那种绝对规定吗?
能不能有些规定像是交通规则,主要出於经济考量?
很多规定不见得要诉诸普遍的道德强制性,仅需主要考虑经济层面即可。
如交通规则规定红灯停,绿灯行,
红灯停、绿灯行确实比放任不管来得好,
我们当然也推不出「我们『应该』要遵守红绿灯」。(道德强制意义下的应该)
然而,立法者以红灯和绿灯作为传讯标志(告诉驾驶者何时该停、何时该行),
使得驾驶者彼此省了沟通成本(不用停下来看对方要干嘛),
总体来说,反而更能加快行车速度,并增进行车安全。
此时,在这个时空背景下订立这条规定会不会有其必要性存在?
鼻塞难过,先回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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