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deye (ㄎㄎ)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关於人称使用的回应
时间Fri Jan 4 12:09:49 2008
※ 引述《roockie (Magnifizenz)》之铭言:
: ※ 引述《coldeye (ㄎㄎ)》之铭言:
: : 然而,西哲版版主既然举出了理由来说明为何规定「禁止第二人称」,
: : 该理由是否有道理为何不能检讨??
: 虽然推论有点问题,不过说得很好。有时候是该检讨规定。只是现
: 在该检讨规定与否,或许可以看看新规定试行情况再说?
我知道,「你」较具有针对性,容易引起纷争;
版主之前说得很清楚了,是为了避免之前一连串接近擦枪走火的争论。
我个人是接受新规定,看看运行如何。
只是觉得妖西发言并无不妥罢了(除了某些较为激烈的用语之外)。
可否指出推论哪边有问题?我真的想知道,以後可以避免同样问题再犯。
: : 另外,「题外话」写成「提外话」确实是错别字。
: : 不过,「板主」写成「版主」就不会是个错别字了。
: : 详见教育部国语辞典:http://0rz.tw/b43us
: 错字归错字,别字归别字。请见国语辞典说明。
我查过了,错字包含别字,别字是指字音相近而导致的错字。
但错别字合称时,一般用法指的就是错字。
请见:
http://0rz.tw/303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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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oldeye 来自: 59.104.57.171 (01/0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