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回应] juotung
时间Mon Dec 31 10:57:30 2007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铭言:
: 你挑这一点就好像我挑你回我文连标点符号都没好好用一样。
: 要不,容我换种方式说:给定某物O存在,某物O要不有性质P要不没有。这是逻
: 辑排中律的一个例子。
: 我听过有人举某些量子现象为例,认为这些现象是反排中律的例子。但这看法据我
: 所知充满争议。
: 还是说你觉得拿一个充满争议的论点当作前提是妥当的?
我刚刚自己重看我的文,我突然觉得我可以理解你到底想说什麽,想表达的是
哪一种感觉。但在说之前,我强调,这是我基於自己的经验以及知识得到的结
论,你可以说那根本是我自以为,我没意见。我说出来只是给人当参考,当作
一种可能性,如果说可以做为反省材料的话吧。另一方面,我也并不认为这版
上除了我以外有谁会写这种内在心理历程的东西给大家看,但这样的分享或许
对於,无论是对哲学有兴趣或有志走专业哲学的人是有价值/ 意义的。
恐惧感。
你所想表达的感觉其实是某种,在我看来,非理性也不可言说或至少无法在当
下立刻清楚描述的一种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往往在看到特定字眼,比方说「真理」或「正义」或「艺术」时产
生。若有人用肯定的语气使用那些字词,便会引来某种不安。(针对这一点,
我个人认为後现代思潮要负不小的责任。有些人,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如同被制
约一般地听到包含上述那些词的句子就ㄔㄨㄚˋ起来,连到底为啥要反对--也
就是後现代为何而生,在人类以真理、正义为名干了多蠢的事情之後诞生--也
说不清楚就先反对了再说;好些的则是搬出还算像样的所谓的「权力论述」回
应之)
这亦是一种不确定感,疑惑感。而我认为这可以呼应你说,你看到这样肯定(
你是说有自信)的态度或语气或句型(?)会本能地拒斥,或甚至觉得不容易
看、看不懂。(特定句型,比方:什麽什麽和什麽「是」或「就是」什麽什麽
和什麽。 或者 什麽什麽「只有」什麽什麽。)因为,即使你在某当下无法
具体说出反例,但就是似乎有个感觉飘在那儿,觉得可能有反例。这一种「似
乎存在反例」但内容模糊的感觉让你觉得先拒斥它比较好,以免犯错。只不过
你有时候只停在那样的感觉,而没有深挖那感觉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是自己的
直觉洞见,并把它化为清楚语言指出反例或谬误所在。
我为什麽会突然觉得自己理解呢?因为我在打「世界真相只有一个」的时候的
确有犹豫,想了一会儿;甚至,看到自己才刚写完的,也会在那儿不自主地停
一会儿、犹豫一会儿。这很类似上头说的那一种不确定或疑惑感。
而我接着发现我自己的犹豫或停顿。
也许真的是受的训练或性格或其它,不一样吧。我的确会犹豫,也会在一定限
度内想反例,可是想了一下之後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子说。即使我相信可能马上
就被找到反例反驳。但我想不到,且我有理由那麽说那样造句:故,丢出来吧。
我因此想着:也许这就是你我这两种人(如果真的我们可以这样分成两种人的
话)在这种时候走的方向不同吧。
面对自己知识的贫乏、自己想像力的贫乏、自己认知能力上限....等这一类所
谓「主观」的事情,你倾向选择能悬宕则悬宕(以免说太死且说错),若非说
不可,则能晦涩则晦涩;而我则倾向选择能确定就确定,能清楚就清楚。而这
不只是针对言说者,也包含阅读时对读物的要求/ 期待。
我的倾向背後或许反映了我这样的信念:好的社群组成,好的阅文者会发现我
没看到的。我在心态上没那麽不安:我知道我若说错,会有机会被纠正。而这
无论於我或於他人都是好的事情。我尽我能力,以我的聪明与背景知识尽量挤
出我认为问题最少的句子了。剩下的超过我的能力以及资源(时间等)的限制
,故交给别人吧。
(虽然即使如此,我在BBS上的文还是并不常碰到让我惊艳的家伙就是。。
。最常碰到的还是质疑我态度、语气等的文章。被纠正的经验,或想到我没
想到的漏洞者,并不很多。当然也可能是我水平太低,错得离谱有些人懒得
回应,虽然我觉得这可能性比较小一点点。)
於我,一个理论、一个说法被推翻根本就是一天到晚在发生的事情。但看看那
些被抛弃的理论们,我想我可以说:没有他们哪有後来的东西呢?也就是:前
人不错,後人哪可能对?
我大胆地假设着:其实你(们)是恐惧犯错。怕话说太明就死了(因为指涉清
楚、因为真值条件清楚,所以也容易被揪出错误、被反驳)。一部份可能因为
法律相关从业人员有时的确处理与人命有关的事(所以前面的「死了」也不尽
然是比喻/ 隐喻)。也许在你的例子上头是一部份因为这样。
我记得你也提过阅读相对模糊晦涩的语言会比较安心,不知道有没有记错。我
想这也可以呼应上面我勾勒的内在心理机转图景。模糊晦涩的语言表示存在多
种等价诠释的可能,而在法律上这也许关乎死刑到无罪之别。我想到一个例子
,很简单所以我想应该和实际状况有不小出入,不过意思到了就好:
某法条写:手持凶器者有怎样怎样的罪罚。
今天有个人从另一个人後头用手比做手枪状,跟对方开玩笑恐吓他。在那一瞬
间的确那人吓到了。
问题:在这情况里到底那个比做手枪状的手,是还不是凶器?凶器到底是什麽
(看起来还真像形上学问题,不过不是)?
似乎,在给定法条就那样写且我们必须遵守执行的前提下,我们对於「凶器」
一词必须要有一定的诠释空间,让它尽量可以适用在各种可能的奇奇怪怪例子
。法官似乎不能在台上说:抱歉我不知道这要怎麽判、依什麽法。他无论如何
得生一个决定出来,且这决定必须要有法源依据。这是这套「规则」的玩法。
我写到此心里头有一个模糊的直觉,关於法条语言、实用或工具,以及诠释等
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有机会我自己厘清、和他人讨论之後再波。总之呢,我不
认为这样的一种「认知习惯」可以无误地搬移到其它任何以使用语言为主的..
..行业(?)。我不反对从这种心理动机或习惯出发发展关於语言使用相关的
规范性的看法。但那只是动机,而动机不是该看法的内容本身。(我本想打「
理论」取代「看法」,不过想一下我前面的东西实在汗颜,不能称它叫「理论
」)。就像我透过揣摩以及其它,猜测、试图理解你的感觉,这只是我理解你
所言采取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本身与透过这方式得到的结论(想法/ 看法
)可以是无关的。
或者这样说比较清楚:也许在某些情况,语言、语句的诠释或模糊空间的确是
(经验上)必要的;但若探问的是真理,真或假这种问题,我认为不但不是必
要,甚至是该能免则免。因为,两者
目的不同。(tentative answer)
当然,我再强调,这是我的臆测。但另一方面我希望这一篇不要被理解成我是
针对j ,因为,假使j 不是这样,别人依旧可能如此。
而我当然认为这种源於恐惧的东西,不管是恐惧犯错本身或恐惧犯错被纠正,
一样,能免则免罗。
人不怕犯错,人只怕害怕自己犯错。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达群岛 => 漩涡 =>
PinkPartie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82.11.188.123
※ 编辑: A1Yoshi 来自: 82.11.188.123 (12/3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