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分析与欧陆
时间Fri Dec 21 07:46:29 2007
※ 引述《TMWSTW (可以吃的.食物)》之铭言:
: 容我断章取义一下吧,很简单,这种论文不被接受是一个「权力」问题,
: 而不一定是个「哲学」问题,也就是说,「分析哲学」很可能是历史偶然
: 下,某些学者为了某种学术发展的「便利」(姑且称之为「便利」吧),
: 然後使用权力下的排他性区分,而某些文章被排除在某些刊物中,其实就
: 是权力运作,而这个区分自然影响到了一整个世代的哲学工作者。
敢问是「谁」?「哪些学者」?
「便利」?为了什麽样的「便利」?
如果是为了有效的把一些胡说八道、恶搞、无中生有、毫无根据的妄想猜测排出,
为什麽不?
我可以想像医学期刊会把一些什麽关於「能量水的神奇疗效」这种文章排除,
物理学杂志会把「关於永动机的新发现」排除,
对,这可被「描述」为一种权力运作,
可是这种排除是基於证据与理由,
发展出了做出排除用的规范,
我不明白这为什麽还是「一个『权力』问题」。
何以这还是一种有「问题」的权力运作?
要把这个当作权力问题,要这样玩我也会,马上示范给你看:
「如果确有一种关於哲学研究的实践,(或许在台湾特别严重?)
对於混杂於其中的bogus、滥竽充数,没有能力排除,
放任那些bogus制造一些浪费大家时间的假问题,
把哪些bogus当作这门研究的成果。
这个社群如果没有能力自己反省检讨,那就是等着来自外部的权力来整肃了。」
: 我自己不是个念哲学的,但我不觉得研究的对象有什麽不同,像是法哲学
我不明白这里有谁讲到「研究对象」上欧陆与分析哲学不同。
所有在讲到的是:如果某一种做哲学的方法没办法有效区别哪些是bogus,
这种做哲学的方法不是好的方法。
这不是在说这样做哲学的人不可能在它的主题上有创见、有贡献,
这只是在说这种「方法」不好。
: 的核心就是「法律是什麽」,有多很不同的谈法,但说真的除了一些偶然
: 、随机、恣意的因素(像是那些刊物会排除什麽样的文章,那不过是编辑
: 意见而已),至少在「法律是什麽」这个核心问题之下,我看不出在法哲
: 学上分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有什麽道理可言。虽然的确有两群人看的书不
: 全然一样,写作的方式也不太一样,但法哲学又不是文学,写作方式不同
: 不是分割的好理由啊。
看不懂。
你是在说,法哲学不是文学,所以「写作方式」不是用来区分「风格」不同的好理由?
文学有各种不同的风格,有诗有散文有小说等等,
这可以用「风格」来区分,风格就是写作的方式。
但是我们现在正在区分的就已经是「风格」了。
「写作方式的区分」如果不是「风格」的区分,那还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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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hyang 来自: 77.99.142.165 (12/21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