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风之过客)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 关於亚里斯多德定义法
时间Sun Nov 25 21:25:25 2007
※ 引述《gloomybeer (悲惨的啤酒)》之铭言:
: 修改一下
: 就亚里斯多德的本质定义法中的五谓来说
: 在定义的过程中,谓词是否面临需要被定义的问题?
那定义本身是否还需继续定义??
假如没有一个明显而清晰可见的判断标准
那会造成
1.循环论证
以a证b,又用b证a
2.无限论证
无穷论证....
: 例如:
: 人类=理性之动物
: 当中理性与动物难道不是需要被定义的辞汇?
: "有人"主张只需要用常识来理解"理性"与"动物",那麽这个"常识"又是谁决定的?
: 难道可以依靠语言的社会契约性来解决此问题?
: 如果"理性"与"动物" 乃简单明了的辞汇,那麽简单明了的判断标准又为何?
: 这又衍生出另一个问题
: 在有助於学术交流方便性的前提下
: 是否有一个权威的国际性的机构审查核定公理(axioms)系统?
: 或者我们能够任意诠释逻辑或定义法?
: 如果论证有效,且有益於帮助我们厘清该定义法或逻辑
: 例如追加本质定义法的注意事项
: 如:禁止使用艰涩难懂的辞汇
: 我不太会用中文的名词子句...
: 你要知道,台湾有些教授心眼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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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91.162
1F:推 keithking:一般都是用公理解决,况且也有「不可说的」定义问题。 11/25 22:18
2F:推 gloomybeer:说到定义的定义嘛...这可是某些教授的大绝啊! 11/25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