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外星人?劈腿?有没有罪?
时间Tue Aug 28 15:44:57 2007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铭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 : 我不认为「(外星人)那儿没有道德问题」,同时我也不认为因此就
: : 必须认为「外星人生小孩需要凑足三种性别是道德上错的」。
: : 我可以认为外星人那儿仍然有道德问题,但「凑足三种性别生小孩」
: : 在外星人那儿「是一件道德上没错的行为」,甚至可以认为在外星人
: : 那儿「凑足三种性别」不是劈腿的行为。
: : 但无论怎麽样,我都不觉得我必须在「认为外星人是劈腿且有错」和
: : 「外星人那儿没有道德问题」之间做二择一的选择。
: 稍微想了一下,你哪有这样子滑开的啦。我今天又不是要你在这两者间择一。
: 今天要择一的是,人类是两性生物是劈腿有错的必要条件,和,人类是两性生
: 物与劈腿有没有错无关--之间择一。
: 外星人只是另外一个例子,告诉我们劈腿若有错,人类是两性生物是一个先决
: 的要件,它使得「劈腿」所描述的情况得以成立,或说,它是「这样那样之所
: 以是劈腿/ 被称之为劈腿」的要件。外星人的例子告诉我们:第一,外星人无
: 所谓劈腿,人类适用的劈腿情况完全不适用於外星人;第二,没有所谓的劈腿
: ,当然更无所谓劈腿是有错的。
我没有滑开嘛。 @@
我上篇要说的是,你在宣称「人类是两性生物是『劈腿有错』的先决(或
必要)条件」之前,你隐藏了一个前提是:「人类是两性生物是『劈腿』
的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你必须先把「劈腿」的定义限定成:「在两性生物的感情中发
生非一对一对的关系」,这时候你才能说「人类是两性生物」是「劈腿有
错」的必要条件,否则如果「劈腿」不一定非得发生在两性生物中,也不
一定要是一对一以外的关系,那外星人就有可能发生劈腿。
例如,在一种三性别的外星人当中发生了一对一对一以外的关系,例如其
中的一个跟另外两个人也发生过关系,那这也可以算是劈腿,则对这类外
星人而言,劈腿有没有错也依然是可以讨论的问题(因此跟道德就产生关
系了)。
: 例子太多了,外星人的可能还不好谈。就谈杀人。
: 如果说这世界上的人都是不死的,像鬼一样,即使被剁烂还是会自己组合回来
: ,重生。请问杀人如何可能是错的?杀人的情况在这样的世界根本不可能发生
: (在那样的世界里物理上不可能),何来杀人可言?
: 发生的所有事件或事态没有一件可以被称之为「杀人」。
一样的道理,人类是不死的,但我们依然可以「想像」人类死亡的情况,
就像在现实世界中人类是会死的,我们依然可以想像人类如果「不死」会
是什麽情况。
而在更多的幻想以及实际的例子里面,我们也确实经常思考到「人类如果
不死」的可能情况的道德意义是什麽。例如古今中外多少想要求得长生不
死的帝王或仙人,例如求得不死仙丹的后羿却让嫦娥给偷吃了。
要一件事有道德意义,不必要求它必须有在物理上被实现的可能性,我们
也可以去设想魔法使用的道德意义,也可以去设想时间旅行的道德意义,
这些却都是物理上不可实践的。
因此即使人是不死的,我们依然可以想像,如果有人找到了一种杀死不死
的人的方法,或者,想像有人找到了一种让不死的人变得会死,并杀死了
一个人,那麽这个人的这个行为在道德上究竟是对是错。
: 当我们说某行为是错的,这行为本身要有可能被行动主体所实践或表现。如果
: 说不每天洗手是道德上错误的,那麽没有手的人,首先,因为不可能洗手所以
: 不可能遵守或违反该道德训令,故那个人,针对洗手这件事,免除於道德规范
: 之外。
我觉得这段说得奇怪。
如果「每天洗手」真的是一项道德义务,那麽对一个「没有手的人」而言
,这项道德义务并不会因为这个人没有手而消失,只是这个人既然没有手
,他当然就「不可能不洗手」,因为说一个没有手的人不洗手是说不通的
事情。
所以与其说这个人「不洗手没错」,我反而觉得说这个人「不可能不洗手
所以不可能犯错」反而更恰当。
一个不可能杀人的人(不管是为了什麽),我们会因为他不可能杀人,而
认为所以他没有「不杀人的义务」吗?这很奇怪吧?
一个没有办法表达任何事情,无法透过任何方式把自己的意思传达给任何
他自己以外的人的人,难道对这个人而言,「诚实」就不是义务了?尽管
他「不可能说话」,因此不可能「说谎」,但我们也不会因此认为他说谎
不是错的吧?
对错是一回事,责任是另一回事。
我同意一个没有办法自主决定是不是要说谎的人,无法为自己说谎的行为
负起责任,但我不同意因此对这个人而言,说谎就不是错的,或甚至是道
德上允许的。
因为不管如何,「说谎」这个事态如果是一个道德上不允许的事态,那麽
不管是谁说谎,这就是一个道德上不允许的事态发生了,不会因为说谎的
人没有能力不说谎,而使我们认为这个说谎的个例就变成了道德上允许的
事情。
但在我们认定有一件道德上不允许(道德上错)的事情发生时,我们要把
责任判给谁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表面上执行「说谎」这个动作的人,事
实上在他说谎的当下不能不说谎,那就必须由导致他在当下不能不说谎的
人来负起责任,而如果没有任何人导致这个情况发生,我们就只能让国家
或社会来承担这个责任,因为我们是一个由国家来做为承担其治下所有人
民的权利之维护的最後後盾的制度。
A不能做B→A没有不做B的义务→即使做B是不应该的,但A做了B就
是一件道德上允许的事情。
这对我来说是个怎麽看都说不通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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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逊提起屠龙刀,恨恨的道:
「还是让你到龙宫中去,屠你妈的龙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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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7.205.4
※ 编辑: IsaacStein 来自: 59.127.205.4 (08/28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