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驳斥中庸之道
时间Thu Apr 5 05:03:28 2007
我非常喜欢你的结论,不过也忍不住挑了这论证的毛病。做为牙尖嘴利者的本能,
还请见谅。
我想,「圆融论者」可以采取以下几条路回应你这个论证:
一、驳斥前提,即,驳斥「对立『是非分明』与『圆融』,并判断哪一方是对的」
是「广受争议的」。
这是你没有论证支持的假设。但这假设真的为真吗?
二、承你所述,「你在现实上找不到一个人永远都『是非分明』,或是永远『圆
融』」,所以一个有圆融这种德行的人当然可以在判断「是非分明」与「圆
融」哪一方是对的的时候是非分明罗。
或许你会说:不,我有限定范围,范围是「广受争议的议题」。「判断是非
分明与圆融哪一方是对的」是一个广受争议的议题。若如此,则问题回到上
头。
三、修正你的定义。为什麽圆融这种德行一定展现於广受争议的议题上?这真的
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圆融的意思吗?
为什麽不可以说:一个人有圆融这德行,iff他面对不广受争议的议题,且此
议题有可能或已经导致冲突,他不采取绝对是分对错的立场?
我的看法是,圆融这种德行,或态度,不可能普遍地适用在所有的应然命题上。也
因此,马後炮式的圆融劝告,即,有全称意涵的圆融劝告的确是逻辑上矛盾的。可
惜的是这种矛盾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
而矛盾的原因,大体来说就是你提的论证(即在圆融与是分分明之间做应然的对错
判断时,若还是持圆融这种立场会导致矛盾)。
但,缩小适用的范围,我想圆融论还是可行的。它的确有外延,指涉某种态度或立
场或面对议题时的心理反应模式。
只是,圆融论者有义务要讲清楚,范围应该界定在哪儿。人们通常犯的错误是说不
出所以然就要求别人圆融,彷佛圆融是某种不证自明的道德义务,且是普遍全称的
适用於所有的议题(争议)上。
我帮圆融论者想了一个简单的论证:
一、如果持X立场(或拥有X这样的德行)可以化解或缓和或取消冲突,那麽X便
是应该做的事。
二、圆融可以化解或缓和冲突。
所以,圆融是应该做的事。
而我个人也是因为脑中有这个论证,所以碰到圆融论者都直接问:为什麽冲突一定
要被化解或缓和,或甚至被取消?
这背後还有一个thesis,即你提到的和平相处。
我自己是认为,如果硬是要谈目标、目的,真理才应该是冲突的目标;和平相处不
是争论或冲突的目标。不过,两者并不必然冲突就是。只是,当冲突的时候我认为
真理优先,和平和谐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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