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心得] 科学解释读书会第二周
时间Sun Apr 1 09:40:58 2007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铭言:
: 其实一种比较白烂但简单的回答方式是
: 因果关系的必然性 是概念上的必然性
: 没有一个事件本身是原因 但却不产生任何後果
: 如果一个事件是原因 它一定是某一事件(或其後果)的原因
: 同样地 没有一个事件本身是结果 但却不具任何原因
: 如果一个事件是结果 它一定是某一事做为原因的结果
: 简单来说 有因必有果 有果必有因
你这样谈是把所有可能为因或为果的事件看成一个整体在谈了。也就是说,
在原因事件这集合里的任一事件,都必然至少对映到在结果事件这集合里的
某一事件(但,到底对映到哪个,你这儿的说法完全没有谈论到)。
换种方式说就是,你这里谈的是type type,而不是token token的关系。
但显然O谈的不是这麽广义的因果必然性。照你这讲法,根本无法告诉我AB
CD四事件,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你只能保证,如果这四者有任何一
个是因,那麽一定有某事件是果;如果这四个有任何一个是果,那麽一定对
映某一个因。
这样的必然性太弱了。
: 以上说法的例外在於 上帝(本身是结果 也是其它事件的原因 但没有更终究的原因来解释
: 上帝存在) 但这似乎只会让我们去怀疑上帝存不存在 而不太会去怀疑以上的说法
: 要否认以上说法 就像你以下所说的 根本就不承认因果关系(用量子力学去说)
怎麽会呢....你的讲法只谈到做为原因或做为结果的事件而已,但这不表示
所有的事件都一定要不在原因事件那集合里就在结果事件那集合里啊。
上帝是一个例子,但搞不好在宇宙某处就有一个事件,像孙悟空从石头里蹦
出来一样,没有原因,且,也没有後续的结果。
我还想到另外一个例子:现象经验。根据伴随现象论者的说法,现象经验是
没有因果效力的事件或现象。
: 不过 严格讲起来 也没有否定以上的说法
: 以上的说法是 "如果你承认有因果关系 且因果两者间有必然性的话 那因与果间的必然性
: 是一种概念上的必然性"
当我们说A开车把B撞死的时候,A开车和B死这两件事之间的因果必然关
连只是概念上的?
所以,我只知道B被撞死,我就可以推出A开车?或反过来?
: 因此 否定因果关系存在 不会否定掉以上的说法
真的吗?那你所谓的概念上的必然性,这概念的外延或指涉对象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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