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没有慾望就没有行动(为)?
时间Tue Feb 13 08:29:09 2007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铭言:
: ※ 引述《ahyang ()》之铭言:
: yes,good question 我在泼文时也想到了:)
: 乙君没有开支票的action
: 但在支票本上画记号的行动(act)是不是画记号的action
: 要看他在支票本上画记号时 是否有意向性
: 如果他是想画上记号 或是他相信他应该画上记号
: 那你可以说他画记号的行动(act) 是画记号的action,
: 但由於 在他国家中 没有支票制度 他也不知道支票或支票本是啥东东
: 他还是没有开支票的action
: 而如果他画上记号是他手抽筋 拿着笔在支票本上抖了一阵 画出些记号
: 那他就只有画记号的行动(act) 而没有画记号的action
: 当然在此情境下 也没有开支票的action
其实我觉得这些讨论,前面就有人提过(是你?),
我们对action/act/bodily movement的用语有些混淆,每个人都不太一样。
更别提也是很混淆的"行为"、"行动"这些词了...
不过没关系,我想我渐渐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可以这样说,我前几篇谈的都是action,
这个action在某一点上跟你这里一样,
action必须是有意向性的才会是action。
但是我认为action并不一定要有bodily movement,
我认为只要造成一定结果的就是action了。
甚至这个结果不一定得要在物理世界上造成与原先有差异,
也可以是造成我自己心智状态的差异。
例如,我决定不再看爱情动作片了,这是一个action,
即使世界上没有其他人知道我这个action,
而且我之後还是天天看爱情动作片,
这无损於我之前做过这个决定,
因为我没做过这个决定的"可能性"已经不在了。
(不过,我对我这样的想法没什麽把握。尤其是这又涉及"可能性"。
题外话吧,我听过一个例子:我买了昨天开奖的乐透彩。请问我的中奖机率是多少?
有人说:机率是0或1,因为事件已经发生了。中了是1,没中是0。
也有人说:还是可以算到底我中奖的机率是多少,事件已经发生了,
并不代表可能性就只是0或1。
我没有好好想过这个有趣的问题,也不确定这样子设题目资讯是否足够...)
你对"act"的用法我看来也有点奇怪,容後述。
: : Ok,当我们看到某个bodily movement,对此作解释,
: : 这时区分action和act有什麽意义或目的呢?
: 区分act与action 通常是基於实务上道德责任归属的考量
: 很粗略很粗略来说 人要为自己的action负责 因为那出於他的意向性
: 然而对於act 却没有责任
我觉得完全不是这麽回事。
: 如果有人绑把刀在你手上 然後架着你的手(假设你极力抵抗也无效)
: 刺向一个醉倒的人的心脏
: 造成他的死亡
: 我们大概不会觉得你有道德责任 为什麽?
: 因为你没有要杀死他的意向性 你并没有杀人的action 虽然你有杀人的act
是吗?
为什麽这个act是这个被绑的人杀了人,
而不是 另一个把我绑住的人 and(or) 那个醉倒的人 的act(s)?
你对"act"的用法是act既是"actor"没有意向性的bolily movement,
也可以是"actor"没有意向性bodily "un-"movement,对吗?
(somedoubt也是这样用吗?我没仔细看,但是他的说法我觉得一样怪...)
这麽说吧,你们是先找body,没body的就不是act也不是action。
把前面那个五花大绑的人换成"石头",石头没有act是因为它没有body。
有一支"魔术笔",有一天自己飞了起来,在支票上划了个记号,
这个"魔术笔"也没有划记号的act,因为它没有body。
更不会有开支票的act或action,
有了body就不一样了,有body,不管他在什麽情况,
只要他与世界上的某个情况沾上点边,也就是说,
描述某事件时一定会描述到这个body,他就有act。
然後,social convention里有特定的内容(支票制度),
他的act就可能是action。
问题来了:要怎样的body才算是你们这种想法下认可的body?
多一只手或少一只脚还是头发长一点...有没有影响呢?
如果你们真要这样用,能说清楚了,到也不要紧,
但是要怎样说清楚呢?
我能替你们想到的方法是:
要码是世界上所有可作为actor的body至少必须有某些可被辨识的特徵?
(那个特徵是什麽呢?还是不论那是什麽,反正我们会有convention?
是convention的话,那个让我们辨识的判准真的是在body上吗?)
要码得找某种非物理性的界定标准(意向性???)
所以,怎麽办呢?
至少,我觉得你们这样的用法非常反於我对act这个词所指的概念的直觉。
我倒是这样看:act既不需要主体的意向性,也不需要主体的bodily movement,
只要有其他的主体 用action为"它"perform这个act,把效果归给它就行了。
在actor的body上找movement是找错地方了。
没弄清这个,我觉得这是之前讨论混乱的原因之一。
换句话说,只要有个说法说哪些主体是适格的actor,
同时也要有个说法来把结果归属到这个主体上,
这样就行了。道德归责也是一样。
想想看:公司可以有act,国家也可以有act,
但这些没有mind(是吧?),也就是不会有action。
act还有个性质是可以请别人代表你来做:
我买了(act)一瓶可乐,不一定是我去perform买可乐这个action,
我找人(我的action)把某个家伙教训一顿(我的act,也同时是那个人的action和act)
,这不一定是我自己动手...
对吧?
似乎之前A1Yoshi的提问(act有没有社会成规的面向?是有道理的,
我把他的意见只当作action来处理,
并没有说明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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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2.35.192.72
※ 编辑: ahyang 来自: 82.35.192.72 (02/13 09:08)
1F:→ somedoubt:仅回应提到我的地方:我使用的区分只有body movement/ 02/13 09:06
2F:→ somedoubt:action,而这区分是由这样的问题而起:什麽时候我们所观 02/13 09:08
3F:→ somedoubt:察到的主体的body movement可以算作(视为)主体的行动 02/13 09:10
4F:→ somedoubt:(action)。"move"跟"act"我只当动词用,而一般行动哲 02/13 09:11
5F:→ somedoubt:学的讨论也不会特意将act当名词用并与action作区分。 02/13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