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categorical imperative与hypothetical …
时间Mon Jan 15 13:47:10 2007
1F:推 IsaacStein:礼节可以说是在文化脉络中,为了社会适应而提出的祈使01/12 22:33
2F:→ IsaacStein: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依然是有条件的祈使句。01/12 22:34
3F:推 realove:good point!但道德不行这样说吗?如果道德也可以这样说的话01/12 22:36
4F:推 realove:道德上的应然似乎也是一种有条件的祈使句 但这显然不是康01/12 22:39
5F:→ realove:德的粉丝们所愿意接受滴..所以.现在康德粉丝们面临的难题01/12 22:40
6F:→ realove:似乎是如何切CI与HI那条线 以致於只有道德上的应然才是CI01/12 22:41
之前的文章都是在说如何回应康德的问题,
回头再看了一下这边的推文,
发现最开始的问题原来是Kantian的困难。
我想这边我提出来的一个可能性,
似乎还不足以构成对Kantian的质疑才对。
Kantian的道德命题或道德法则,
指的是无其它目的(或自为目的)的绝对祈使句,
因此当我说,「礼节」的要求只是「以社会适应为目的」的祈使句,
而你认为,即使如此,「道德」也可能「被说成是」,
以非道德要求自身为目的的祈使句,
因此Kantian的道德理论若以此方式来说明礼节是HI,
似乎也难以避免道德祈使句也变成HI。
可是这似乎不是一个有效的推论。
当我们说,
「Kantian的道德理论也难以避免道德祈使句也变成HI的困难」时,
这里「难以避免变成HI」的「道德祈使句」究竟是什麽?
举例来说,「不可杀人」。
我们当然「可以说」,对於「不可杀人」这个道德祈使句而言,
用「因为每个人都不想被杀,因为你也不可以杀人」来解释,
就变成一个HI,但这个「可以如此解释」对Kantian有杀伤力吗?
对Kantian而言,这只说明了,如果一个人是因为其它目的而不杀人,
或者一个人是因为其它目的而认同不可杀人的信念,
这个人既不是在进行道德实践,也没有道德信念,
只有当这个人把「不可杀人」视为自为目的时,
他才「可以算是」拥有道德信念。
也就是说,Kantian的论点是:
同样都是「不可杀人」的要求,
它可以被诠释为一个HI,
也可以被诠释为一个CI,
而唯有当此要求被诠释为CI时才是道德要求。
因此,若要反驳或攻击Kantian的论点,
则应证成「不可杀人」无法被诠释为CI,
而非证成「不可杀人」可以被诠释为HI。
因此,即使「Kantian的道德理论也难以避免道德要求被诠释为HI」,
只证成了後者,也就是证成了「不可杀人」可以被诠释为HI,
但却没有证成前,也就是「不可杀人」无法被诠释为CI,
因此这个命题并没有办法有效地攻击Kantian的理论。
於是,问题当然又回到,
即使「礼节可以被诠释为HI,也无法说明礼节无法被诠释为CI」,
因此「如何把礼节和道德做区别」?
这又是Kantian要重新面对的问题。
可是恕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对康德的道德理论不是很熟,
可是就我的印象中,康德应该还是有处理这部分的理论吧?
例如目的王国,或是普遍性要求等等条件,
也就是说,当然任何命令都可以被无条件地提出来,
可是当这个命令被普遍化的时候,是否会导致矛盾或自我冲突等等,
就是道德命令的一个必要的判准等等。
我记得康德似乎就有针对「你应该说谎」,
来进行一些检测,发现这个无条件的命令不可能被普遍化,
因此不可能是一个道德要求,
如果这类的理论确实存在,那麽是否有可能解决该问题?
或者是否会让该问题的提出多了一些必须跨越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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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darkgam:推 这篇文章 我认同道德命题之CI化和HI化算是诠释的过程 01/26 12:13
8F:推 darkgam:但CI/HI之间的区分/差异最好还是把持住! 01/26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