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COAII (yaya)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categorical imperative与hypothetical …
时间Mon Jan 15 01:25:07 2007
我不了解社会契约论的例子可以『有效』回应Kantian的「道德命题皆CI」。
我不清楚是否有更为细致的论证,能够支持攻击火力。
因为Kantian也许会指出:
这个例子「为了社群成员的共存,你必须遵守共同承诺的规范──不可强奸」
根本不是道德命题,因为道德命题是CI。
这样似乎在各说各话。
毕竟可能能回应Kantian不表示很简单能回应Kantian。
我了解p->q,或p∣— q,只要找到{p,~q}就算是反例,
但可能找到不表示简单找到,以为找到也不表示不难找到。
我对Kantian的立场没什麽赞成或反对(我也不是很懂伦理学),
只是觉得这种状况常常会变成各说各话。
诉诸道德直觉且为HI的例子,
对Kantian来说(可能会这样想)仅是description,一般人以为成立不等於实际成立,
description无法僭越他们的prescription「道德命题皆CI」。
因而可能演变为各说各话
(比如,对手举一个反例,Kantian就把它改写为其实是CI,或其实不是道德命题)。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恕删)
: 我不太懂这里的问题是怎麽问题,
: 为什麽Kantian的立场是无法(或难以)回应的?
: 宣称道德命题是HI,
: 不等於宣称HI都是道德命题。
: 所以即使「想要在道德上被认同,因此你不能强奸」是一个HI,
: 也不表示这就是一个可被认可为道德命题的HI。
: 例如,社会契约论的HI就不会是这样建构的,
: 而会是把道德命题建构成类似於:
: 「为了社群成员的共存,你必须遵守共同承诺的规范──不可强奸」,
: 如此一来,如果一个人并不想与社群成员共存,
: 我们似乎就没有那麽强烈的直觉认为他依然不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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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08.163
1F:推 IsaacStein:这我完全同意,不过若不以某种判准为共同认定的标准, 01/15 10:02
2F:→ IsaacStein:例如直觉,那麽讨论就永远只可能各说各话。 01/15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