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主客观?什麽碗糕?
时间Sat Dec 2 02:12:26 2006
※ 引述《A1Yoshi (好想做爱(♀))》之铭言:
: : 明跟你所提的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相容论似乎没关系,因为这单纯就是语意的推论。
: 照你的说法,当一个人站在某幅画前面,并惊叹道:「这幅画好美。」时,
: 这句话也是一个主观判断欧。理由如下:
: 我们可以不必信奉自然主义。我们也可以先不管感觉经验是被大脑因果产生
: 出来的。
: 逻辑上的确可能,一个人可以藉由意愿决定自己的感觉经验内容。而照你的
: 说法,一个人的确可能可以因此决定那个对此感觉经验内容的陈述的真值。
: 似乎对你来说一个判断主观与否端看是否有这样逻辑上的可能性;到底每一
: 个个例实际上怎麽发生的,不重要。
: 一个人可不可能透过意愿、意志,塞任何一个信念到自己的信念大箱子里?
: 逻辑上可能。而你因此说,只要有这种可能性,那麽与信念有关的陈述就是
: 主观陈述。
: 同理,一个人可不可能透过意愿、意志,改变自己的感觉经验(内容)?逻
: 辑上当然可能,因此与该感觉经验内容的陈述也是主观陈述。
: 有发现自己的双重标准了吗?你在思考人「信念」这种心理状态的时候,你
: 使用的是逻辑上的可能 -- 逻辑上可能,意愿可以改变信念箱子里到底放了
: 哪些信念。并因此说,关於说话者本人信念或目的的陈述是主观陈述。
: 但当你面对的对象是感觉经验,比方说美感经验的时候,你思考的空间却限
: 缩了,你不再使用逻辑上的可能,而回到,也许是物理上的可能。并因此得
: 到关於美感经验的陈述是客观陈述这结论。
简单说他的双重标准,应该是,在思考关於「信念与目的的宣称」时,
他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但在思考关於「经验
与感受的宣称时」,他又突然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了。
当然,「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和「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
是不冲突的」,但如果在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
的同时,不一起认为「我们不应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就无法证明
「关於信念与目的的宣称是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因此他若要透
过「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来证明「关於信念与目的的宣称
可以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则他必须先预设我们「不应做为自然主义
的信奉者」。
然而「不应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与「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却是
冲突的。因此他的双重标准不只是「两个标准」,而且是「两个彼此冲
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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